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流击水

年轻时我最爱游泳,尤其爱到天然水域中去好好玩上一回。记得有一次我与几个朋友到京郊的“十渡”去玩,那里是巨马河风景最美的地段,平缓的河水七弯八绕于刀劈斧砍般的山崖下。那时正值盛夏,河水暴涨,我们几个就跳到水中,顺流而下,好不畅快。同行的一个伙伴胃不好,只好在河岸上抱着一大堆衣物,在烈日下走了好几里地。

人在社会中,也有些像我们那次郊游。有些人在中流击水,畅快而迅速; 有的人在烈日下负重行走,十分辛苦。忆起那段往事,使我想起一句短语“进入主流社会”,这是近些年来常常听到的一个新提法。这是一个很具中国特色的舶来品,多半出现在华人到西方社会后,如何历尽艰辛终于进入了为西方人一统天下的经济、科技、法律、政治等等领域,并占有一席之地的故事与报道之中。

其实,中国也好,西方也罢,在任何国度里都有一个主流社会,这些在主流社会中勤奋工作的人们,是这个社会的栋梁。还有一点,在很多国家里也是相同的,就是健全人在主流社会中占绝大多数,而残疾人要想进入这个主流社会往往是很困难的。原因非常简单,心有余而力不足。

作为一个残疾人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能否将自己有意识地置身于主流中,这不仅仅牵涉到个人的生活态度,同时也关系到整个社会对于残疾人能力、地位的认识问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程度,必然是这个社会文明和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

人因疾病或残疾失去了健康,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地失去原有的工作能力,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有些工作只要你克服病残带来的不便,努力去学习,去锻炼,还是能够胜任的。在我们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病残人。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里,有一位有智力障碍的姑娘,在老师的帮助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可以比较熟练地操作电脑文字输入。仅仅在我认识的残疾朋友中,就有律师、教师、工人、工程师、医生、会计和广播节目主持人等等, 有些人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们在健全人中间生活得快乐而充实。

在我与他们的接触中,我感觉到他们身上有很多共同点,首先是自信。无论从事什么职业的残疾人,都坚信自己一定会做好这个工作,而且有信心比健全人做得还要出色。还有就是坚韧的品格,这可能是长期与病痛和残疾作斗争所造就的一种良好素质。因此,他们不管在工作、学习中碰到什么困难,总会尽全力去克服并且作出很好的成绩。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有一个健全人的健康心态,我看这是残疾人融入主流社会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在这些人心中,没有因病残造成心理上的负担,更不会将自我封闭起来。无论是对待社会、对待同事和对待朋友,从不将自己处于一个残疾人的特殊地位,完全将自己作为一个健全人来平等地

参与力所能及的各种社会活动。

有一次我与一位朋友聊天,她刚刚从德国回来。我们谈到德国的残疾人状况时,她讲了一次在德国的亲身经历。她被公派到德国一个经济研究所进行研究工作,这个经济研究所在德国乃至全欧洲都享有很高的声誉。我的这位朋友发现在这个所的文秘工作人员中有一位残疾人,并且残疾的程度比较严重。她问德国同事:“为什么你们不录用健全人来从事这项工作呢?”这个德国人回答道:“我们在录用人员时,如果一位残疾人和健全人在录用考试时获得了同一分数,规定必需先录用残疾人。难道在你们那里不是这样吗?”

在我们中国,残疾人数量相当于原联邦德国的人口总数,因而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有着非同小可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这个法明确地规定了中国残疾人在就业、婚姻、受教育等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力。以《中国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各省、市、自治区都制定出了相应的保障残疾人利益的条例。北京市规定:每个单位必须按一定的百分比安置残疾人就业,否则将予以处罚。前文中提到的那位在小学中工作的智力残疾的姑娘,就是在《保障法规》出台后走上工作岗位的。

由此看来,要让残疾人真正享有与健全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需要两个方面的前提——自身的努力和社会的保障。社会对于残疾人各方面的保障措施,就如同为那些不能在激流中畅游的人提供了一叶小舟,使他们也能与大家一同领略中流击水的乐趣。当然,上了船的残疾人也不是坐享其成,而是要在心理上、在力所能及的方面真正享受人生拼搏的乐趣。

“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