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

南北朝时期,为管理本国边疆的少数民族,南、北方的各王朝都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基本上沿袭了汉朝以来的体制,又有所发展。北魏时期,列曹尚书中设有祠部尚书,与大鸿胪卿、典客监、典仪监等其他机构一起负责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在北魏的京城洛阳,还设置了专门接待、安置边疆民族的四馆、四里,按照区域的不同接待前来归附的边疆民族:北方来的安排在燕然馆,三年后在归德里赐给宅第;南方来的安排在金陵馆,三年后在归正里赐给宅第;东方来的安排在扶桑馆,三年后在慕化里赐给宅第;西方来的安排在崦嵫馆,三年后在慕义里赐给宅第。从名称上看,这些馆、里显然是以北魏为“中国”(“天下之中”),希望四方“慕义”、“慕化”前来归附,达到一统宇内、四海同风的目的。在边疆地区,北魏既设置管理民事的州郡,又设了具有军事性质的镇,还设有护匈奴、羌、夷中郎将和护羌、蛮、越、戎校尉等。在东北边疆调整州郡设置,设营州、平州、安州、幽州、燕州,并加封高句丽为骠骑大将军、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等职衔,还与奚、契丹等保持朝贡关系;在北部边疆,设司马、参军和护高车中郎将管理各民族事务;在西北边疆先设了凉州、河州、秦州,又设了统万、高平、薄骨律、仇池和敦煌五镇,后改为夏州、原州、灵州、渠州和瓜州,还在西域设了征西将军和鄯善、焉耆等镇。

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而后又分别为北齐、北周取代,它们在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上继承了北魏时期的体制。在中央,尚书省中设有祠部,所设五曹中的主客曹即主管边疆少数民族事务;大鸿胪仍是管理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之一,北齐时曾改为鸿胪寺。在东北边疆,东魏、北齐沿袭北魏时制度,仍设营、平、安、幽、燕五州,仍旧册封高句丽王。西魏在西北边疆的陇右、河西等地基本沿袭了北魏时的州郡,西魏、北周在吐谷浑地区设置了洮州、邓州、芳州、岩州等。

南朝的边疆地区是当时中国的西南、南部边疆,主要指广州、越州、交州和宁州,生活着僚、俚、蛮等少数民族。为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南朝各政权都在中央设置了相关机构、官职。宋、齐和梁初设置了大鸿胪,下设客馆令、乘黄令等,掌管四方的“宾客”,其中就包括来自边疆的少数民族首领或使者。508年(梁天监七年),梁武帝改大鸿胪为鸿胪卿,下设丞、功曹、主簿等属官,陈朝时期继承了这一体制。这一时期,大鸿胪的作用已有所下降,成为了清闲之职,往往是在有事时就暂时设置,事情结束就撤销。在边疆地区,宋时在广州设平越中郎将,管理岭南越人;还设置了南蛮校尉、西戎校尉、宁蛮校尉、南夷(镇蛮)校尉,各下设长史、司马、参军,管理边疆各族事务。齐时仍设平蛮校尉、镇蛮校尉、平越中郎将等,梁时分别在广州、宁州设平越中郎将、镇蛮中郎将,陈朝继续设蛮、戎、越校尉和中郎将等机构。南朝还设有护军、督护,主要是平定边疆那些不肯归附的民族,具有军事性质。南朝还在边疆地区调整了州、郡设置,如宋时分交州、广州之地增设越州,齐时在交州增义昌郡,梁、陈时除了广州、越州、交州外又增设崖州、合州、黄州、兴州、爱州、安州、罗州、明州、利州、德州、高州、新州、石州、建州、成州等,这些州郡的增设反映了南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管理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