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发夫妻与结婚仪式

相传古时候有一个皇帝,在登基的头一夜,因为担心自己的胡子太短,会让天下人认为自己的学识不够,久久都无法入睡。

皇帝身边的娘娘聪明过人,她看到自己的夫君愁眉不展的样子,就剪下自己的头发,仔细地接在皇帝的胡须上。一夜工夫,使皇帝的短胡子成了长胡子。

第二天,皇帝登基时,手捋胡须,接受满朝臣子的朝拜。臣子惊叹皇帝一夜之间,胡须过脐,真乃“真龙天子”!于是,娘娘剪发结皇帝的胡须就成为结发夫妻的由来。

结发又称合发、合髻。清人沈德潜选编的《古诗源》载汉代苏武诗云: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这说明汉代已把结发和婚姻联系在一起。唐宋两代承袭前代风俗,婚礼中流行举办结发仪式。敦煌女夫词中有合发诗一首,其词云:

本是楚王宫,今夜得相逢。

头上盘龙结,面上贴花红。

北宋欧阳修在谈到婚姻礼俗时,曾提到合发之俗。他翻阅所有的典籍,发现关于结发有三种解释。一种解释说,结发是束发的意思。古代男女幼时披头散发,或略加梳理,到成年时才把头发束起来。男子20岁加冠,女子15岁著笄,笄是束发用的簪子。及笄即是女子许嫁之年。刚一成年就结婚,夫妻双方自然都是元配初婚,这样的夫妻称为结发夫妻。

还有一种解释说,古代女子许配给人家后,便用一根丝绳把头发束起来,表示自己已有婆家。到举行结婚典礼时,由丈夫亲手解下头绳,重新梳理头发。这种仪式被称作结发。

还有第三种解释,新婚时男女双方备剪下一绺头发,结在一起作为夫妻恩爱的信物。按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的说法,男人剪左边头发,女人剪右边头发。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忠贞,剪下头发绾作同心结。唐代女诗人晁采的《子夜歌》对这种情形有生动的歌咏:

依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

觅问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这种由头发挽结成的信物,大多保存在女方手中。

这三种解释各有各的道理,很有可能这三种文化形态在历史上都存在过。

在我国汉代时期,那时候举行葬仪有这样一个风俗,如果结发妻因故早折,做丈夫的就会把他们结婚时用的梳子掰开分为两半,在上面还留存着妻的青发几缕,把另外一半随葬入棺,以表示生生不忘结发之妻,纪念结发之恩爱情深。南朝徐陵在东周至南朝梁的诗歌总集《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写道: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虽然这首诗写的是以封建家长制度为背景的悲剧故事,但那时候彼此相爱的情人,如果女子们把她自己的一绺青丝送给男子作定情物,则形同她已经把身体交给男子那样的重要信物了。

我国古时候在结婚的时候,当新郎把新娘接回家后都要举行结婚仪式,要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夫妻对拜,最后饮合卺酒,又称交杯酒。在婚礼仪式中,新郎新娘喝交杯酒是一项重要活动。

喝交杯酒,古时叫做合卺之礼。周朝时这种仪式十分盛行,并被收入官方的礼典。《周礼·昏义》:

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肕。

卺是用葫芦做的酒具。每逢娶亲,人们便取来大小适中的葫芦,居中分开,成为两瓢。新郎新娘各持一瓢,瓢里装上酒,新婚夫妻举瓢同时共饮。饮后将两瓢合为一体,谓之合卺。

肕是饮酒,“合卺而肕”,就是饮合卺酒的意思。这是葫芦崇拜文化的一种流变。葫芦形圆仔多,类似于十月怀胎的孕妇。

在古代的洪水神话中,人类饱受洪水之苦,只有一对兄妹因躲进葫芦中才死里逃生。后来兄妹结为夫妻,再创人类,成为人类始祖。新婚时行合卺之礼,即是预祝新郎新娘婚姻圆满,子孙兴旺。

不同时代喝交杯酒的形式也都各不相同。在唐代,喝交杯酒时,让两个小男孩充当卺童,两人手里各捧一个小瓢,瓢里斟上酒,一个卺童说:“一盏奉上女婿。”另一卺童说:“一盏奉上新娘。”新郎新娘接过对饮。用一对幼儿做卺童,既寓有童贞之义,又暗含求子之情。

在宋代,喝交杯酒已不太爱使用瓢具,而是换为酒杯。用彩色丝线将两个酒杯连系在一起,杯内注满酒,新郎新娘各持一杯,同时先喝下半杯,然后换杯,接着再同时喝下余下的酒。

彩色丝线有千里姻缘一线牵的含义,也是表示二人心心相连,同心同德。换杯换酒,交叉而饮,含有二人合一、永不分离的意义。也有人将系杯的彩线换成彩绸,中间系上同心结。这种喝交杯酒的形式,一直流传了下来。

