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同源
唐、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中曾指出了“书画同源”这个重要的历史事实,说明最早的“书”(文字)和“画”有着不解之缘——在原始人那儿, “文字”同“绘画”是在同一个根基之上萌生的。张彦远曰:“图载之意有三:一曰‘图理’,卦象是也;二曰‘图识’,字学是也;三曰‘图形’, 绘画是也。又周官教国子以六书,其三曰‘象形’,则画之意也。是故知书画异名而同体也”。又说:“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我们现在能见到最古的具有严格意义的文字,文字学上称之为“表意文字”
(ideograph),例如 (山)、 (人)之类(俗称“象形文字”Hieroglyph)。这种文字明显地具有一定的图画的性质。所谓“表意”的文字有两个重要的特征;其一是它已成为一个比较确定的视觉“符号”,有其较稳定的形式; 其次,正因其形式较为固定,它才能“约定俗成”地通行于人与人之间以传递信息。
但是,在历史上这种“表意”文字创生之前,还存在着一个“前文字” 的阶段,而这个阶段虽然仍可以包涵在广义的“文字”概念之中,即文字学上称之为“表形文字”(pictograph)阶段。“表形文字”也可称为“绘画文字”,但是,它与“表意文字”相较,其“文字”的性质就淡薄得多,而“图画”的成分更为浓重。因此,它的性质是颇值得我们去深切注意的。
考古学在近世的高度发达,使我们今天对于远古人类社会的知识迅速增长,但是,迄今依然还存在着大量无法填补的空白。近百年来发现的考古材料中,有许多远古人类在他们的洞穴墙壁上或日用器皿上画下的种种千姿百态,奇离古怪的图形,但这些图画的准确涵义我们却很难猜测。我们确实很难弄清楚新石器时代的彩陶罐上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纹样究竟是什么涵义, 更弄不清楚旧石器时代洞穴壁上画的栩栩欲活的野兽图像的真正性质和确切
的社会功用。笔者总怀疑有些学者啧啧赞美原始人已具有近似今人的审美鉴赏力的说法,阿塔米拉(Altamira)山洞虽画满了极其写实的野兽图象,但不像是原始人为了招徕艺术观众而特意布置的一个美术馆。笔者总不太愿意相信原始人类在他们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严酷环境下能有欣赏绘画之美的闲情逸致。尽管我们可以用今天的人的审美眼光来看待原始人的绘画,并从中发现了其中有某些符合于我们今天的审美趣味的东西,但无论如何,那些原始人也决不会有意识地去表现只有我们现代人才可能产生的艺术观念和审美趣味。由此而言,那些原始绘画能否具有真正的“艺术”(现代意义上的) 的性质,确又是大有可疑和大有可议的问题。
一般说,“表意”文字的产生,标志着人类的文明时期的开始。而在“表意文字”创生之前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图画,哪些明确地具有“文字”的性质
(“表形文字”),哪些又不是,如果不是,它的真性质又是如何?都值得进一步研究。例如上世纪后期尚存留在北美的一些印第安人的原始部族即处于这样一个文化阶段。他们还没有发明一定的“表意文字”,但“表形”文字却随处可见。如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墓碑上画的图画都有确定的涵义:顶上颠倒的鹤是他的“图腾”。左面三个符号表示他参加的重要公约,右边六横或许指示他参加过的战役的次数。烟管是和平的符号,斧子则是战争的象征, 等等。显然,这些图画都具有文字的性质和作用。一群印第安人部族联合起来给当时美国国会写的一封“信”。其中各种动物图形表示了各个部族的图腾。联结起来的线表示他们各族同一心愿。前面的鹤部族为牵头人,他们一致向美国国会请愿,盼望得到大湖附近的几处小湖的渔权。显然,这封用图画来“写”的“信”,其文字的性质也极为清楚;而前面所说墓碑上的图画, 则无异是用图画来“写”就的一个“墓志铭”。
第二类情况比较复杂,即一些具有所谓“装饰性质的图画。这类图画, 我们今天往往把它和现代人的装饰图案等量齐观,似乎原始人当年也是像我们今天的艺术家一样去创作出那些纯粹的为了“审美欣赏”的“纯”艺术品。这里可以举出两个原始人所画具有“装饰”意味的绘画的例子。如果不告诉你第二幅“画”是什么内容,用作什么用途,谁也无法猜到。然而,事实上它们却是原始人的巫医用以治病的魔方(符箓)。有对付皮肤病的,有治疗蝎子与蜈蚣的刺痛的。再举一例,这是一件原始人用以狩猎的武器,名为“飞去来器”。我们也可以看到它的上面画着一些近似装饰花纹的图形。这是一件澳洲土人的器物,其上的花纹,如果不是澳洲土人自己说出来,其真正的涵义恐怕我们永远也无法猜测。原来,上面的网状的线条是画的一幅地图。这是一个咸水湖,黑线间的空白就是这个飞去来器的主人那一族居住的地域。格罗塞说得对:“澳洲人的地图的第一意义并不是一种装潢品,而是一种文字”。举以上的五个例子,笔者并非想从此得出结论说,一切原始人图画都是一种广义的“文字”,但至少可以使我们冲淡一些把原始图画赋以现代涵义(审美欣赏)的遐想。如果说原始人也应有对艺术的美感鉴赏能力的话,至少应该承认,同我们现代人是有着不可忽视的差别的。
最后,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原始艺术中的“写实”性质的“绘画”,这是最容易令人困惑的事例。
名震遐迩的西班牙阿塔米拉洞穴中的野兽壁画,发现于上世纪 70 年代末,是迄今所知的原始绘画中写实性程度最高的实物。其中所画的野牛、野猪、鹿、马等 20 多头,整个作品有 46 英尺之长。所画的动物不仅比例适当,
结构准确,姿态生动自然,甚至还表现出奔跑和受伤倒地的动作。色彩也很丰富,是先用尖硬的燧石刻划出深凹的轮廓线之后再敷色彩的,但也见不到明暗光影的描写。显然,如果硬要把这一类绘画也归入到“表形文字”的类目中去,是有困难的,这里也无意于作如此武断之举。但究竟原始人为什么要画这些“绘画”呢?唐代有画马的名家韩干和画牛的名家韩滉,难道原始时代也有他们的韩干和韩滉吗?显然,这样解释也未见得能令人信服。西方有些学者认为这类绘画也具有一种‘巫术’的性质,这是言而成理的。如赖那克(Salmon Reinach)认为“艺术起源于狩猎巫术,它是作为一种能控制狩猎活动的实践手段而发展起来的,目的在于保证狩猎的成功,因此艺术是一种被深思熟虑过的祈求手段。吉德逊(Giedson)表示了类似的看法,认为在连续不断的对动物轮廓的探索所达到的熟练中有一种共同的特征,即原始人想通过这种被认为是实际有效的图形来达到对他所垂涎的动物在巫术意义上的占有”。如果这样的解释符合事实的话,那末,这样写实的野兽画同前文提到那个巫医画的治病用的魔方“装饰”画,两者又有什么质的区别呢? 因此,如果把阿塔米拉洞穴画也归入到广义的“文字”(表形的)范畴,也未见得定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
总之,在人类创立文字(真正严格意义的)之前,图画往往不得不负担着文字才能负担的功能。它虽不是文字,原始人却定要把它当作文字来使用, 这又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