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的破坏威力有多大?
核武器已经发展了三代,主要有原子弹、氢弹和中子弹,它们分别装填入导弹战斗部、炮弹、炸弹、地雷、水雷等载体中,由火炮、飞机和导弹等进行发射和投掷。原子弹和氢弹的破坏威力最大,它不仅杀伤杀死有生力量, 还可摧毁大量建筑物和战斗车辆等军用装备;中子弹则以杀伤人员为主,对物体的杀伤破坏作用较轻。无论哪种核武器,其共同特点是:爆炸点离目标越近,对目标的杀伤破坏作用越强,杀伤破坏范围则越小,同时,地面放射性沾染也越严重。因此,在使用核武器时,必须根据打击目标的位置和坚固程度,选择不同的爆炸高度。
▲美国 MK-17 核航弹
按照爆心与地面的相对高度,可分为空中爆炸、地面或水面爆炸及地下或水下爆炸。空中爆炸时,当量为 1000 吨的核爆炸在 60 米以上,当量为 100
万吨的核爆炸在 600 米以上。低空爆炸主要用于破坏较坚固的目标,中、高空爆炸主要用于杀伤人员等暴露目标,几十公里以上的超高空爆炸则用于拦截战略导弹或来袭机群。地面、地下爆炸主要用于摧毁点状硬目标,水面和水下爆炸则用于攻击水面舰艇编队和潜艇舰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