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吾老子

贽(音 zhì)是中国学术史上特别有个性的思想家。他写过一篇《自赞》,自己形容自己是“其心狂痴,其行率易”。他在明代末年的知识界中影响很大。他号卓吾,人们称他为“卓吾老子”。

这个狂痴率易的卓吾老子的身世颇具传奇色彩。他的家族原姓林,后来改姓李。他的六世祖林驽(音 nú)是福建泉州的大商人,经常来往于泉州与波斯湾之间,娶了一个阿剌伯女人为妻子。此后,这个家族同泉州的混血家庭和伊斯兰教徒的来往就一直很密切。到了李贽这一代,家道早已中落。嘉靖三十一年(1552 年),李贽中了举人后,为了挑起家庭生活的担子,就到政府中担任一些位卑俸微的小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生有 4 个儿子,3 个女儿,除大女儿以外,其余的孩子都不幸早夭。嘉靖 38 年(1559 年),李贽因父亲去世,丁忧停职。服丧期满,他进京求职,等了一年零八个月,才得到一个国子监教官的职位。在候补期间,全家靠他教书 卓吾老子 - 图1口。有一次, 他家一连 7 天没有吃到多少东西。

嘉靖四十二年(1563 年),是李贽生活特别艰难的一年。

这一年,他的第二个儿子夭折了。李贽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又收到祖父去世的讣闻。他要回家乡料理丧事,却无力带家属随行。妻子黄氏带着一堆儿女在河南共城(李贽曾在这里当过教官),靠种田维持生活。那年遇上旱灾,当地的官吏向黄氏索贿不成,就不让黄氏从沟渠中引水灌田。天灾人祸加在一起,几乎断绝了这家人的生路。李贽的两个女儿先后饿死。李贽在家乡,好不容易安葬了祖先三代的五口灵柩,弄得心力交瘁——他不能不忍受极大的牺牲这样做,因为,不能安置先人的骸骨归土,那就会被认为是“不孝”,受到谴责和嘲弄。3 年后,他回到共城,与妻子团聚,夫妻相对,如在梦中。妻子想起饿死的女儿,泪如雨下,李贽只有强忍悲痛,安慰

妻子。

万历五年(1577 年),51 岁的李贽被任命为姚安(今云南姚安)太守。此时,他对仕途已经厌倦。在赴任途中,路经黄安(今湖北红安),他与老友耿定理会面时,就表示:“等我三年任期一满,积蓄得一点正四品的俸禄, 我就一定退休不干。”他在姚安当太守时,除了处理最必要的事务外,尽量不生事扰民。有了空闲时间,他就同当地的和尚往来,讨论佛经。有时甚至把公文带到佛寺中去批阅。有一次,他到鸡足山去游玩,见山中一座佛寺中收藏了很多佛经,就留在那里读佛经,好多天不回到衙门处理公事。御史刘维奇上疏,告他荒忽政务。恰好,他的任期也到了,他就请求辞职。

万历八年(1580 年),李贽辞官的请求得到批准。他取道四川,放舟三峡,来到黄州,寄居在耿定理家中。

耿定理是李贽最知己的朋友。两人在黄安聚首,切磋学问,评诗论文。这一段难得的惬意生活并没能维持多久。万历十二年(1584 年),耿定理病逝,李贽十分悲痛。耿定理的哥哥耿定向,是南京刑部尚书,都察院右侍都御史。耿定向是一个大谈“孝悌”,讲究做“子、臣、弟、友”规矩的道学先生,对李贽的思想和行为,颇不以为然。李贽不久便与耿定向闹翻了。他搬出耿家,让妻子黄氏独身一人回泉州老家,自己搬到麻城龙潭,削发当了和尚,先住维摩庵,后来又搬到芝佛上院。黄氏是一个十分贤慧的女人。她与李贽结婚后,40 年间,夫妻从没反目。她回泉州后,多次敦促李贽也回家乡,夫妻相守,度过余年。但直到黄氏在 7 年后去世,夫妻两人都没能再见面。

李贽解释自己决心削发的原因是:“我平生不爱属人管”,“闲杂等人, 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 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其实,他内心也十分痛苦,他曾对人感叹道:“我的落发,岂容易哉!我唯以不肯受人管束之故,然后落发,又岂容易哉!写至此,我自酸鼻,你们切不要把落发当成好事,轻易受人布施!”落发之后, 他的生活并不平静。他的儿子不幸在龙潭淹死,又给他带来铭心刻骨的悲痛。

李贽虽然光着头,身份是个和尚,却又经常走街串巷,结交朋友,还到处讲学,被当局视为“左道惑众”,甚至传闻官府要来抓他。他不得已,只得到武昌去躲避。在武昌,他住在洪山宝通寺,受到湖广左布政使刘东星的庇护,得以继续讲学交友。他的名声很大,走过街市,常常有不知姓名的人来邀他到酒店饮酒倾谈。他也豪爽得很,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放怀畅饮, 放言高论。

麻城人梅国桢,曾任兵部右侍郎,总督山西军务。他在回家为父亲守丧时,与李贽有过往来。他称李贽为“秃翁”,认为没有人能比秃翁更能与他谈得来。他的女儿澹然,丈夫死了,信奉佛教,对李贽很敬佩,拜他为老师。李贽认为这个女弟子很有男子气概,称她为“澹然大士”。师生两人经常在一起研讨学问。梅家的其他女眷与李贽也有所接触。李贽把他与这几位女士讨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这些事情被一些人大惊小怪地加以议论,并且添油加醋地制造了种种流言。有的人还翻出陈年老帐,说他曾嫖过妓,还到寡妇房里化过缘,把他攻击成一个邪恶的妖僧。当地的官吏和绅士指使一帮无赖放火,将李贽寄身的芝佛院烧得片瓦不存。这件事发生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 年),十七世纪开始的那一年。

芝佛院被烧毁后,李贽北上到了通州,寄居在朋友马经纶家中。礼科给

事中张问达上疏弹劾李贽,攻击李贽:“惑乱人心”,并搜罗了一些谣言, 把“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的罪名加在他身上,还危言耸听地说: 通州离京城只有 40 里地,要是李贽进了北京城,一定会蛊惑人心,造成混乱。明神宗朱翊钧遂下诏逮捕李贽。

李贽被捕时已是 76 岁的老人,他一生坎坷,历尽艰难,被横加种种罪名, 心里十分悲愤。他在狱中得知,他将被押解回原籍,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管制,这种生活对于他是难以忍受的。

万历三十年(1602 年) 3 月 15 日,李贽要理发匠为他剃头,乘理发匠去准备洗头的热水时,他拿起剃头刀割开了自己的咽喉。理发匠回来时,看到他已鲜血淋漓、奄奄一息。理发匠问他话,他已不能出声,只能用手指在理发匠掌心中写字作为回答。这一段对话,至今读起来,还令人感到深沉的悲哀:“和尚痛不痛?”“不痛!”“和尚为什么要自割?”“七十老翁何所求!”

多年前,李贽曾写过:“我将因为人们不理解我而死。我要用死来发泄心中的愤怒。”这个预言,竟不幸而言中。

李贽在哲学观点上受到王守仁的影响,但公开以“异端”自居。他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在文学方面,他主张从“绝假纯真”的“童心”出发进行创作,推崇《水浒传》等小说。李贽的主要著作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李温陵集》等。

李贽的思想和著作在当时及后代有很大的影响。读书人把阅读他的书当作一种时髦,千方百计地设法得到他写的书。谁手中有一本他的著作,就被人羡慕,以为是得到了可居的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