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泽东的认识论思想

1、认识和实践

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这是旧唯物论的反映论。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认识论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的问题,回答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哲学史上根据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 划分力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两派。

所有唯物论者都是可知论,因为它肯定地回答了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 表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彻底的唯心论者也是可知论,因为它肯定地回答了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也表明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尽管它回答错了。只有介于唯物论与唯心论之间的哲学派别,它们企图调和唯物论与唯心论;唯物论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它们说,不一定,你无法证明, 唯心论说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它们说,不一定,你也无法证明。那么,世界到底什么呢?”它们说,不知道,谁也无法说清,这才叫不可知论。主张世界是不可认识的,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休谟和德国的康德。休谟承认人有感觉、有经验或有观念,但这些感觉、观念或经验是怎么来的?休谟说这是无法证明的,因为你要证明感觉、经验、观念是怎么来的,无非还是依靠经验,这怎么能证明呢?所以世界是什么是不可认识的。康德则比休谟前进了一步,康德不同意休谟的观点,认为人的感觉、经验或观念来自“物自体”或叫“自在之物”,但是,这只是“物自体”的表面现象,“物自体”的本质在内部,因此,“物自体”的本质是什么,是不可认识的。显然,不可知论的错误在于把认识的相对与绝对、有限与无限、现象与本质绝对地隔裂开来了。

唯物论的可知论与唯心论的可知论是有本质不同的。唯物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主张人的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所以唯物论都是反映论。唯心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基本观点出发,客观事物都是精神的产物,认识也就是精神自己认识自己,实际上也就是取消了认识。所以,唯心论的可知论是一种先验论,即先有经验,然后才产生万事万物,最后,万事万物又被人的经验所认识,兜了一个圈子,自己认识了自己。

虽然唯物论都是反映论,但又有机械的反映论和能动的反映论之别。其区别就在于承认不承认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机械的反映论,即旧唯物论的反映论,不了解实践,也不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认识当作照镜子一样的机械的反映,马克思讲这是一种“直观”的反映,反映者与被反映者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是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当中不插有任何东西;辩证唯物论把实践引入认识论,认为认识不是照镜子一样的“直观”的反映,反映者与被反映者之间、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之间插入了实践,人的认识是经实践实现的,人的认识一点也离不开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毛泽东说:“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 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①能动的反映论主要是能动在实践上,没有实践,就根本谈不上能动。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社会的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59—260 页。

物质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科学实验活动、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此外,还有大量的非基本活动,一般地说,凡是把一种理论、思想付诸于行动,就是一种实践活动。教育家按照一定教育理论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戏剧家按照一定的戏剧理论进行戏剧表演活动等等,都是一种实践活动,毛泽东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因此,人的认识,在物质生活以外, 还从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①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既认识客观世界,又认识人们自身,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自身。人们是在改造世界的同时,既获得了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又改造了人们自身,使人们不断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逐步地使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同时也是自身的主人。

自然界本来是统一的,因为有了人的实践活动,所以才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使人和自然界对立起来。自然界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就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为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东西,要自然界更好地为人们服务。在这里,人和自然界的关系,既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又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于是,在认识论中,认识的主体和实践的主体是统一的,认识的客体和实践的对象是统一的。认识和实践、主体与客体是认识论中的两对基本矛盾,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就是这两对矛盾双方对立又同一的辩证运动。

从人同自然界的关系上讲,人是认识的主体,同时也是实践的主体,自然界则是认识的客体和实践的对象。但是,作为认识和实践主体的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中、具有一定认识和实践能力、并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具体的人,当然,既包括群体的人,也包括个体的人。认识的客体——从广义上讲——认识主体以外的所有东西,包括物质和精神,都是认识的客体,但是,一般他讲,那些同认识和实践毫无关系的东西, 暂时还不是认识的客体,只是那些同认识和实践发生一定关系的东西,才是现实的认识客体,所以,在这里,认识的客体和实践的对象,一般是可以统一的。

毛泽东讲:“军事的规律,和其他事物的规律一样,是客观实际对于我们头脑的反映,除了我们的头脑以外,一切都是客观实际的东西。因此,学习和认识的对象,包括敌我两方面,这两方面都应该看成研究的对象,只有我们的头脑(思想)才是研究的主体”。①这是从战争的敌我双方来讲的。战争的指挥者,要使自己处于主动,并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了解敌我双方的情况,所以,毛泽东接着说:“有一种人,明于知己,暗于知彼,又有一种人,明于知彼,暗于知己,他们都是不能解决战争规律的学习和使用的问题的”。②然而,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应该说,我们的头脑也是认识的对象。因为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是一种相对性范畴,我们的头脑相对于我们自身来说是认识的主体,但相对于别的人(别的头脑)来说则是处在被认识的客体位置上,同样是属于认识的客体,在人们的认识之列。以此类推,任何人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0 页。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165—166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166 页。

