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鸿胪

三国时期,魏、蜀、吴都面临着如何管理和治理边疆民族的问题,特别是魏国的乌桓、蜀汉的南中各族和吴国的蛮、越以及魏、蜀交界地区的氐、羌,都让他们关注。为此,三国都设置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中央政府中都基本继承了汉朝的制度,由大鸿胪和客曹尚书共同负责。大鸿胪的最高长官是大鸿胪卿,下设丞、宾馆令等属官,主要负责边疆民族首领、使者朝觐时接待的各项事务,包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客曹尚书下设左丞、右丞、郎中、典事员、令史员和尚书郎等,主要负责管理边疆民族的政治、经济等事务。在地方上,三国也基本沿袭了汉朝的体制,在边疆地区设置郡县或校尉等专门官职,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设置上有所变动和发展。魏国设置了戊己校尉管理高昌,还设置了护羌校尉、护东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等等;蜀汉在南中地区设置了建宁、云南、兴古等郡;吴国在南疆设置了交州、广州,设有南海、合浦、交趾等郡。

晋朝分为西晋、东晋两个时期,前后疆域变化很大,在边疆民族管理体制上既有继承,又有变化、发展。西晋王朝虽然短暂,但疆域包括原来魏、蜀、吴三国之地,边疆范围也与三国时大致相同。东晋的疆域退缩到当时中国的南方,所设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也有所变化。在中央,西晋仍沿汉朝以来旧制,设大鸿胪卿,下设大行、典客等官职,主管边疆少数民族事务,主要负责接待边疆民族来京的使者;晋初曾以客曹尚书主管边疆羌、胡各民族及其朝贡等事务,晋武帝太康(280~290)后撤销。东晋时期,疆域退缩,边疆民族事务也大大缩减,中央政府以祠部尚书主管边疆民族事务,不再设客曹尚书,大鸿胪卿也是有事就暂时设置,没事时撤销。

两晋在边疆民族地区既设有州郡,又设置校尉、长史、中郎将等机构、官职。在北部、西北边疆,西晋设置了晋昌郡,归凉州管辖;还设置护羌校尉、西戎校尉、戊己校尉、西域长史府、护匈奴中郎将等,负责管辖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事务。在东北边疆,西晋设置了平州,下设昌黎、带方、乐浪、辽东、玄菟五郡;又设护东夷校尉府,管理夫余、高句丽、挹娄等各族事务。

在南部、西南边疆,西晋设置了镇蛮护军、平越中郎将和南蛮校尉、宁蛮校尉、西夷校尉、南夷校尉等机构,东晋时又有所变化。它们主要根据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区分别设置,存在的时间有长有短,如南蛮校尉西晋时设在襄阳,东晋时一度撤销,后又设在江陵,一般由荆州刺史兼任;宁蛮校尉是405年(晋义熙元年)时在雍州设立的,由雍州刺史兼领,仅存在15年;300年(晋永康元年),为加强对益州北部羌族的统治,西晋在汶山设立了西夷校尉。西晋初年在南中仍设四郡,后设置了宁州,282年又撤销了宁州,284年(晋太康五年)又在原宁州地区设置了南夷校尉,以加强对这一地区少数民族的管理;302年(晋太安元年)复设宁州,此后南夷校尉由宁州刺史兼任;东晋时南夷校尉改称镇蛮校尉。两晋时仍在南疆设置交、广二州,下辖交趾、合浦、桂林等郡,并有所调整,如交州的珠崖郡并入合浦,把荆州的如安、始兴、临贺三郡并入广州;为管理岭南的越人,西晋时设置了平越中郎将,又多由广州刺史兼任。

十六国时期,各政权割据称雄,存在时间长短不一,但各政权辖区内一般都有汉族和少数民族。许多政权设有管理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如后赵开始设置单于元辅管理“百蛮”,后来又设了门臣祭酒、门生主书等官职,负责“胡人”的出入、“辞讼”等事务;前秦设有大鸿胪,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一些政权也设有地方性的边疆民族管理机构,如后赵在辽西地区设营州,还在朔方设朔州,恢复了东汉时河套朔方的行政建置;前凉在西域车师前部设高昌郡,又调整州郡设置了凉州、河州、沙州,还在西域设了西域长史府、西域校尉、西夷校尉等机构、官职。前秦曾统一了北方,尽管统一时间极其短暂,仍在北部边疆设平州刺史并领护鲜卑中郎将,设并州刺史并领护匈奴中郎将;在西北边疆,灭前凉、平西域,设置了凉州刺史并领护西羌校尉,还设了高昌太守、西域校尉;在西南边疆夺取了东晋的梁、益二州,设宁州刺史并领西蛮校尉、南巴校尉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