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对 1997 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管理的紧急通知》

1996 年 10 月 15 日会考办 [1996] 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考办(96)23 号文件附发的《199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的要求,1997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和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考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任何地区、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报名条件,自立标准。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担任报名的审查、登记工作。在组织报名前,对有关人员要注意做好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有关报考条件的规定。在报名过程中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名。

  1. 严格按规定收取报名、考务等费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当地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等。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 做好 1997 年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19 年考试用书继续使用 1996 年考试使用的指定用书。凡已拥有 1996 年考试指定用书的报考人员可继续使用,考试管理机构应负责免费提供“勘误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得强迫报考人员重复购买考试指定用书。对于新增报考人员,需购买考试用书的,应及时做好有关征订、发放工作。此外,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得借机强迫报考人员购买考试指定用书以外的资料,搞“搭车卖书”。

  3. 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要严格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负责组织会计资格考试的有关机构及工作人员均不得参加资格考试的具体培训工作。报考人员是否参加培训,由其自愿,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借报名、发证等借口强迫和变相强迫报考人员参加培训。

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地区培训收费制度和管理办法,培训收费标准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收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管理,对各类培训班的培训条件、培训场地、培训师资等要进行严格审查,要从严控制社会办班的数量,定期检查、监督各培训班的教学管理情况,保护参加培训人员的利益。

  1. 加强对社会上各种会计考试资料的管理。近年来,社会上充斥着各种会计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录音带、录像带、模拟试题等,有的还作了一些混淆视听的广告宣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考人员的正常复习。为此,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宣传,澄清是非,帮助报考人员明辨是非,使其集中精力研读全国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编写的考试指定用书。对于打着全国考办名义编写或推销与会计资格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或具有欺骗性的会计考试资料, 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 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各类试卷均属保密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试卷,特殊情况需经省级会计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实行登记制度。1996 年的试卷要按规定的保密期妥善保存,保密期满可以按规定程序销毁。

未经全国会计考办许可,任何地区、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刊登、宣传、翻印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考试经费的管理。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考试经费的管理工作,要建章建制。对于收取的报名费、考务费等,要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全国会计考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各地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