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现代文学批评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是阿拉伯现代文学蓬勃发展的时期,而三十年代更是这一文学的繁荣期。1920 年旅美派“笔会”成立,1921 年笛旺派向传统复兴派诗人提出挑战,1926 年塔哈·侯赛因发表《论贾希利叶时期的诗歌》, 1932 年阿波罗诗社成立,这一系列文坛大事件使整个阿拉伯社会,特别是文化界,受到巨大的冲击,阿拉伯文学界成为阿拉伯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觉醒的象征,成为主导阿拉伯精神生活领域的重要力量。

由于西方世俗文化观念的大量涌入,阿拉伯世界革新与守旧的矛盾愈来愈突出。伊斯兰传统文化价值的维护者,如拉希德·利达、穆斯塔法·阿卜杜—拉齐格、扎基·穆巴拉克、拉斐仪、艾米尔·夏基布·艾尔斯兰等,凭借传统文化所依靠的社会力量,对一切外来思潮采取否定和排拒的态度。他们崇经劝学,仰慕往古,有意无意地把学术争论引向宗教和政治,对革新派施加空前的压力。

以塔哈·侯赛因、阿卡德、马齐尼、萨拉迈·穆萨、陶菲格·哈基姆等为中坚力量的革新派,尽管彼此之间在一些问题上存在歧见,但他们一般都对传统文化采取区分与取舍的态度,不一概加以肯定;对外来文化采取积极引进和吸收的态度,不是恐惧与排斥。

在二三十年代的文学论争中,最尖锐、最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文学的民族性与地区性、国家性。是只建立统一的阿拉伯民族文学,还是也允许发展具有地域和国家色彩的多样性的文学?传统维护派出于泛伊斯兰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的神圣信念,认为提倡具有地区特征的文学, 如“埃及主义”的文学,会导致民族统一性的削弱和民族分裂主义的抬头; 而革新派认为,真正的民族文学,必须是与本地区、本国历史、文化的特殊性相联系的文学,他们更重视文化统一性中的多样性发展。

(二)文学语言问题。传统派认为,文学语言必须是神圣的、经历了历史考验的《古兰经》的语言。运用方言土语,提出“拉丁化”方案等,所有这些主张都是亵渎了阿拉伯语言,都包含着削弱阿拉伯民族联系的危险;革新派则认为,应允许文学语言多样化的试验,为了获得文学的大众性,即使使用方言土语,也是应该允许的。

(三)文学的目的性。传统派把文学视作坚定宗教信仰、巩固民族政治、文化统一的一种手段;革新派则提出文学为社会、为人生的目标。

(四)对阿拉伯文化遗产的态度。传统派认为,阿拉伯——伊斯兰文化遗产无比丰富,只要努力发掘与继承,就会再造其辉煌与光荣;革新派则认为,东方遗产不足以使民族文化复兴,必须学习西方现代科学文化,才能创造出适应现代复兴的文化。

(五)内容与形式。传统派的作品在形式上强调语言纯正、地道,强调修辞技巧,在内容上强调作品的道德纯化目的;革新派则强调作品内容既要反映社会群体意识,又要表达作家个人内心世界,同时强调作品艺术美的独立意义。

总之,传统派坚持的是有宗教使命感的、内向的、独立发展的文学;革新派提倡的是从宗教意识形态控制下挣脱出来的、开放的、力求与世界文学同步发展的文学。前者依靠的是“信仰”,后者依靠的是“理性”;前者向

往的是“有序”,后者憧憬的是“自由”。

不过在两派中,每一派都有极端分子和趋于折中的人,而且就具体人而言,也有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在二三十年代的文学论争中,出现了新旧两派个别代表人物之间在某些问题上的彼此认同,以及新派人士之间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的尖锐分歧,特别是带有不同西学背景的“拉丁派”与“撒克逊派” 之间的争论。

尽管革新派在主要方向的选择上符合时代的潮流,但他们大多数还未将民族的和外来的价值观作客观的分析比较,并最终提炼出一种完全超越欧洲东方学家的系统的、科学的、客观的结论,因此他们在很多具体问题上表现出不成熟性,给论战对象提供了出击的有利借口。

卷入这一时期文学论争的不仅仅有作家、文学批评家,而且有各个领域的学者、宗教界人士、政治人物。文学论争有时还和党派之争、政治之争纠缠在一起,形成比较复杂的情况。在此我们仅就代表这一时期文化论争的三种倾向的三位著名人物,作简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