或任何人的头脑都处在这样一种双重地位,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而且,作为自身主体的头脑,也应随时随地把它放在自身认识的客体位置上,也就是把自己作为认识的客体,使自己认识自己,这是最难、最不客易做到的。人类作为认识的主体,认识自然界这个客体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我们现在已经获得了关于自然界的比较深刻的认识,所以,我们能做到上天、下海、入地,表现了一定的自由度,但相比之下,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就肤浅得多了,人类关于自身的知识就贫乏得很,诸如人的学习、人的记忆到底是怎么进行的?有人发现人的“特异功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国人的气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威力?如此等等,清楚吗?都不太清楚。人作为个体,一个人认识别人比较容易,而正确认识自己却难极了。古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为什么“贵”?因为是难!我们有些人,从来没有把自己放在客体地位,从来没有想到要认识自己,结果是自己最不认识自己,最缺乏“自知这明”。所谓“知彼知己,不战不殆”,对于作战双方来说是没有错的,对于一个人,要处理好同他人、同社会的关系也是没有错的;但可惜的是:知彼不容易,知己更难。原因是人有主观能动性,这既是好事,又不一定是好事。人具有主客二重性的特点,作为认识的主体,有主观能动性, 积极去认识,这是好的,然而一旦作为认识的客体,被人们认识的时候,就有可能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把自己的真相隐藏起来,反而制造假象,进行欺骗,使你上当。这同社会风气有关,社会风气好,一个人不需要隐藏自己的内心世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实反映,表里如一,使你获得正确认识。反之,社会风气不好,人们彼此不说实话,你防我,我骗你,没有什么真实可言,给认识造成极大的困难。许多人,同志之间关系处理不好,或者不知彼,或者不知己。明明是自己的思想、行为不对,却硬以为自己都是正确的; 明明别人是好心、好事,总是把别人想得那么坏,这怎么能处理好关系呢? 所以,要随时随地把自己当作认识的客体,努力认识自己,使自己有“自知之明”、这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前提,是做好工作、好事情的必要条件。

2、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和如何获得真理性认识。

正确的认识即真理。真理就是主观对客观的符合。所以,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客观。主观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这个认识就是正确的,也就是真理。反之,主观没有如实地反映客观,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 这个认识就不正确。主观符合客观的程度,就是人们认识正确性的程度。主观在某一点上符合客观,就有某一点真理,一部分符合,就有一部分真理, 符合得越多,真理也就越多,完全符合——对一个有限的具体事物来说是可能的,但对一般来说是不可能的——就完全是真理。真理的标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人们获得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认识,即获得了真理。所以,真理是客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客观真理论,反对唯心主义的主观真理论。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在真理观上必然否定真理客观性,认为真理是主观的,是对“我”有用,坚持主观真理论。

真理就其内容来讲是客观的,也是绝对的,也就是说,真理就是真理, 真理并不包含错误。但是,真理又是具体的相对的。因为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总是要受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从广度讲,宇宙如此广大,物质如此丰富,人们只能一部分一部分的认识;从深度讲,从微观到宏观,层层叠叠,人们的认识也只能一个层次一个层次的认识,社会历史提供什么样

的条件,人们的认识就能达到某一部分、某一层次,然而,却超越不了社会历史所提供的条件。同时,客观事物又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们的认识也要随之变化和发展,停止了,认识的主观就要脱离客观,就要犯错误。所以, 主观对客观的符合也是历史的具体的,毛泽东说:“必须教育干部善于分析具体情况,从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条件的具体情况出发,决定当地当时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①这是真理的具体性的要求。真理总是具体的,总是同一定时间、地点相联系的。

真理的获得或真理的认识是一个过程,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过程。世界上没有抽象真理,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是在特定场合下,对特定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部分、某一方面、某一层次、某一过程的认识,都具有相对性,随着一个个具体的相对真理的增加,人们就会不断地逐步地接近对客观世界的更多的更全面的认识,人们的主观也就能更多更好地符合客观,也就有了更多的真理。

