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针①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一)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的一部分。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后,似乎农业可以不要计划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个问题本来是清楚的,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包产到户以后,计划并不是不要了。
我看到简报里头大家提出来一些问题:
一、郊区必须种菜,不种不行。这样就有点国家计划的样子。
二、养猪要规定任务。规定一年交多少头猪,派购,这也是计划。
三、种烟叶不能超过八百万亩。这是万里[246]同志提出来的。这是一个老问题,一九五一年就发生过。什么问题呢?那时粮棉比价是有波动的,粮棉比价对棉花有利的时候,农业部就开农业会议,提出来扩种棉花,扩种到一亿四千万亩。我说,那就不得了,粮食会不够吃。扩种棉花限于八千万亩, 是那个时候定下来的。现在大体上还是这个口径。
四、粮食种植面积不能再缩小了。这是赵紫阳[212] 同志提出来的。我看也不能再缩小了,再缩小不得了,没饭吃就是了。
五、也是赵紫阳同志提出来的,增产经济作物,只能靠提高单产和利用不种粮食的土地。
不能让农民自由选择只对他自己一时有利的办法。总之,市场调节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灵活灵活。
不这样做,八亿农民的所谓自由,就会冲垮国家计划。说到底,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国家才能进行建设。
这是农民与国家两利的大政方针。
(二)我们经济工作的另一个大方针: 一、要使十亿人民有饭吃;
二、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只顾吃饭,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
必须在保证有饭吃后,国家还有余力进行建设。因此,饭不能吃得太差, 但也不能吃得太好。吃得大好,就没有力量进行建设了。
这里就包含着一个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界限:只有这么多钱,不能提高大多,必须做到一能吃饭、二能建设。
(三)广东、福建两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在部分地区试办经济特区(广东不是全省特区,福建也不是全省特区)[247],现在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
当然,来料加工,合资经营,现在许多地方也在做,但不能再增加特区。搞来料加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产品挤掉了。
广东、福建两省的特区及各省的对外业务,要总结经验。现在还没有好好总结。
像江苏这样的省不能搞特区。
① 这是陈云同志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
既要看到特区的有利方面,也要充分估计到特区带来的副作用。例如: 人民币与外币同时流通,对人民币不利,会打击人民币,因人民币“腿
短”,外币“腿长”[248]。
江浙一带历史上是投机活动有名的地区,坏分子的活动都熟门熟路。现在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
(四)国家建设必须全国一盘棋,按计划办事。该调出的物资,必须按国家计划调出。
全国建设的进度,必须有先有后,有重有轻,按全国计划办事。
我讲的意见就是这些。再稍微加几句。报纸上登全国有四十亿美元的顺差,所有权是属于中国银行的,使用权是属于地方的和各部门的,地方的三十亿,各部的十亿。各地各部自己的都可以使用,但是必须经过中央批准。实际上,这些外汇属于周转外汇,而且中央已经在使用了。我希望一九八五年能达到一百二十亿美元的周转外汇,增加两倍。我们这个国家,有一百二十亿的外汇作为周转资金,很有必要。我讲的这些话,都是“北京话”。地方的同志说北京人讲“北京话”,我是上海人,但话属于“北京话”。有的同志讲,赵紫阳同志到了北京以后,讲“北京话”了。我看这是确实的,因为赵紫阳同志是管全国的。我是老北京,一开国就在中央工作,我这个“北京话”合乎全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