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也应该下放给农民私养

——青浦县小蒸人民公社调查报告之一

目前在养猪问题上,公私并举、私养为主的方针已经确定了,但对母猪公养或私养,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需要迅速解决。根据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情况来说,目前大多数农村人民公社已经把肉猪下放给社员私养了, 但大部分母猪仍然由公社、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公养。母猪是否应该下放给社员私养,许多公社仍然犹豫不决,等待观望。我们在小蒸人民公社亲自观察了全公社十五个养猪场中的十个,并召开了两次养猪问题座谈会以后,清楚地感到私养母猪养得好,产苗猪多,苗猪的成活率高。相反,公养母猪空怀多,流产多,苗猪死亡多。我们在嘉兴专区、苏州专区同若干个公社的干部

① 这是陈云同志写给邓小平同志的一封信和所附的三个调查报告。

谈话中,也得到了同样的印象。事实告诉我们,要迅速恢复和发展养猪事业, 必须多产苗猪;而要多产苗猪,就必须把母猪下放给社员私养。这是今后养猪事业能否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一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