真理是主观对客观的符合,那末,如何证明或检验主观是不是同客观符合呢?或者说,用什么东西来检验主观是符合客观、还是不符合客观呢?这就是认识真理性的检验问题。应该清楚,真理的标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两码事,不能混淆。真理的标准是客观,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而不能是别的东西。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对客观的符合,检验是不是真理,就是检验主观是不是同客观相符合。用什么东西去检验呢?主观不行,客观也不行,因为要检验的是主客观是否符合,被检验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作为标准,必须找到一种东西,这种东西能够把主客观沟通起来,能够把主观放到客观上去加以衡量、比较,这才能看出主观是不是符合客观。这种东两就是实践,也只能是实践,因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只有实践才具有这种特点,因此,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①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②

强调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性,也就是肯定其绝对性。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实践,这是唯一的、绝对的。但这并不排除罗辑证明在人们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人们认识的真理性的获得是离不开逻辑证明的。但是,逻辑证明不管怎么重要,它所能解决的只是前提和结论的关系,并未解决结论与客观事实的关系,要解决结论与客观实际的关系,必然回到实践中去,经实践检验才能解决,不然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同时,逻辑证明之所以有用,也是因为逻辑证明所遵循的规律是从实践中来的,并经实践反复证明了是正确的。这就是说,逻辑证明是离不开实践的,最终是要经实践解决的。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1226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16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1 页。

当然,实践是具体的,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总是要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的。这就决定了,实践检验真理也是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一个具体的实践,对认识的真理性的检验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反复多次地进行的,每次的实践检验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因此,也是不确定的。总之,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确定的, 又是相对的不确定的,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确定性与不确定的统一。坚持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就是坚持了唯物论;坚持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就是坚持了辩证法。

明确了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以后,进而就要解决如何获得真理了。毛泽东说:“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问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①首先要有“感觉”,然后进行正确的“思维”, 最后才能获得“论理的认识”。

“感觉”就是获得感性材料,就要深入实际当中去进行调查,详细地占有材料,毛泽东说:“现在我们很多同志,还保存着一种粗枝大叶、不求甚解的作风,甚至全然不了解下情,却在那里担负指导工作,这是异常危险的现象。对于中国各个社会阶级的实际情况,没有真正具体的了解,真正好的领导是不会有的。”②“要了解情况,唯一的方法是向社会作调查,调查社会各阶级的生动情况。”③

调查就是了解各种事物的现象,各种情况,是一些感性的东西。这些感生材料收集得越多、越全面、越正确无误,就越有利正确认识客观对象。然后,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④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理论思维的过程。只有经过这一过程的研究分析,才能深入事物内部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不然,最多的感性材料,也只是停留在对事物的表面的现象的认识。不过,要达到对事物的本质认识,除了必要的感性材料,还必须懂得思维的正确规律,在对感性材料分析研究过程中,必须符合一定的思想规律,如果违背思维规律,同样得不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的。

从认识的本源讲,要获得正确认识,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毛泽东说:“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①调查不同于实践。调查是认识的一种手段或途径,是从他人那里,即他人的实践活动中,获得认识材料,是属于认识领域的活动。一般的调查,并不引起对客观事物的任何变化。实践则不同, 实践是要引起对象的某些变化的,实践是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首先是生产活动,然后是生活活动,有了这些活动,才有认识,通过这些活动,迫使事物暴露其本质,才使人们获得认识。毛泽东说:“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2—263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747 页。

③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747 页。

④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8 页。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3 页。

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②没有实践,就不能有认识。

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成为其人,是从实践开始的,但这时候的人,仍然受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限制,没有多少自由,是自然界的奴隶,不是真正的自由的人。经过不断的一代接一代的实践活动,不断积累了经验,逐步获得了对客观世界的本质的更多更全面的认识,获得了改造客观世界的更多更大的自由。然后,逐步地成为人自己的主人,同时也成为真正的自然界的主人,从而,就有可能进行自由自在的改造世界的活动。这才是一个真正人的世界。实践是人的本质属性,没有实践,就没有人,也不会有人的世界,所以,要获得正确认识,就要参加社会实践,要真正成为人,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毛泽东说:“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全。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①这就叫实践出真知。

当然,毛泽东同时也讲了学习理论的重要性,他说:“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②这就是说,人们要想获得真理性的认识,还得必须学习书本知识,学习间接经验,学习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只有更好地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知识, 才能更好地进行现实的实践。任何人的实践都是非常有限的。实践和认识都是一代接一代继续的,任何一代人或一个人,都是在前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任何人不仅有参加当代的现实的实践和认识的任务,同时还有责任接受前人的实践和认识的成果。这样,人类才有进步,社会才有发展,不然,事事都要亲自实践,事事都得从头开始,人类也就只能停留在当初的原始状态。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毛泽东在“实践论”的结尾,对马克思主义认识作了最高度、最精辟的概括,揭示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一人类发展的总规律。

