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制

南昌起义时,即建立了党的前敌委员会,作为起义的最高领导机关。军和部分师建立了党委会,团建立了党总支。随后,毛泽东率秋收起义的余部, 在江西永新县进行了“三湾改编”,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1928 年 5 月 4 日,朱、毛两军在江西宁岗县砻市召开会师大会,成立了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并成立第四军军委,朱德任书记。营、团成立党委,连有支部。军委归前委领导,前委书记由毛泽东担任。在此前后,湘鄂、鄂豫皖等地的红军,也自上而下地建立了党委,并设立了党代表。

1929 年 12 月,在“古田会议”议中,明确指出“每连建设一个支部, 每班建设一个小组,这是军中党的组织的重要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