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政委员会制

“七七”事变爆发后,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曾一度取消政委制,政治部改为政训处,不久又恢复。

抗日战争中期,中央军委颁布了《军政委员会条例》。规定:“在军、师、旅、团及纵队、支队、军区、分区等级成立军政委员会”,作为“执行上级指示,决定该部大政方针,布置工作及检讨工作的计划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