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教育
明治维新前日本教育概况
日本是亚洲第一个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在日本的历史上,自公元646年大化革新进入封建社会,到1868年明治维新是长达1200年的封建社会时期。在封建社会末期,日本的教育主要分幕府、藩国和民众教育三等。
幕府指日本封建军事贵族独裁时的权力机关。幕府直辖的教育机构有1631年成立的昌平坂学问所,以传授儒学为主;有1793年成立的和学讲习所,只传授国学;此外,还有19世纪上半叶陆续开设的开成所、医学所、讲武所、操练所等,以传授兰学为主。
藩国指日本地方封建主的领地。在藩国设立的教育机构称为藩学或藩校。它主要传授儒学和武艺,西南部的藩学也介绍一些数学和外国语。但是无论是藩学还是幕府直辖的教育机构,在吸收“兰学”时,都排斥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科知识,因为那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明令禁止。
民众教育机构较多,有乡学、寺子屋和私塾等。乡学是为下级武士子弟或平民子弟设立的学校。它比较简陋,侧重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驯服和勤劳的顺民。寺子屋在封建社会后期是为平民子女设立的世俗性的初等教育机构,学习简单的读、写、算知识。私塾是学者个人收徒授业的,有的还以传授一家之说而闻名。
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教育与同期东方国家相比是走在前列的。1868年统计,日本全国有藩学240所,课程中开设数学课的141所,开设“洋学”的77所,开设“医学”的68所,开设“天文学”的5所。学校中较为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并聘有不少西方学者任教。初等教育的普及程度也较高。据统计,幕府末期大约有20%的平民粗通文字。京都、大阪、扛户三大城市的市民文化水准和“洋学”知识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如果和同时期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的教育还是远远落在后面的。
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
1.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
“明治维新”指日本于19世纪后半叶,明治天皇在位时期,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1868年成立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联合执政的天皇制的明治政府。明治政府成立之初,立即开始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教育方面实行一系列改革,以维护民族独立,发展资本主义。
明治维新时期提出的改革口号是:“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1868年3月,日本天皇颁布的“誓文”中讲道:“破从来之陋习”,“求知识于世界”,这些都成为日本改革封建旧教育,兴办资本主义学校教育的依据。
在教育方针的制定上,国学派和洋学派经过激烈的争论后,确定了推行教育改革的三点方针:一、为提高国民知识水准,普及初等教育;二、为培养科技指导人才,创办科技教育机关;三、通过教育迅速掌握摄取来的欧美先进科学技术。
2.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
根据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方针,政府在教育改革中采取了两项根本性措施。
(1)聘用外国专家任教,派遣留学生。明治维新改革的方针之一是文明开化,其内涵是积极吸收西方先进的法律、政治、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知识,取消以儒学为中心的封建教育,建立资本主义教育制度。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明治政府在坚持教育行政领导权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大量聘请外国专家到国内任教,以解燃眉之急。据统计,当时外聘的专家数量,文部省仅次于工部省,先后请进外籍教授750余人。东京大学创办时理学院15名教授中有12名外籍教师,医学院18名教授中有11名外籍教师。美国人斯克特因有师范学校的教学经验,在日本师范学校创立后受聘前来任教,在他的指导下,模仿美国师范教育,传授教学方法。单纯靠外国专家并非长久之计,明治政府另一个应急措施是向国外派遣留学生。1870年派出115名,1871年派出281名,1872年派出356名……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但因缺乏审查,资质反而下降。达官贵人子弟竞相出国,想快些学成,回国充任大官,但“归国而堪任事者很少”。针对这种情况,明治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1873年底,文部省把国外官费留学生全部召回,经考试后分配工作。1875年,文部省开始选派经严格选拔的留学生。从1880年起,这批留学生陆续回国,解聘外籍教师的工作同时开始。到1889年基本解聘完毕,教育工作基本由本国人担任。
(2)改革传统的封建教育,发展国民教育。明治初期,日本国力微弱,人财两缺,明治政府除抓住严格选派留学生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外,更着重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把教育改革的重点放在国民教育上。
1872年文部省颁布《学制令》,废除了原来的藩学、寺子屋,建立八年制新式小学,分上、下两级各为四年。儿童6岁入学,接受八年制义务教育。文部省在推行学制令时,特别重视小学校建设,把它列为重点。对此,文部省是这样说明的:“欲期社会文明、人有才艺,只好求之于小学教育的广泛普及和完善,故当今着手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把力量投在小学上”。《学制令》序中提出一个口号:“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各府县遵照文部省的这个方针,分别发布告示,奖励设立小学,鼓励儿童就学。各府县在劝诱就学上采取了种种办法,如有的县在各学校、学区之间就学生入学率的高低展开竞赛;有的县令亲自到各校巡视褒赏优等生;有的府县,命令警察强迫学龄儿童上学,规定除休假日外,平时上午8时前到午后3时,不论在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如发现学龄儿童无事而游逛者,立即强行送去学校。《学制》规定,办学以征收学费为原则,按学生家庭的贫富程度划分等级,月额5角和2.5角不等。这个数额在当时已不算低(当时地方米价2元~3元钱一石),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较重。
《学制令》实施后,小学数量增长很快,学生数、教师数也逐年增加,但中途退学的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学制过于统一,脱离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难以操作;二是教学内容脱离现实生活,不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吸引力;三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当时日本民众贫困,无力承担较高的学费。在政府强迫教育的压制下,以致有的地区掀起拒绝就学的风潮,他们将当地的小学校烧毁,以示反抗。针对这些情况,文部省几次颁布教育法令予以调整。1886年颁布《小学校令》将初等教育学校确定为八年,分两段:前四年的寻常小学为义务教育阶段,后四年的高等小学,实行收费。在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允许设立三年制的简易小学。高等小学的年限也可以分别定为二、三年或四年。这种较为灵活的规定是实际可行的,有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事实上,当时日本适龄儿童有2/3是在简易小学接受初等教育的。1900年再次修改小学校令,完全废除征收学费的制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儿童就学率大幅度上涨。1907年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4%。
明治维新前期,政府集中有限的资金发展初等教育,在中等和高等教育上投入不大,所以只创办了为数不多的示范性的中学和大学。
《学制令》规定八年制初等学校之上设六年制中等学校。1886年的《中学校令》调整中学学制为七年,分为五、二两段。五年制中学称寻常中学,由地方设置和管理,属普通教育学校“二年制高等中学是第二段,属大学预科性质,全国只设5所,由文部省大臣直接管辖。中学课程设置的特点是重视科学基础知识和外国语的教学,不仅门类多,而且内容颇深。中学还实行严格的考试制度,以保证学习的质量。高等中学是分科设置的,一般有文、法、理、医、农、商等科,进行专科教育。
1891年开始,政府把力量转到中等教育上。因为公立初等教育已培养出大批毕业生,他们要求接受中等教育,于是政府设立了一些公立中学。到20世纪初日本中等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
高等教育的发展,按《学制令》中原来设想设8所大学,但因财政困难、经济基础薄弱未能实行。1877年在原属文部省管辖的昌平学校、东京开成所、东京医学校基础上成立了东京大学,成为日本当时惟一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文部省为了重点办好东京大学,将全国文教经费的40%拨给该校,此比率一直保持到1890年。东京大学效法德国办理大学的经验,十分重视教学和研究两方面的工作。帝国大学由大学院和分科大学两部分构成,大学院侧重进行学术和科学研究,分科大学则以传授专门知识为主,强调培养应用方面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