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报警何时止

有文记载说:“宋末元初,烽火报警已变成历史遗迹,其实此说不确。据《明史·兵志》记载:“(洪武)9 年⋯⋯分兵守古北口、居庸关、喜烽口、松亭关粮堆百 96 处⋯⋯建文元年,自宣府迤西迄山西缘边皆峻垣深壕、

烽堠相接⋯⋯各处烟墩,务增筑高厚,上贮 5 月粮及柴薪药弩。”可见,做报警用的烽火台在明初仍是北部边疆的重要军事设施,用以防备蒙古入侵, 这种烽火台很多与长城连为一体,同时也有一些仍是单体建筑。这种单体的烽火台,在我国沿海一带设置尤多。自元末始,倭寇屡为海患,明初在沿海烟墩,在清初顺治年间裁撒所卫时,多已废圮,但北部陆路边疆,则依然使用烟墩报警。清初于各省边境扼要处,设立墩台营房,有警则守兵举烟为号。“寇至百人者,挂一席,鸣一炮;至三百人者,挂二席,鸣二炮⋯⋯”(《清史稿·兵志》)此时的烽火台已不单单是烟火报警,而又加之挂席、鸣炮, 这是烽火台的改进。“咸、同朝⋯⋯边堠尽废⋯⋯左宗棠平定新疆⋯⋯其常设卡伦,严申旧制,边烽少息矣。”(《清史稿·兵志》)可知直至清代后期,北边仍用烽堠。举烽播燧,这种历史悠久的报敬方法,虽然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却几乎与我国旧式军制相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