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二帝国

第一节 帝国的政治体制和统治一、帝国的建立

[帝国的权力结构]1852 年 12 月 2 日,路易·波拿巴改第二共和国为第

二帝国,自己由总统变为终身制的皇帝,称拿破仑三世。12 月 30 日,参议院发布法令,把略加修改后的 1852 年 1 月 14 日宪法确认为第二帝国宪法。宪法规定:皇帝享有全部行政权,一切文武官员皆由皇帝任免,并需对皇帝宣誓效忠;法律创议权和颁布权等立法关键环节统归皇帝掌握;司法以皇帝名义实施;皇帝还有权对外宣战、媾和、签订商约和其他条约。

在皇帝统率下,实行议会多院制。议会被分成三院:参议院、国务会议和立法团。参议院由名流显贵 80 人组成,后来增至 150 人,其成员均由皇帝指定、终身任职。皇帝的主要亲属、元帅、海军上将、红衣主教等是当然成员。参议院正副议长及领导机构成员也由皇帝钦定,会议内容对外保密。它的职能是按皇帝旨意审查各项法令是否符合宪法、接受请愿并取消有悖于宪法的行政裁决,有权为重要的法案提供法律依据,并有权以发布参议院法令的形式补充或修改宪法。这个以“宪法保卫者”自居的机构,其实不过是皇帝的工具。

国务会议由 40 至 50 名参事组成,名义上是最高法案评议委员会,其成员亦全由皇帝任免。它的职能是在皇帝授意下,制定法规和起草法令。会议由皇帝主持或任命他人主持。会后,皇帝指派 3 名参事以政府特派员身份在立法团会议上提交法规草案并进行辩护,一俟获得通过,再由皇帝正式作为法律公布。可见,国务会议只是为皇帝起草法案的秘书处以及皇帝旨意的辩护士。

立法团由年满 21 岁的男性公民普选产生,但议会代表的候选人均由政府指定,实行“官方候选人”制度,选民只有遵命投票的“权利”。立法团开会由皇帝亲自召集,正副议长也由皇帝任命。立法团只是讨论、表决政府特派员宣读的法案,分别表决政府各部预算和决定税收。他们对现成法案只能被动地表示赞同或反对。所以,立法团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开会时不设讲台,每个议员只能在原座位上发言。参议员年薪高达 3 万法郎、国务参事为

2.5 万法郎,而立法团议员的职位则没有薪水。所以,当时有人把立法团讥讽为皇帝的“法律登记所”。

第二帝国不存在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所谓政府由皇帝及治下各部大臣组成。宪法规定,所有大臣均由皇帝任命并从属皇帝一人。各大臣间没有连带责任,大臣不得兼任立法团成员,也不许出席立法会议。大臣需绝对服从皇帝。省长、副省长和市长,必须根据皇帝旨意由内政大臣任免(中小城镇的市长可由省长任免),同样对皇帝负责。各级官吏均享受高薪。例如大臣年薪为 4 万法郎,还可兼职兼薪。国务会议副议长、被人称为“副皇”

的鲁埃身兼多职,年薪达 26 万法郎,波拿巴的年薪高达 2600 万法郎。

[政权的特点及阶级本质]从第二帝国的权力结构中,可以看出这个政权有许多明显的特点。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实行专制独裁统治。拿破仑三世位于

帝国权力金字塔的顶峰,他集行政、立法、司法大权于一身,一切机构、一切官员不过是执行他旨意的工具。皇帝虽然每周两次召集大臣们议事,但大臣只能按皇帝定下的议程提出报告而无权作任何决定,皇帝也从不在会上表态。一切决定都由皇帝背着大臣私下作出,大臣们从《政府通报》中才能了解其内容。大臣们的作用局限于为皇帝提供信息并执行决定。此外,皇帝还经常通过贴身随从私下处理连大臣都不得与闻的国家大事。

第二帝国政权的又一特点是依靠军队实行暴力专政。拿破仑三世深知武装力量的重要,他靠军事政变上台,上台后把由他统率军队写进宪法。他效法拿破仑一世,建立了一支近卫骑兵军,作为他的私人卫队。同时大力扩充军队、警察与宪兵,使他们“俨如密网一般缠住法国社会全身①”。他把参议院中 1/4 的名额分给军人担任,并指使宪兵密切监视民众,密报各级官吏是否忠诚于他。从而使拿破仑三世的统治打上明显的军事独裁烙印。

第二帝国政权的另一特点就是以全民利益的代表来掩盖独裁。波拿巴总是喜欢这样自我标榜:“我不承认任何人比我更有权代表人民”。全民表决是他得意的杰作,它把一切都披上合法的民众认可的外衣。其实,帝国并不代表全体法国人民的利益,它只代表一小撮大金融家、大工业家的利益。一切军政财界要职均由波拿巴的亲信及大工商业资产阶级掌管。参议院成员多数为大银行家和大工业家,立法团成员中也有 1/4 属于此类人士。尤其是七月王朝时期的政客权贵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 18 年间活跃于帝国政坛的

总是一些老面孔。真正的波拿巴派为数不多。在 1852 年皇帝任命的 40 名国

务会议参事中,七月王朝的权贵占 24 人。同年参议院中除当然成员外,尚有

72 名成员,其中七月王朝原众议员约占 20 名、原贵族院议员占 12 名;到 1856 年,后者在参议院中竟增至 46 名。1852 年立法团中波拿巴派只占 1/3,其余均为七月王朝时期的显贵。在帝国时期先后担任过省长职务的共约 220 人, 其中多数人的政治生涯始于七月王朝;直至 1870 年,在任省长中仍有 2/3 属七月王朝的显贵名流。在有案可查的担任过帝国大臣的 20 多人中,七月王朝原议员、官吏同样占 2/3。前朝旧臣如此大批地受到新主子的垂青,实属罕见。难怪某些波拿巴分子力劝皇帝要防范奥尔良派和奥尔良主义。

七月王朝的遗老遗少能在第二帝国继续走运完全是由拿破仑三世统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1852 年,早已在野的基佐凭借一个老政客的洞察力指出, 波拿巴可利用士兵平息骚乱,利用农民获得选票,但必须依靠上层阶级才能进行统治。综观帝国权贵的社会构成,基佐可谓一言中的。无论议会三院、中央各部还是各省府,跻身其中者无例外地都属于上层阶级或是他们的代表。除上述七月王朝的旧臣外,担任大臣要职的还有波拿巴的亲信和财主。例如,波拿巴的堂兄弟、即拿破仑一世的幼弟热罗姆亲王的儿子担任参议院议员兼殖民大臣。波拿巴的同母异父兄弟,交易所投机家莫尔尼伯爵,担任立法团议长兼内政大臣。波拿巴流放时的忠实伙伴,政变的主谋之一佩西尼任内政大臣。政变的另两名主谋圣—阿尔诺和莫帕分别任陆军大臣和警务大臣。大造船主迪科,任海军大臣。这一小撮人操纵了整个法国,主宰着法国人民的命运。拿破仑三世的政权实际上就是一种以君主批准为原则的国家委任制,一种以普选和全民表决的形式民主掩盖起来的大资产阶级的军事官僚独裁制。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 1 卷第 69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