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客

在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中央政府设置三公九卿,地方上推行郡县制。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在地方行政系统,秦朝都设置了专门的机构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在中央,秦朝设立了两个机构,一是“典客”,负责接待那些“归义”的“蛮夷”,也就是“内向”秦朝、与其关系友好的边疆民族的首领或使者;二是“典属邦(国)”,负责管理“蛮夷”中的“降者”的事务,也就是掌管那些最初对秦朝不友好、后来又归降了的民族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