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观念的思辨(断片) 一、一篇道德论文的纲要

关于人类心灵本质和关于人类心灵活动的那一门伟大科学,通常被分为道德学和形而上学这两门学问。后者研究的是一种正确的分类,并给予其各种观念以不同的名称;前者却单纯在于确定和排列能够产生最大限度和最实在的幸福的那些思想。人们都承认,所谓有德的或符合道德的行动,即是就其一切后果和附带因素而论,适合于产生对最大多数有情之物的最大幸福的行动。由于一切有情之物对于一切幸福,在感受程度上有所不同,因而必须通过一种自愿方式来实现这种幸福;这是有一定法则的,关于这些法则,将专辟一章阐述之。

这一篇小小论文的计划是限于论述基本道德原则的发展。考虑到这个目的的话,那么,形而上学的科学将会被仅仅当作反面真理的源泉来看待;而道德学则将被当成一门我们依靠它来得出正面结论的科学。

由于人们的幻想迷失了方向,就使人以为形而上学科学对于道德科学所能起的主要直接作用,只是在于确定什么“不是真的”。道德科学本身是一种学说,说明作为有感知力和社会性存在的人类的自愿行为。这些行为要看人们心灵中的思想而定。但是世上有大量的流行意见,这些流行意见制约着我们,迫使我们去探究其真伪,而然后我们才能对于我们应采取哪种行动以符合我们自己心灵的规律,或采取什么行动对待我们的同类,作出切实的结论;或者确定那些基本法则,根据这些法则,这些思想以及随之而来的这些行动最初结合了起来。而对于上述那种所谓大量的流行意见,即使是那些最开明的人物也很难能全部超脱。

人类社会的不同治理方式的目的,就是有关的人类集体中的每一个人的幸福;这些治理方式完善或不完善的程度,是同它们促进人类幸福这一目标的成效如何成比例的。

这一目标并不仅仅在乎作为有感情的生物的个人们所享受的幸福的数量,而且也在乎这种幸福在作为社会存在的人们之间如何分配的方式。如果可能同时存在这样的现象:某一个个人或者某一类人能享受到最大的幸福,而另一类人却遭受着程度不同的痛苦;这样是不行的。由全体人们共同产生的幸福以及由共同的关怀来保障的这种幸福,必须根据每一个人的公平要求而加以分配。如果不如此的话,尽管社会所生产出来的幸福在数量上还是原样,但这个社会的目标仍然没有达到。目标就是使社会产生的幸福在数量上以及分配方式上,符合作为社会存在的人们的基本感情,使之保持复比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如何促成这一目标,即谓之道德。道德由两个部

分组成:慈善和公正,这两个伟大部分是每一个人的所有自愿行为的唯一真正目标的两个互相关连的部分。慈善就是行善的愿望;公正是对于如何实现善的方式的理解。

公正和慈善是人类心灵基本法则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