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的教育

十七世纪以前的教育

俄国的学校教育产生比较晚,到10世纪时才出现一批最初的学校。它们是教王公、显贵人家和僧侣们的子弟读书和写字的。后来,在教堂和僧院设立学校,学习内容是读、写和宗教知识。

在11世纪至13世纪,当西欧的文化教育处于衰落的时候,俄国因受拜占廷文化的影响,文化水平略高于西欧各国。当时俄国人把大批希腊文的书籍翻译成俄罗斯文,并在僧院和大城市的教堂中组织手抄书籍,建立了一些图书馆。

从13世纪末到15世纪,由于鞑靼人的入侵,破坏了俄国的文化和教育,学校教育处于停滞状态,学校开始减少。16世纪,俄国开始统一,工商业有所发展,教育开始向前发展。

16世纪至17世纪,俄国社会上的主要教育机关是读写学校和兄弟会学校。在较大城市和修道院中也有少数稍高程度的“文法学校”。

初等的读写学校大多设在教堂和修道院中,也有的是神父在自己的家中进行教学。孩子一般7岁开始学习,教师采用个别教授的方式,主要对儿童进行东正教教义的训练。为了防止异端的影响,儿童的行为受到严格监督。学校和家庭都对儿童实行严厉的体罚。学校中的教材都是手抄本,直到17世纪后半期才较普遍地使用印刷课本。

16世纪末到17世纪,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处在波兰——立陶宛统治下,波兰地主企图依靠耶稣会教徒的帮助,迫使乌克兰、白俄罗斯人信奉天主教,从而达到使之波兰化的目的。为了与波兰和天主教的压迫作斗争,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人组织了自己的宗教组织——兄弟会。兄弟会按民主原则组织,信奉东正教。为维护自己的信仰,兄弟会在各地兴办了兄弟会学校。

兄弟会学校具有明显的民主性质:一切阶层的儿童都可以入校学习,孤儿可以靠兄弟会的资助上学;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由兄弟会大人选举;要求教师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不论贫富应给予一律平等的爱护和教导,不准进行严酷的体罚。

兄弟会学校用本族语言进行教学,各学校水平高低不一,中心城市的兄弟会学校中还开设七艺。兄弟会学校是当时较先进的初等学校。

18世纪的教育改革

1.彼得一世的教育改革

俄国皇帝彼得一世(1672年~1725年)在位时,从增强国家实力出发,以欧洲为榜样,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方面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彼得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开办普通学校、建立专门学校、创建科学院。

专门学校为培养各方面专门技能人才,以促进俄国军事和科技的发展,1701年彼得发布了3个开办专门学校的命令。1701年1月10日发布了建立炮兵学校的命令。炮兵学校培养掌握读、写、算并具有一定科学知识的炮手。学生来自各个阶层,贵族出身者居多。学校分初级班,高级班两级,学习期限四年,合格者送往部队,成绩差的令其退学,送到炮兵工厂当工人。1月14日发布建立“数学及航海学校”的法令,招收10岁至12岁少年,学习与航海有关的各种科学。学校管理严格,每天上9小时至10小时的课,对缺课者实行体罚和罚款。学生毕业后,大多送往荷兰、英国等地深造,回国后担任舰队将校级军官。1715年其航海班迁往彼得格勒成为“海军学院”。7月彼得又颁布了开设“外国语学校”的命令,要求学校用拉丁语、德语、瑞典语来教授俄国官员的孩子。学校除开设外国语外,还教授各种普通课程。至1715年,培养出250多名学生,多数担任政府部门和印刷厂的译员。

