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之火燎原

1992 年 5 月,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十几名学生在博士导师万鄂湘教授的带领下,组成了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树起了“保护弱者,伸张正义,播撒爱心”的旗帜,“以最优秀的律师义务为妇女、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依法提供优质的服务”。四年来,校园里的樱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一批又一批的大学生志愿者加入到“中心”里来,共接待解答了法律咨询 6000

余人,回复咨询求助信函 5000 多件,无偿代理诉讼 200 余起,被人民群众誉为“护法天使”。

华中农业大学志愿者以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为己任。校团委把全校 800 余名学生志愿者按专业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志愿小队,每个小分队定点扶助一个村的农业生产。平时,他们在校内回复农民的信函咨询,节假日,他们深入到田间地头为农民现场解决各种农技问题,成为农民的贴心朋友。

全省大学生踊跃参与社区援助活动,他们有的参与消除社区白色垃圾, 平整绿地和植树种花,有的参与培训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有的为英雄模范的子女提供义务或低收费的家教服务;有的为社区内的孤寡老人和离退休职工提供生活援助⋯⋯

团省委把大学生参与社区援助的情况与“推优入党”工作联系在一起, 并把是否参与社区援助志愿服务作为颁发“湖北省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使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走上了规范化、阵地化、长期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