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教育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法国教育先后历经第二共和国(1848—1852)、第二帝国(1852—1870)、巴黎公社与第三共和国(1875—1945)几个历史时期。各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表现出不同情况。
教育管理体制的变迁
第二共和国时期秩序党人法卢(Falloux)接替卡诺出任教育部长,并着手制订教育改革草案。1849年《法卢法案》通过并实施。《法卢法案》加强了教会在教育管理中的影响。相关条款包括帝国大学非专业化,终止国家对教育的垄断式管理。在最高评议会的27名成员中,大学人士8名,高级官员9名,神职人员7名,私立学校代表3名,足见最高评议会中大学人士数量是有限的。同时大学区分属各省,大学区总长人选也不限于大学人士。法案还赋予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相同的地位,客观上为各教派扩大在教育领域中的影响提供了方便。如此一来,拿破仑第一帝国时期确立的以高度中央集权为特征的教育管理体制受到一定挑战。这种挑战在加斯特夫·罗兰德出任法兰西第二帝国宗教事务与公共教育部部长后才得到有效遏制。罗兰德采取措施强化国家对教育的管理权,逐步削弱教会权限。有关资料显示,“1860年之后,无一男子宗教团体获得创办学校的权力,获准办学的女子宗教团体也屈指可数”。
巴黎公社时期,以瓦扬(E.M.Vaillant)为首的巴黎公社教育委员会为彻底实现教育世俗化与教育普及化,切实保障巴黎公社人民子弟接受教育的权利,着重就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了改革。为实现此目的,巴黎公社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教会与国家分离,取消宗教预算;以强制手段接管天主教会掌管的学校,清除教学内容中的宗教性成分;聘用大批世俗教师;让农民的儿子免费接受与财主儿子同样的教育,实现普及免费义务教育等。
普法战争结束后,一批共和党人把法军战场上的失败归因于第二帝国政府未能充分发挥教育在国家安全与防卫中的职能。痛定思痛,第三共和国加强了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实现教育改革与发展。1879年2月,共和党人律师费里(J.C.Ferry)出任教育部部长后颁布实施《费里法案》,确定了国民教育发展的义务、免费与世俗化三原则,以法律手段巩固了法国国民教育的改革成果,强化了国家在教育发展事务上的管理职责与权力。
进入20世纪后,直接体现法国政府教育发展意志的法国公共教育部在历次教育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1923年贝哈赫(LeonBerard)出任公共教育部部长后实施的课程改革中,公共教育部的权力表现出某种扩大的迹象。1923年底公共教育部为全国国立、市立中学各年级制订出详细的课程表。埃利奥(Herriot)则在执掌公共教育部期间推行某种“统一化”的课程改革,统一高级小学、市立中学和国立中学理科课程计划里同一教学科目的内容。
初等教育
第二共和国时期,在《法卢法案》的作用下,私人及宗教势力广泛参与初等学校的设立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私立初等学校数量增加。据统计,到1863年底,私立男子初等学校达到3000所,私立女子初等学校达到14500所。②第二帝国时期,教育部长迪律伊(V.Duruy)对初等教育事业表现出较大关注。在他的直接领导下,初等教育经费有所增加,初等学校的教育内容也得到扩充。
初等教育在巴黎公社时期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免费、义务初等教育的发展。公社教育委员会庄严宣布每个儿童都享有不可剥夺的受教育权;书籍、地图、纸张等学习用品免费向学生发放,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此类学习用品的费用。
第三共和国初期,共和党人、律师费里出任教育部长后,于1881年和1882年颁布《第一费里法案》《第二费里法案》,在法国教育史上第一次确立国民教育发展的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大原则。法案确定6—13岁为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家庭教育的儿童须自第三年起每年到学校接受一次考试检查;对不送儿童入学学习的家长课以罚款;免除公立幼儿园及初等学校学杂费,免除师范学校的学费、膳食与住宿费用;废除《法卢法案》有关教会监督学校及牧师担任教师的特权,在公立学校停上宗教课,改设道德与公民教育课。应该说,《第一费里法案》与《第二费里法案》的颁布与实施为这一时期初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并指明了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它标志着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新大学联合会”的倡导与组织下,法国掀起“统一学校运动”浪潮。“新大学联合会”把“统一学校”理解为“属于所有人并且为了所有人的共同学校”。在运动初期,统一学校运动的焦点集中在初等教育领域,改革的具体目标为:提高义务教育年限;废除双轨学制,建立“统一学校”为全体儿童提供统一的教育。
中等教育
第二帝国时期,首任教育部长佩尔提·福尔图尔(Fortout)与其继任者加斯特夫·罗兰德主张在中等教育阶段实施实科教育,削弱教会势力在中等教育领域日益增长的影响。他们要求基督教学校也要进行法语、历史、数学、现代语言、绘画、商业以及农业知识教育,中等学校应该积极担负起为现代社会发展培养技术人才的责任。
普法战争之后,共和党人进一步推进了中学课程的现代化改革,四年制学校易名为“现代中学”,加强了现代语言、历史、地理和体育的教学,相应减少了古典语言的教学时数。这一时期,法国女子中等教育也获得相当发展,国立女子中学与市立女子中学先后设立,主要进行家政、卫生、手工、音乐及图画教育。
20世纪前半期法国中等教育的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解决中等学校课程设置上的文实之争,二是实现学校系统由双轨制向阶梯制的过渡问题。关于前一问题,1902年的中等教育改革着重强调法语与现代自然科学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认为法语、现代自然科学知识与古典语言具有同样的价值。不过这一转变并未彻底实现,1923年奉行古典主义教育思想的贝哈赫在执掌公共教育部后提出,课程具有自身内在的价值,不应随着社会环境及社会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主张中等学校是传授法国文化传统精髓——以拉丁语、希腊语为核心的文字和文学教育的重要场所。这一主张在1923年5月法国总统签署的教育改革法令中得到实现。1923年年底,法国教育部颁布了以恢复古典语言为基础的国立、市立中学的课程表。
在实现学校系统由双轨制向阶梯制转变的改革方面,1926年7月,埃利奥任教育部部长期间推行实施免费中等教育的改革,统一高级小学、市立中学、国立中学课程计划内同一科目的内容。后在政府1927年颁布的《财政法》中规定男女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1937年,激进的记者兼律师让·扎伊在任教育部部长期间曾向议会提交一份未获通过的变双轨制为阶梯制的教育改革方案,主张把中学也归入统一学校中去。中等教育民主化的任务有待于进一步地解决。
高等教育
复辟王朝时期,在宗教势力的冲击下,法国高等教育发展受到较大影响,一部分高等教育机构被停办。高等教育发展缓慢的状况一直持续到七月王朝时期。由于不能及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大学未能获得社会民众及政府的重视。类似的情形也出现在第二共和国与第二帝国时期。为改变高等教育发展持续低迷的状况,1877年,第三共和国政府设立硕士学位奖学金,为学业优异青年提供深造的条件;增加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加强高等学校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1896年法国议会颁布法令实施高等教育改革,在原来大学区建立大学,15所大学在原有学院的基础上得以诞生。大学的出现成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法国高等教育的最大变化。
20世纪前半期,基于管理体制的原因,法国高等学校在适合各地区的发展及适应社会需要方面始终存在很多问题,从而成为20世纪后半期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主要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