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简释

中书省。官署名。魏晋始设,为秉承君主意志,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内书省;唐代曾改称西台、风阁、紫微省,旋复旧。在唐代,中书与门下。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决定政策,通过门下,然后交尚书执行,故实际任宰相者称为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后仅存中书令一职。唐代曾改称右相、紫微令。接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皆废,故中书省较前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也由中书省掌握,较远之地区则设行中书省以统辖之。明初尚沿元制,洪武十二年(1379 年)废去中书省, 自六部以下皆无所统辖,而机要之任则归于内阁,遂大异前代之制。

门下省。官署名。东汉设有侍中寺,晋代称门下省,本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唐宋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纠正朝政缺失,成为中央政权机关的一部分。元以后废。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因时而异。

尚书省。官署名。东汉后期设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代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尚书省都堂居中,左右分司,都堂之东吏部、户部、礼部三行, 每行四司,以左司统之;都堂之西有兵、刑、工部三行,每行四司、以右司统之。尚书省与中书省、门下省全称三省。长官为尚书令,其副职为左右仆

射。元代尚书省时置时废,明代各部均直接对皇帝负责,遂不设尚书省,清制同。

丞相。始于战国时,为百官之长。亦称相邦。秦代以后为封建官僚组织中的最高官职,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西汉初称为相国,后改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改为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三国、晋、南北朝时,或称丞相,或改司徒,或称大丞相,相国,废置不常,多由权臣担任。南宋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相。元代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明初沿置,不久即废。

宰相。旧时以对君主负责总揽政务的人为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助之意。但历代均有正式官名,其职权广狭程度不同,行使职权之方式也不同。例如,秦汉以相国或丞相为宰相,而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相国或丞相经常为一人,偶为二人。东汉司徒等于丞相,而与司空、太尉共同负责最高政务。魏晋以后,以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以及重要的将军各官参预政务者均为宰相,随君主指定而任事,无定员亦无定名。隋唐定制,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侍射)为名义上的宰相。但实际上仍由君主特选他官加以同平章事之职衔,方为事实上的宰相。从此相沿,宋代遂直接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官称,与次一等的参知政事合称宰执。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中书令往往由太子亲王兼领,其下又仍设丞相、平章、参政等, 甚至在外行中书省亦设此等官名。明初曾设丞相,后为加强独裁,防止权臣, 废除丞相而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于是大学士又成为明代事实上的宰相。清代为防止内阁之泄漏机密,另设军机处于内廷,于是军机大臣又成为清代事实上的宰相。但清代仍沿旧称,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一般说来,由于君主独裁之加甚,宰相之权即随之而愈轻。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始设左右相,相成为齐国强大的卿大夫的世袭官职。战国时各国先后设相国,相邦,或称丞相,为百官之长。只有楚国,终战之世未设相,以令君为最高官职。秦代以后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职(参见丞相)。唐代以后多用作实际任宰相者的尊称,清代则专指任大学士者。

古代任宫授职的称谓征:招聘授官,尤指朝廷直接招聘授官。辟:招聘授 官。

选:量才授官。

荐:下级向上级推荐授官。举:选拔。

点:指派,尤指皇帝指派。简:任命。

补:任命补缺,多批服例补缺。 进:升任,尤指高级官员的升任。

起:由民间征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

赠:对官员的先世或已死的官员授予职称,封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