后来,喝交杯酒又出现一种新的方式。两个酒杯倒满酒,新郎新娘各取一杯,面对面站着,用拿酒的手臂相互套折着,同时喝下杯中酒,喝完后手臂放开。这种喝交杯酒的形式,使新郎和新娘有了身体上的直接接触,因而更具有象征意义。

拜见公婆,古时称拜见舅姑,是婚礼仪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古代礼俗认为,婚姻不仅是婚姻当事人的事,而且是整个家庭的事。新妇进门,不仅是为儿子娶了一个媳妇,而且是为家庭娶来一个能够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主持家务、延续家庭的主妇,因而古人特别重视成妇之礼。拜见公婆是成妇的主要内容。

《仪礼·士昏礼》中说,新婚之夜过后,天还未亮,新娘就要起来,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做好拜见公婆的准备。唐代诗人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这首诗,相当形象地描绘出这种情形。诗中咏道: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人时无。

天一大亮,开始举行拜见之礼。拜见地点一般是在厅堂。公婆先进入拜堂,新妇拿着笄和枣栗等物,随新郎进入。先拜奠神祖,把物品放在祭桌上。然后公婆就座,新妇先拜见公公,公公说几句祝福希望的话,再拜见婆婆。

婆婆将新妇扶起,把笄交给新妇,表示承认新妇成为家庭成员。然后新妇与家庭其他成员一一见面,对长辈要行拜见之礼。接着全家共进早餐。新妇要向公婆进荐一二样主菜,表示尊敬和恭顺。公婆则把甜酒倒进杯里,让新妇饮用,用以表示对晚辈的怜爱。

拜见公婆是新娘由外人过渡到家庭成员的必须履行的礼仪,同时这也是一个标志。否则,即使举行过婚礼,但未拜见过公婆,按照礼俗的说法,新娘还不算是家庭正式成员。唐代诗人杜甫在《新婚别》中,明确地反映了这种情况。诗中写道: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最后两句诗使用的是倒置法,是说新妇未能行拜见舅姑之礼,身份未明。诗人以一个新妇的口吻,诉说了自己内心的忧虑。

父母双亲如有一方或双方先亡,丈夫则要带新妇到墓地拜祭,也算是行了拜见之礼。

【旁注】

《古诗源》 清人沈德潜选编的上溯先秦下迄隋代的古诗选集,全书共14卷,录诗700余首,因其内容丰富,篇幅适当,笺释简明,遂一直为流行的古诗读本。编者虽然意在复古,通过选诗、注诗和评诗阐扬“诗教”,倡导“风雅”,表现了陈旧保守的诗学观念。

杜甫(712年~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唐朝河南巩县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代表作品有《春望》、《北征》,以及“三吏”、“三别”等。杜甫共有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大多集于《杜工部集》。

簪子 又称簪、发簪、冠簪,是用以固定头发或顶戴的发饰,同时有装饰作用,一般为单股,双股的称为钗或发钗,形似叉。钗指妇女用的发饰。金钗指金制的发钗,喻高贵的妇女。荆钗指以荆枝为发钗,喻妇女朴素的服饰。

《子夜歌》 乐府吴声歌曲名。曲调相传是晋代一个叫子夜的女子所创作。其内容均写男女恋情,是女子吟唱其爱情生活的悲欢,形式为四句五言句。诗中多用双关隐语,活泼自然。由《子夜歌》后又衍生出《大子夜歌》、《子夜四时歌》等曲。

《玉台新咏》 是继《昭明文选》之后的我国古代诗歌总集。它是东周至南朝梁代的诗歌总集,历来认为是南朝徐陵在梁中叶时所编。内容中多收录男女感情的记述表达,以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刻画出古代女子丰富的感情世界,也展示出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内涵。

高堂 在古代的家庭里,父母的居室一般被称为堂屋,是处于一家正中的位置,而堂屋的地面和屋顶相对比其他房间要高一些,所以古代的子辈为尊重父母,在外人面前不直说父母而叫“高堂”。故用高堂指父母居处,或代称父母。

朱庆馀 名可久,以字行,越州人。唐代诗人,曾作《闺意献张水部》作为参加进士考试的“通榜”,增加中进士的机会。据说张籍读后大为赞赏,写诗回答他说:“越女新装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值万金。”于是朱庆馀声名大噪。

《新婚别》 唐代诗人杜甫所写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别”之一。此诗成功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新婚丈夫赶赴战场,新娘虽然悲痛得心如刀割,但她认识到爱情的存亡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是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的。于是,她忍痛鼓励丈夫参军,同时坚定地表达至死不渝的爱情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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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发又称束发,成婚之夕,两个新人各自剪下自己的一绺头发,然后再把这两缕长发相互绾结缠绕起来,以誓结发同心、爱情永恒、生死相依,永不分离。

在浙南有关于“结发夫妻”有“束发托身”与“投丝慰情”的民俗。所谓“束发托身”就是原配夫妻择日完婚时,男方要送庚帖,女方要回庚贴。庚贴上写明姓名、出生日子时辰和完婚时间。女方回庚帖时,附上一束头发,用红头绳扎着,作为定情托身、以身相许之物,以示结发同心,百年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