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与直觉
这是普遍的感觉:读卡夫卡的作品,常常被作品带进了梦境之中。阖上
① E·缪尔:《弗兰茨·卡夫卡》,译文见拙编《论卡夫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② 这句话跟作者前文讲的内容有关,那里讲到完全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是没有的,所以现实主义的描写随处可以见到。
③ 卢卡契:《批判现实主义的现实意义》;译文见《外国文学动态》1984 年第九期。
书卷,你会觉得这简直是一场梦的记录。而这样的判断不是毫无根据的。他的书信尤其日记中就有许多梦的记载,而且有趣的是,有好几篇这样的记载都跟他的一些重要作品直接有关。例如,有一篇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
⋯⋯人家用东西塞进我的嘴。把镣铐戴在我的手脚上,用手帕蒙住我的眼睛。好几次把我拖来拖去,要我坐着,又把我按倒,还有好几次扯我的脚,疼得我跳了起来。让我安静地稍稍停留片刻后,就把一件犀利的东西狠狠地刺进来⋯⋯”
这段梦境经历与《诉讼》结尾主人公被提出去处决的情景不是有些相似的吗?再看一个例子,这是他写给女友菲莉斯的信中提及的,说在梦中人家把他吊死在前厅,然后“将血淋淋的、体无完肤的他拖曳着穿过所有天花板, 穿过家具、墙壁和顶楼⋯⋯”。这很容易令人想起《变形记》中那只不幸的甲虫最后“在天花板、墙壁、家具之间孤独地爬行⋯⋯”实际上,人变甲虫这类荒诞的事情在梦境中是完全可能的。
因此不难想象,在卡夫卡的作品集中,那种完全梦幻色彩的作品是不缺乏的。他自己在日记里就说过:“《司炉》(一译《火伙》,为长篇小说《美国》的第一章)是对一个梦的回忆”;“《判决》是一个夜晚的魔影。”⋯⋯ 他生前发表的数量有限的短篇小说中,就有一篇题名为《一场梦》的小说(它的主人公也叫约瑟夫·K.)当然最有名的还是那篇他视为自己最满意的少数短篇之一的《乡村医生》:医生夜出急诊,让女仆去借两匹马来套车,但突然却从猪圈里跑出两头高头大马来。到了目的地后,那个求医的少年病人却并没有病。医生打算回家。突然,他发现少年腰上有个致命的伤口。此时, 病人的家属却剥光了医生的衣服,把他按倒在病人的床上。此刻,那两匹马把头探进了窗子。医生赤身裸体急忙跃出窗口,跳上马车。但两匹马却在冰天雪地里磨蹭起来。他一面担心家里的女仆正被马夫纠缠,心急如焚;一面想抓衣服,而衣服勾在车后头怎么也够不着。可是他那些“心灵手巧的病人” 竟无动于衷地站在路旁袖手旁观。于是他喊道:“被出卖了!被出卖了!” 小说相当流畅,很有节奏感。虽说是梦,但它还是没有离开作者的基本主题: 人与人之间的陌生感(寒冷中无人肯帮助);可望而不可即的处境(衣服欲拿而不得)。此外还有一个意境是耐人玩味的:主人公归心似箭,而马车磨蹭不前——,这不是上面讲的他那个“内心世界”的“快钟”与他的“外部世界”的“慢钟”之间相悖的绝妙譬喻吗?
