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导 言
(1)人们认为“产业革命”一词的创始人是阿诺德·托因比;他的那本因
他早死而未完成的著作出版于 1884 年,书名是《英国产业革命讲话》。但威
廉·拉帕尔(见《瑞士的产业革命和法定劳动保护的起源》第 4 页)指出卡尔·马克思已在《资本论》,1867 年德文版,第 1 卷里将其所称“产业革命” 一词加以系统地说明;“产业革命”一词在 1850 年已被卡尔·马尔洛用过,
在 1848 年经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初版第 581 页)
用过,甚至早在 1845 年已被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
德文版第 11 和 355 页)用过。
(2)《曼彻斯特和索尔福德的人口调查》,1773 年,曼彻斯特彻萨姆图书馆。
(3)A.米尔奥:《十七世纪以来法国工业生活》,载于《史的综合杂志》,
第 3 卷,第 335 页。
(4)热曼·马坦:《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大工业》,1898 年;A.德·西勒尔:《十七和十八世纪大工业的制度和历史》,1900 年。
(5)“本书的目的在于说明王权在 1660 至 1715 年法国大工业中的作用。我们在本书里将研究有关制造、手工工场监督、行业管理等条例,以及王国行政机关对大工业所进行的一般干预。”见《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大工业》, “序言”第 1 页。
(6)同上书,第 94 页。
(7)同上书,第 14 页。
(8)同上书,第 8 页。
(9)关于科尔贝为吸引外国工人和制造商来到法国而采取的措施,见同上
书第五章第 60 页以下。他从荷兰招来呢绒制造商(第 68—71 页),从德国
招来洋铁匠(第 71—75 页),从瑞典招来采矿工程师(第 75 页),从威尼
斯和米兰招来玻璃制造人和编织花边工人(第 76—79 页)。
(10)《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大工业》第 10—11 页。
(11)同上书,第 67—69 页。
(12)G.马坦先生举出许多事例,其中有克勒蒙、萨普特和空居埃三家工场
的例子,这些工场在朗格多克省有制造细呢绒的专利权。上引书第 12 页。
(13)朗格多克省手工工场总监察的报告(《埃罗郡档案》,C.2561 号, G.马坦在第 17 页引用)。可同我们在下面(第 1 篇第 1 章第 2 节)引用笛福对哈利法克斯山谷的描述相比较。(14)按照比利时著名史学家亨利·皮伦内的意见,经济演进的发展,并不是通过连续不断的运动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一连串的向前跃进来实现的:“我认为我们的经济史可以分为若干连续的时期,每一时期都有一个相应的、显然不同的资本家阶级。换句话说,某一时期所存在的资本家集团并不是从上一时期资本家集团中产生出来的。在经济组织的每一变化中,我们都会发现一种连续性的中断。”见《资本主义社会史中的阶段》,载于《美国历史杂志》,1914 年,第 19 卷第 494 页。我们对手工工场过渡到大工业的观察,也肯定了这种意见。
(15)H.利维:《专利和竞争,关于英国工业组织的研究》,1911 年;《英
国经济史中经济自由主义的基础》,1914 年。
(16)H.利维:《专利和竞争》,第 43 页。
(17)同上书,第 15 页。
(18)关于工业资本主义的开始,特别是在法国的开始,参看亨利·奥塞的
著名论文:《法国工业资本主义的起源》,载于《政治经济学杂志》(1902 年),第 193 页及以下和第 313 页及以下。
(19)《英国经济史和经济学说入门》第 2 卷,第 516 页。
(20)《十六和十七世纪的工业组织》。
(21)《关于佛罗伦萨经济史的研究:十四至十六世纪佛罗伦萨的毛纺工
业》。
(22)丹尼尔·笛福:《大不列颠各地漫游记》第 2 卷,第 56—58 页。这
