家庭结构和家庭规模

家庭结构反映的是家庭成员的组成情况。从类型上来说,主要有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复合家庭、不完全家庭和单身家庭等。就世界范围看,各国家庭结构变化的趋势大都是,复合家庭等大家庭的数目在不断减少,核心家庭等小家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另外,在一些国家,单身家庭、单亲家庭

等不完全家庭也占相当大的比重。

许多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复合家庭比例已经很小;在农村,家庭类型主要以直系家庭为主,估计短时间内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在城市,核心家庭所占的比例则最大,尤其在大城市,核心家庭占总户数的比例超过了80%。

家庭结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1)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妇和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通常也称小家庭。核心家庭中只有两代人。(2)直系家庭。由一对夫妇和一个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后代所组成的家庭。直系家庭中只有纵向的直系亲属关系。(3)复合家庭。由一对夫妇和两个或多个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后代组成的家庭。复合家庭中除纵向的直系亲属关系外,还包括横向的旁系亲属关系,因此复合家庭也是大家庭。(4)不完全家庭。只有夫妇两人,没有子女;或者因夫妻离异、丧偶仅有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与不完全家庭相对应的是完全家庭,完全家庭中既有夫妇,又有子女后代。(5)单身家庭。就是家庭中只有一个人,包括未婚或离婚、丧偶后未再结婚,一人独居的家庭。

家庭结构如从成员组成的世代来看,有一代人组成的,两代人组成的,还有

三代、四代甚至更多代人组成的家庭。当然,不同的家庭,其规模(即家庭中成员的人数)也并不一样。因此,我们在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家庭情况时,就需要计算平均家庭规模。平均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一样,同样受到社会、经济、文化及风俗习惯等的制约。从世界范围来看,平均家庭规模在各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生育率水平低的国家,一般家庭规模小,所以发达国家的平均家庭规模通常都较小;生育率水平高的国家,家庭规模则较大, 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家庭规模都比较大。

表 7.4 一些国家的平均家庭规模

国家

平均家庭规模(人)

中国

4.0

巴基斯坦

6.7

埃及

4.9

巴西

4.4

日本

3.0

美国

2.6

瑞典

2.2

注:表中数据为 1985 年到 1992 年。

本世纪以来,我国的平均家庭规模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总的方向是呈缩小的趋势。据一些调查资料,40 年代,我国的平均家庭规模基本上在 5 人稍多,1982 年为 4.41 人,1990 年进一步下降到 3.96 人。我国平均家庭规模的这种变化情况与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的变化相对应,反映出人口发展对家庭规模的影响。

表 7.5 我国平均家庭规模的变化

年代或年份

40 年代

1953 1964 1974 1982 1990

平均家庭规模(人)

约 5.3

4.33 4.43 4.78 4.41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