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护身符的红盖头

传说在宇宙初开的时候,天下只有女娲兄妹二人。为了繁衍人类,兄妹俩商议,要配为夫妻。但他俩又觉得害羞。

于是,兄妹俩上到山顶,向天祷告:“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就让空中的几个云团聚合起来;若不让,就叫它们散开吧。”

话一落音,那几个云团冉冉近移,终于聚合为一。于是,女娲就与兄成婚。

在当时,女娲为了遮盖羞颜,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扇与苫同音。而以扇遮面,终不如丝织物轻柔、简便、美观。因此,执扇遮面就逐渐被盖头蒙头代替了。

这个风俗被后人延续下来。因新娘旧身份的丧失和新身份的开始,容易被邪魔乘虚侵入。为了把新娘从旧身份、旧生活中分离出来,红色的盖头也就成为了新媳妇的护身符了。

盖头又称盖巾,是新娘在婚礼上的重要饰物。娶亲花轿来到,新娘先拜别父母,然后用红巾蒙首,让伴娘搀扶上轿。来到夫家,举行婚礼。新郎亲手揭开盖头,二人正式相见。

新娘的盖头为何用红色,事情多少有一点说头。汉魏时期,天下纷争,战火连绵不断,民间娶亲有时根本无法照礼仪行事。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婚事一说定,便用纱巾将新娘的头蒙上,新郎将新娘接回,到家后揭开新娘纱巾,新娘拜见公婆,新郎和新娘便成为合法夫妻。这种方式本是为速成而采用的一种权变方式,不曾想影响却很大,新娘结婚时头顶红盖头逐渐演化为一种礼俗。

在古代,把这种简易的婚礼形式叫做“拜时婚”。唐人杜佑在《通典》卷59中说:

拜时之妇,礼经不载,自东汉魏晋及东晋,咸有此事。按其仪或时属艰虞,岁遇良吉,急于嫁娶,权为此制。以纱蒙女氏之首,而夫氏发之,因拜舅姑,便成妇道。六礼悉舍,合卺复乖。

比如晋朝时期,拜时婚就曾盛行一时。这时不仅是因为战乱,还因为丧事。礼俗规定,男女双方家庭有丧事,不能在服丧期内婚嫁。而古代丧期太长,很多家庭等不得,便冒丧举行拜时婚。

新娘盖头由谁来揭开,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风俗。在宋代时,是由至亲中的双全女亲来揭开新娘盖头。宋代吴自牧著的《梦粱录·嫁娶》中说:

其礼官请两新人出房,诣中堂参堂……并立堂前,遂请男女双全女亲,以称或机杼挑盖头,方露花容。

这里有祈求吉祥之意。吴地东莱一带的婚俗,新娘盖头要由婆母揭开。前清名臣朱轼《仪礼节略》中说:

吴东莱婚礼,婿妇交拜后举蒙头,遂就坐。按内则,女子出门必拥闭其面,蒙头即拥面也,俗谓之盖头。以锦为方帕,横直四尺,女辞父母,拜毕,即以帕盖头,升车至夫家。交拜,必姆为去之。乃合卺。

其实最普遍的习惯,还是新郎亲手为新娘揭开盖头。根据《通典》的说法,唐代新娘的盖头是“夫氏发之”,宋人朱熹也主张揭盖头的人应是新郎,“妇拜,婿答拜,婿为举蒙头。”

新娘红巾蒙首,始是出于权变,后习而成礼成俗。这里面既有模仿行为,又有追求美学的强烈意识。红色是喜庆,是鲜艳。蒙首是含蓄,是朦胧。在盖头揭开之前,人们对新娘的容貌只能去想象。可以想其丑,也可以想其美。这种悬念为新婚增添了无穷魅力。

【旁注】

《通典》 唐杜佑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完备的政书,记述唐天宝以前历代经济、政治、礼法、兵刑等典章制度及地志、民族的专书。唐杜佑撰,共200卷,内分9门,子目1500余,约190万字。

《梦粱录》 南宋吴自牧著,共20卷。记载南宋临安的郊庙、宫殿、山川、人物、市肆、物产、户口、风俗、百工、杂戏和寺观、学校等,为了解南宋城市经济活动,手工业、商业发展情况,市民的经济文化生活,特别是都城的面貌,提供了较丰富的史料。书中妓乐、百戏伎艺、角觝、小说讲经史诸节,为宋代文艺的珍贵资料。朱轼(1665年~1736年),字若瞻,又字伯苏,号可亭,谥文端。前清名臣,历仕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官至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尚书,为乾隆帝师。颇具惠政,居官廉洁,刚正不阿,世人颂其“束其励行,通经史百家”。卒后次年归葬故里,乾隆帝御赐“帝师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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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盖头约出现在南北朝时的齐代,当时是妇女避风御寒使用的只仅仅盖住头顶。到唐朝初期,便演变成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用以遮羞。

据传说,唐代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为了标新立异,有意突破旧习,指令宫女以“透额罗”罩头,也就是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作为一种装饰物。后来,从后晋到元代,盖头在民间流行不废,并成为新娘不可缺少的喜庆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