些事实中唯一可以证实的,是捐建教区教堂一事。此事载在 1519 年约翰·温奇库姆的正式遗嘱中。
(23)托马斯·德洛尼:《通称为纽伯里的小约翰,约翰·温奇库姆的轶事》,
伦敦,1597 年。这本书再版了好多次,书名略经更改为《青年时代被称为纽伯里的小约翰,约翰·温奇库姆的有趣的经历》。必须指出,这本书是在这位主人公死后八十年左右出版的。
(24)托马斯·德洛尼:《约翰·温奇库姆的轶事》,第 37 页。
(25)往日经济立法上常用的办法之一就是,把某种工业的扩张限制在某些
地区里。见亨利八世 14—15 年法令第 1 章(禁止诺福克郡居民在诺里奇城外染呢绒、剪平呢绒或整饰呢绒);亨利八世 33—34 年法令第 10 章(禁止在约克城外制造绒毯)。
(26)菲利普和玛丽 3—4 年法令第 11 章。同时也禁止织工拥有漂洗坊;禁止漂洗匠拥有织机;禁止有(但城市以内不在此限)两名以上的学徒,等等。
(27)见 A.黑尔特:《两本英国社会史》,第 498 页。“在都德王朝时代, 呢绒工业在许多方面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的工业,这就是说这种工业的销路是属于世界贸易的,并且是掌握在大商人手里的工业。”洛朗·德瑟纳先生在
《英国毛纺工业在社会经济上的演进》第 35—37 页,明白地指出这种演进在哪些方面是早期发生的。
(28)事实上,应把这个时期大大地提前一些。按照多伦(见同上书第 22 页及以下)的说法,资本主义的因素在佛罗伦萨工业中早于十三世纪末就出现了。也可参看卢约·布伦塔诺:《现代资本主义的发端》1916 年,第 199 页。
(29)《资本论》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第 373 页。
(30)“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形态是协作,协作的最初形式包含着更复杂的
诸形式的萌芽;在这些复杂的形式中,最初形式不但作为它们的因素之一而重新出现,并且也作为一个特殊形态而同时与它们并肩地保存着。这种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手工制造业中具有它自己的典型的形式;这种协作在真正的手工制造业时期中占统治地位。这个时期是从十六世纪中叶左右起到十八世纪末叶为止。”见《资本论》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第 372—373 页。——桑巴特给手工工场所下的定义,和马克思的一样。但他承认,即使手工工场常常是一种过渡的状态,但它有时也是最后的结果;他举出陶器工业和高级家具制造业作为例子。见《现代资本主义》第 1 卷,第 38、41、42 页。
(31)亚当·斯密:《国富论》,第 3 页。——另有一个早七十余年问世的文献,其中有一段可以引来与亚当·斯密的这一段相比较:“表是一件很复杂的东西,一个工匠可能制成其所有的部件,以后又能将各部件安装起来。但是,如果表的需要量变得很大,结果就要按照表中所有的各部件去把工作经常分给同样多的人去做。对每个人就要指定一个专门的并且总是一样的工作:例如甲只做表壳,乙只做齿轮,丙只做针,丁只制螺丝钉,其余的人还有各自的特殊的任务;最后,把种种部件安装起来又成为一个工人经常的唯一职业:这样,这个工人对于这种工作必定比他如果也要努力制造所有这些部件时更为熟练和更加迅速。同样地,制造针、齿轮、螺丝钉,或者表的任何别的部件的人,对于各自的专门任务,也必定会完成得更好和更快⋯⋯。”
《论东印度贸易》,1701 年,第 70 页。这就是马克思称之为混成的分工的东西,以别于有机的或连续的分工,亚当·斯密的别针的做法就是有机分工的例子。在前一场合,每个工人制造一件不同的部件以便装配起来。在后一场合,同一物件是通过一系列的连续操作而得到变形的。我们在卡尔·比歇的《国民经济的起源》(1898 年第 2 版)一书里,可以看到关于分工的彻底研究并带有一些与当时有关的事实的系统分类。
(32)《论东印度贸易》,第 69 页。
(33)J.A.霍布森:《现代资本主义的演进》,第 40 页。
(34)“资本主义演进的主要物质因素是机械装置。用于制造与运输商品以