当然,如果以为卡夫卡只是简单地记录一些梦境就权当自己的作品,那就太可笑了。卡夫卡是一个创作态度十分严肃、艺术标准极高的作家,任何图轻松、走捷径的做法都不符合他的本色。梦幻乃是他的一种审美需要,一种艺术上的表现手段,以创造“另一副眼光”,即让灵魂深处的“潜意识” 得以显露。因此,他写作时,往往能达到兴奋点高度集中,获得极佳的“竞技状态”,用卡夫卡自己的话说,达到“彻底忘我(不是清醒,忘我是作家生活的首要前提)”,①直至醉意朦胧,象看见“魔影”出现。这是排除了理性约束的境界。他的《判决》就是在这样的境界中“一夜写成”的。他好不得意,第二天在日记里写道:“写东西只能这样,只能在身体和灵魂完全裸
① 卡夫卡:《1910—1923 年日记》164 页,法兰克福/迈因,1951 年版。
① 卡夫卡:1922 年 7 月 5 日致勃罗德信。
露下一气呵成。”②可是直到五个月后他在修改这篇小说的校样时,他才弄明白它的意思。然而,卡夫卡非常“看重”这一创作时的非理性的“瞬间”,③ 把他当作一条创作原则看待,他说:“写作意味着直至超越限度地敞开自己。”
④因此,卡夫卡经常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
我和别人谈话时所感到的而为别人所完全不能理解的困难是:我所想的东西,或者说,我的头脑里所包含的东西,是绝对模糊不清的;当这只是和我一个人有关的时候,我是完全处之泰然的,有时,甚至还有某种自我陶醉情绪。可是人世间的谈话却需要强调,需要某种落脚点, 需要一长串思想的连贯性,也就是需要我办不到的事情。直到晚年,卡
夫卡在给勃罗德的一封信中,对上述那种“瞬间”的非理性直觉的“自我陶醉情绪”,还作过一番津津乐道的描述:
写作乃是一种甜蜜的报偿。但是报偿什么呢?这一夜我象上了儿童启蒙课似地明白了:是报偿替魔鬼效劳,报偿这种不惜屈尊与黑暗势力为伍的行为,报偿这种给被缚精灵松绑以还其本性的举动,报偿这种很成问题的与魔鬼的拥抱和一切在底下可能还正在发生,而如果你在上面的光天化日之下写小说时对此还一无所知的事情。也许还有另一种写作,但我只知道这一种:每逢夜深人静、恐惧袭来、使我不能入睡时, 我经历的就是这一种,而在这场合,那种魔鬼性质的东西我是看得十分清楚的。那是沾沾自喜和享受欲在作崇,即在自己和别人形象的周围不停地拨弄翻掘,并以之为乐,而且越搞名堂越繁多,于是就有了一整套沾沾自喜的体系了。②这是一种创作的癫狂症,是所谓“瞬间直觉”的
产物。它被有些作家弄得神乎其神,其实不过是当生活积累、酿造到一定时候,开始出“酒”的这一质的飞跃的瞬间,兴奋点高度凝聚的表现罢了,也有叫灵感的。只是在卡夫卡那里,排除了理性的支配,表达一些心理扭曲的感受而已。所以卡夫卡说:“创作是一只在黑暗中伸出的、向美探索的手”。
①卡夫卡显然把这种“瞬间直觉”的“自我表现”强调得过分了些,从而使他
的某些作品蒙上了神秘、晦涩的色彩。对于这点,他自己在承认的同时,似乎也感到不安:“写作是一种神奇的、神秘莫测的、也许是危险的、也许是解脱性的慰藉。”②
梦幻作为一种表现手段无疑也是古已有之,但在先锋派运动中它得到大力提倡,并赋予了新的理论内容,主要是弗洛伊德的学说。但对于卡夫卡, 其理论根源主要在尼采。尼采的美学名著《悲剧的诞生》中把希腊艺术的起源分为酒神(狄奥涅索斯)和日神(阿波罗),这两大系统,前者代表音乐, 后者代表雕塑,而梦幻属于日神的范围,认为壮丽的神的形象是在梦中出现在人们的灵魂面前的。著作中尼采引用了德国十六世纪诗人汉斯·萨克斯的
② 卡夫卡:1912 年 9 月 22 日写完《判决》后日记。
③ 卡夫卡:1917 年致勃罗德信。
④ 卡夫卡:1913 年 1 月 14 日——15 日致菲莉斯信。
① 卡夫卡:1915 年 1 月 20 日和女友菲莉斯的谈话。
① 雅诺施:《卡夫卡谈话录》。
② 卡夫卡《1910—1923 年日记》563 页,法兰克福/迈因,1951 年版。
《名歌手》一诗中的诗句:
我的朋友,那的确正是诗人的任务, 记下他的梦并解释梦的意义
相信我,人的最深奥的幻想是在梦中被显示给它的; 而一切诗歌的艺术,
都只是它们的解释。
不难看出,卡夫卡对梦的兴趣与尼采的看法是一脉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