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的会计人员提出,既然实行考试制度,就应当实行“在考试 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让考试把关,不再规定参加资格考试的报名条 件,你对此有何看法?

**答:**目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资格考试是与未实行考试制度系列的专业职务评审并行的一种资格确认制度,两者必须保持政策的统一。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与申请评聘专业职务的条件相衔接的,因此必须严格掌握,不得随意改变。目前,从各地报名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报考人数多,工作量大,个别环节出现“把关”不严现象。为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出《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复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财政、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财政、人事两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复查验收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一律取消资格;即使考试结束后,依然要继续复查验证,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成绩无效,已颁发证书的,也要取消资格,收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