及用于开采工业方面的机器的数量的日益增长和复杂性,说明是现代工业发展特性的大事件。”同上书,第 5—6 页。
(35)R.W.库克·泰勒:《工厂制度和工厂法》,第 29 页。
(36)逐字直译就是:工厂制度。
(37)《约翰逊词典》中仍有这个意义。Factory 的现今意义可能是从manufac-tory(手工工场)一词得来的。
(38)例如 paper mill(造纸机)、silk mill(丝织机)等等说法。
(39)例如,在艾金的《曼彻斯特周围三、四十英里内的地方志》(1795 年) 这一著作中,纺纱厂几乎总是被称为 cotton mill。见 F.伊登:《贫民状况》(1797 年),第 2 卷第 129—130 页。
(40)乔治三世 42 年法令第 73 章(1802 年)。 An act for the presevation ofthe health and morals of apprentices employed in cotton and other mills and in cotton and other factories.(保护纱厂和其他工厂中学徒的健康和品行法)。
(41)《受命考察英格兰毛纺工业状况的特别委员会报告》, 1806 年 , 第 8 页:“在工厂制度(factory system)中,有时拥有很大资本的老板, 在一个或几个建筑物或工厂中,按照生意的大小雇用大量或少量工人置于自己的直接监督之下或置于工头的监督之下。”
(42)A.艾尔:《工业哲学》第 14 页。
(43)维多利亚 8 年法令第 15 章(修正有关工厂劳动法令的条例,1844 年6 月 6 日)。必须指出,这个法定的定义仅与纺织工业有关。
(44)见路德维希·贝克:《技术文化方面的钢铁史》,第 2 卷,第 130—
142 页。
(45)特别参看第 4 卷《水力学》。并参看“呢绒业”、“炼铁厂”、“羊毛”、“矿”、“火药”等条。
(46)桑巴特力求获得一个有关大工业的定义,定义要能包括它的经营特征
和经济特征。从经营观点而论,主要特点是整个生产集中在一个带有总动力的企业之中。从经济观点而论,主要因素是资本家的权力,因为他同时拥有工厂、设备和原料,他组织生产并寻找市场。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 第 46 页。
(47)A.黑尔特:《两本英国社会史》,第 544—545 页。黑尔特竟然几乎把它们混为一谈。在直接为自己使用而生产的“家庭工业”
(Familienindustrie)和自由小工匠的“手工业”以及工人在家中为雇主而劳动的“家庭加工工业”(Hausindustrie)的后面,他把掌握着厂房、设备和管理权的资本家的一切经营形式都集合在 “工厂工业” ( Fa- brikindustrie)这一项目之下(第 541—543 页)。可是,这种分类法是很有缺点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设备和生产,那么,“工厂工业”这一词就不够了;如果我们只考虑到劳资关系,那么,“家庭加工工业”就不应单独成为一类,因为它已经是一种资本主义的工业。——黑尔特所谓“家庭加工工业”, 常被称为“集合的工厂”。G.雷纳尔曾提出比较正确的名称即“分散的工厂”, 来代替这个暖昧的用语(《略论最近四百年中劳动的演变》,载于 1904 年
12 月 10 日《议会和政治杂志》,第 522 页)。
(48)黑尔特:《两本英国社会》,第 414 页。然而,人们可以认为,手工工场决不起领导作用。
(49)见亚当·斯密:《国富论》第 1 卷第 2 章“论分工的原由”和第 3 章“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50)查尔斯·比尔德是一本有趣的小书的著者,该书的名称和我们所采用
的名称相同(《产业革命》,伦敦,1901 年第 1 版,1902 年第 2 版)。他比托因比走得更远:因为他持之有故地指出产业革命怎样经过十九世纪一直继续到我们今天。
(51)以后是费边社的秘书。
(52)现已合并到伦敦大学中央图书馆。(53)在伯明翰市参考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