此外,彼得还允许成立了技术学校、医疗学校等。

普通学校18世纪以前俄国初等学校数量少,质量低。针对这一现状,1714年彼得命令全国各地开办计算学校,教授识字、写字、算术以及关于几何、代数和三角的基本知识。到1718年已开办了42所。学校招收一切阶层的儿童(农奴除外),但大多是军人子弟。1717年彼得又敕令要求木工、船员、冶炼工人及其他职工必须掌握读写。于是1719年彼得格勒海军工厂首先设立了俄语学校,此后不少造船厂也相继设立俄语学校,儿童一般7岁入学,前四年学习读写,后二年学习计算与几何,毕业后派往海军工厂或轮船厂当工人。不少船员和职工都积极送子女入学,俄语学校学生以工人子弟居多。

创立科学院彼得在访问欧洲时,受到德法等国科学研究的影响,为培养造就本国的专家学者,1724年发布了设置科学院的命令。第二年,科学院正式成立。科学院分三部分:一部分以研究数学为主,一部分以研究物理为主,一部分以研究人文学科为主。科学院还附设了大学和预备中学。

俄国著名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1711年~1765年)对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1741年他担任了科学院附属大学和中学的领导工作。1755年在他的倡导下开办了“莫斯科大学”,莫斯科大学不设神学系,为便于平民进入大学,在预备中学里设平民部。1779年莫斯科大学又开办了一所附设的师范学院。

2.叶卡特琳娜二世的教育

1762年叶卡特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上台,继彼得一世之后,重新开始建立和改善国家教育制度的工作。1782年成立了“国民学校委员会”,1786年颁布了由该委员会起草的《国民学校章程》。《国民学校章程》规定给予全体国民以教育的机会,不论其阶级、出身、性别如何,甚至农奴也可以进入城市的学校。根据这个课程,在县城设置五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分四级,最后一级为两年。在县以下各区域镇设两年制的初级国民学校,其章程与中心国民学校的头两年(初级部)相同;中心国民学校高级部设有机械、物理、地理、历史、自然、建筑等学科。章程还规定所有国民学校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实施免费教育,其经费由国库支付一部分,地方贵族和商人负担一部分。19世纪初期,许多中心国民学校改为中学,初级国民学校改为县立学校。

1764年,在彼得堡市郊的斯莫尔尼建立了俄国第一所国立寄宿制女子学校,它以贵族少女为对象。第二年曾附设一所平民女校,学习内容与贵族女校相同,主要培养贵族家庭的管家保姆和家庭教师等,但其存在时间不长。贵族女校影响波及国外,开了俄国女子中等教育的先河。

废除农奴制后的俄国教育

19世纪中期,围绕着俄国农奴制的存废问题,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革命运动,沙皇政府为了阻止革命运动的发展,被迫于1861年宣布废除农奴制度,相应地对国民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

从1860年到1864年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则,宣布了教育的改革。主要法规有《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大学章程》、《初等国民学校章程》、《文科中学和中学预备学校章程》。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初等学校被宣布为无等级的学校,可招收各个阶层的子弟,不受等级和宗教信仰的限制;授权各地方自治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开办学校;允许女子担任教学工作。但仍然把传播宗教观念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目的,并且给教士以担任教学工作的优先权。

中学除文科中学外,增设了实科中学,两者均可招收各个阶层居民的子弟,废止了对学生的体罚,扩大了校务会议的职权。但根据章程规定,只有学习了两种古典语的中学毕业生才有权升大学,实科中学的毕业生最多只能升入高等技术学校或高等农业学校学习。

在高等教育方面,规定大学有若干自治权。大学设大学会议,有选举校长、副校长的权限。系设系务会议,可以选系主任等。还有学术会议,可以竞选教授。大学设历史文学系、数理学系、法学系和医学系。由于工农业的发展,在60年代开办了工艺、矿业、交通和农业学院等学校。

19世纪中期俄国废除农奴制度的改革是由沙皇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后沙皇专制制度仍然存在,贵族利益受到保护,所以,19世纪60年代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另一方面又带有封建制的残余的印痕。正如赫尔岑在批评1863年大学章程时所说的那样:“政府做事,像罪孽深重的耶路撒冷的朝圣地者,前进三步,又后退两步,但毕竟剩下了一步。”因此,通过这次改革,俄国的各级学校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