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兵战斗武器

单兵战斗武器是突击步兵所需的单兵战斗武器,主要是指突击步枪。其主要作战任务是用来对付一定射程内的单个或集群有生目标、轻型车辆、防御工事内的敌人。

对步枪的有效射程,近百年来国际上对此一直尚有争议,没有明确定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步枪曾是步兵的万能武器,它几乎包揽了各个不同的战斗阶段、不同的作战距离上的全部射击任务。为了完成这种任务,步枪当时的射程必须尽可能地远些,以美国为例,它在 1892 年采用的是克拉克一约根森步枪,该枪发射 7.62mtT1 圆头弹,要求其精度保持到 550m 以外,弹九的有效杀伤存能可维持到 1800m。对此,美国仍嫌不够,1906 年又采用 7.62mm~ 15.24mm 枪弹,弹丸为尖头,9.72g,设计的最大射程为 4300m 以上(后发现

实际最大射程为 3200m)。根据美、西战争(1898 年)和南非战争(1899~ 1902 年)资料记载,步枪手的作战距离达 1000m。当时,机枪虽然已经出现, 但尚未发展成熟,更未大量装备部队,大量消灭有生目标的任务主要是依靠步枪。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各参战国普遍装备了轻机枪、重机枪。轻、重机枪在战争中显示出巨大威力,能够在中、远射程上杀伤群体有生目标,对敌方前沿的战壕、工事以及纵深设施进行火力压制与封锁。据资料记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机枪造成的伤亡大于其它任何武器。当时,与步枪口径相同的机枪,有效射程达 1000m 以上,骚扰性人力可达 4000rn。与步枪相比,机枪在中、远射程上的杀伤威力,火力密集度要优越得多。此外,火炮一类的压制性武器。装备数量日渐增多。这样由步枪担负对中、远距离目标作战的任务,就显得没有必要了。既然步枪在战场上的作战职能缩小,作战距离缩短, 步枪使用弹药威力就应当减小,以提高其机动性和火力密集度。由于当时机枪使用的是步枪弹,对步枪威力减小后,是否会影响机枪的射击效果存有疑虑。此外,部分人未能看到新的武器出现后,步枪战术的新变化,仍然坚持保留步枪的原射程。所以,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 20 年间,世界各国的步枪弹战术技术性能基本上没有改变。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各参战国使用的步枪弹仍然是 1900 年前后设计的。尽管如此,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现了坦克,飞机等步枪所无法对付的目标,促使许多国家研制发射 12.7mm 等口径弹药的重机枪、发射口径为 127~14.5mm 穿甲弹的反坦克枪和发射普通手枪弹的冲锋枪等步兵武器。这些武器的出现加强了步兵中、远程火力,而且分担了步枪的部分近程杀伤任务,顶替了与步枪同口径的机枪的远程杀伤、反坦克、反飞机等任务。导致了步枪作战职能的进一步缩小和普通机枪实用作战距离的相对缩短。

步枪有效射程缩短的趋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得到证实。二战初期, 当时的欧洲战场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装甲车辆,步枪已经不是战场上的步兵作战的主要武器,而只是近距离的作战武器。因此,战争初期有人提出步枪的有效射程可以缩短。德国于 1938 年采用 7.92m 短弹以及前苏联研制的 M43 中间型枪弹,就是对这种变化的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公认的步枪最大作战距离为 400m,其理由是:①更适用、更有效的远距离杀伤武器的大量使用;②步兵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装甲车辆、无线电通讯器材等现代化装备联合训练,使步枪射击练习时间减少了,远距离射击水平降低了;③ 400m 是步枪手、手枪手能够观察、识别并击中目标的合理距离。

进入 50 年代以来,通过朝鲜战争,尤其是其后的越南战争,对于步枪的合理射程在国际上又引起了一番议论,占主导的意见是要求缩短步枪的有效射程。对此,国外开展了对现代步枪实战杀伤能力的广泛研究,通过对作战资料进行分析,对伤亡报告作了详细的研究和统计。从而得出步枪累计使用频度图(见图 2.1)。由此图可以推出:

占总数 30%的步枪交战,其射程不超过 100m; 占总数 70%的步枪交战,其射程不超过 200m; 占总数 88%的步枪交战,其射程不超过 300m; 占总数 96%的步枪交战,其射程不超过 400m;

根据上述的数据,考虑到现代步兵武器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将步枪的有效射程定为 400m,是实用可靠的。

图 2.1 步枪累计使用频度图

对于投入 21 世纪初叶陆战场使用的步枪的有效射程究竟多大比较合适,尚未明确,如美国把将来步枪有效射程约定在 500m,而英国则认为 300m 就可以了。但是,从步枪目前的小口径化、枪族化发展趋势来看,有效射程不宜提高,尽管小口径步枪杀伤威力增大,配备了高性能瞄准具,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精确杀伤有生目标。但是,应当看到,再想大幅度提高小口径步枪的杀伤威力比较困难。目前步兵防弹器具如防弹衣、头盔等,由于其制作材料的发展较快,像正在研制中的仿蛛丝材料制作的新型防弹衣,比凯夫拉防弹衣防穿透性有了大幅度提高,要在 500m 距离有效杀伤目标是比较困难的。美国和英国的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实战中的士兵极少能够看清并识别350m 以外的人员目标。人/步枪系统视力瞄准射击的最大有效射程规定为

366m,人/步枪系统视力瞄准射击最有效的范围大致为 4~1651n,射程为 73m 时命中率最高,射程超过 165m 以后,瞄准射击精度大大下降。由此可见,将步枪的有效射程界定在 300~350m 看来比较合适。

对今后单兵战斗武器的性能要求,从目前一些国家如美国、英国制定的要求来看,应当满足突击步枪在 300m 距离上对目标的命中概率为 0.9;600m 距离上对面目标的命中概率为 0.5;配备爆炸弹/或动能弹对 8001n 内的目标有较高压制潜力;对目标有快速捕捉和迅速开火的能力,对射手有反应信号, 配备的瞄准器能全天候使用,最好有备用的机械瞄具;配备的测距仪测距迅速、准确并清楚地显示出来;使用中发射痕迹微弱,基本上达到微光、微声、无焰,其质量在 4.5kg 以下,便于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