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驿传制度小史

驿传,是我国历史上沿袭了两千多年的一种交通制度。它的基本任务是招待过往官吏、使者,以及传递各种政府公文。

大约春秋战国时期就有驿传了,开始主要是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和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就以京城咸阳为中心, 在全国大修驰道,从而为推广驿传制度创造了条件。到了汉朝,驿传有了系统的组织,分为邮和驿两种。邮是传书的机关,每相隔一定的距离置一邮亭, 由邮人专驰传信,郡县各行政组织间发信,不必另派人,甚至向皇帝上奏疏也可用邮。驿也是传达消息的机构,往往在交通大道上每 30 里置驿站一所。驿站备有驿马,供给传书者以交通工具和住宿条件,也招待因公过路的官吏。还有一种机构叫“传”,和驿是一回事,不同的只是驿备马,传备车而已。

隋唐以后,水陆交通更加畅通了。唐代以长安为中心,与各州县之间均有通道,主要路线有“八道”。沿着各条大道,驿站棋布。驿站兼有邮和驿两种作用。唐律规定,不应入而入驿的私行人,要受答四十。可见管理较之汉代严格,也更体现出专为官方需要服务的性质。当时的驿传速度很快。

元朝的驿传制度又有了发展。驿传分为站赤和急递铺。站赤相当于汉代的驿站,急递铺相当于汉代的邮亭。马可波罗曾描述站赤说:每个站赤都有华丽的房屋,住宿时所需物品无不俱全,全国各有驿马 30 万匹。急递铺则是传递官府交寄的紧要公文。各州县都设有急递铺,每铺设铺了数人。铺丁送公文,悬铃持枪,夜里还要举火炬。针的权威很大,路上行人车马闻铃都得让道。前站铺丁预先等候,快马一到,立即接书续行,就象现在的接力赛跑一样。一昼夜规定要跑 400 里路。

明朝的驿传承袭元制,称为水马驿和急递铺。另有所设的递运所。递运所在水路置船,陆路置车,专门运输官家应用的物品。

到了清代,基本上废除了递运所,只有甘肃一带尚存其制,设有牛车专司运载官物。其余地方只设驿站和递铺。不过名称都很复杂,各省腹地所设为驿,军报所设为流,另外又有塘、台、所、铺等多种名称。清末设立了邮传部,驿传事务改归邮传部理管,和新办的邮政共存。至民国三年(1914 年), 才全部裁掉驿和驿铺。沿袭了两千多年的驿传制度,终于为现代的邮电制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