人的认识为什么不是一次完成,而是要不断实践、不断认识,循环往复, 无限发展过程呢?这还得从实践和认识本身来理解。

人们认识事物,是指认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在事物内部,不到一定程度,其本质是不能暴露出来的,人们也就不可能认识它。毛泽东说:“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

②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4 页。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4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4 页。

担当此项任务”。①这就是说,人们的认识是受到事物发展本身所限制的,客观事物发展到什么程度,人的认识也就到什么程度。人们的认识可以有预见性,但这种预见性,只能预示事物发展的总趋向,或者设想事物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有怎么样的表现,然而,“设想”必竟是设想,至于事物今后的发展是否同“设想”相一致,这不决定于设想,而决定于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 设想是根据事物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校正。设想是根据事物当前的状况对其未来所作的推测,而不是对未来事物的真实认识,可见,设想不能代替对客观事物的真实认识。

同时,认识还要受到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条件的限制。在一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条件下,人们可以创造一定条件,利用某种技术手段,迫使事物的本质暴露出来,以便人们认识。然而,生产力、科学技术都有其自身发展规律,也都受制于一定条件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不到一定水平, 一定的实践和认识工具就生产不出来,人们的认识也就必然受到了限制。有时候,即使事物的本质暴露在人们面前,由于没有一定的认识工具或认识手段,却仍然不能认识。

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生活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中,由于实践活动的范围、知识水平、思维方式以及立场、观点等等的关系,都会影响人们的认识。前边提到的,即使事物的本质暴露在你的面前,只是因为你没有这方面的基础知识,你也就不能抓住时机,获得对该事物的本质的认识。由此可知,人的认识,从主客观的关系上讲,既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又受主观条件的限制, 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总是一个过程接着一个过程,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

从空间上看,广袤的宇宙无边无际,人们认识事物,总是先认识自己周围的同自身密切关系的事物,由近及远,扩大开来,一个部分一个部分,一个方面一个方面的认识。同人最密切、人最关心的是吃穿住,因此,农业首先发展起来了,畜牧业、手工业也随之发展起来,然后是数学、天文学发展起来了,最后才是其他各个领域、各门科学的发展,从陆地到海洋,从地面到天空,从地球到宇宙空间,不断实践,不断认识,没有止境,没有完结。从时间上看,今天是从昨天来的,昨天又从昨天来的,一直往后逆,没

有一个起点;今天又要发展到明天,明天又有明天,一直往前追,漫漫历程, 没有一个终点。今天的事物是从昨天的事物发展来的,今天的事物还要发展为明天的事物,或者被明天的事物所代替,事物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有的事,明天没有了,今天没有的事明天产生了,今天认识了这一事物,明天又是另一个样了,还得重新认识,事物在不断发展,认识也必须要随之发展。

从实践上看,人们的社会实践也总是在不断发展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越来越高级,越来越深入,这是一个逐步接近绝对真理的过程。人类认识发展的这一总规律,揭示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复杂过

程,从感性到理性,又从理性到实践,都要经过一系列的中介或发展阶段, 从而组成由实践到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运动,如果把这一认识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某一阶段单独地抽取出来,并给以固定化、绝对化,就会使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相脱离,就会犯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的错误。列宁说过:“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

① 《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 263—264 页。

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直线性和片面性, 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①可见, 仅从认识论的角度讲,人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明确这一点,不是为犯错误辨护,而是要小心谨慎,尽量少犯错误,或不犯大错误,犯了错误则要求尽快改正。

认识运动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线相统一的过程,但这个统一是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即是说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统一,离开一定历史条件,不管超越或落后一定历史条件,同样也都会造成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相脱离,就会犯左的或右的错误。当着事物发展的某一客观过程尚未结束,人们硬要超越这一历史发展阶段, 这就是冒险主义、左倾错误的认识恨源。当着事物发展的某一过程已经结束, 事物发展的客观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而认识还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这就是保守主义、右倾错误的认识根源。

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矛盾运动是通过认识与实践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的。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在实践中产生,并通过实践得到解决。所以,认识和实践的矛盾是认识辩证过程中的根本矛盾,不管什么人, 一旦脱离了实践,或停止了实践,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的矛盾运动就会终止,思想就会趋向僵化。这是认识总规律决定了的,不可抗拒的。

实践无止境,认识也无止境,任何骄傲自满、固步自封的思想都是错误的。人类是在不断实践、不断认识中不断前进的。

① 《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 1965 年版第 2 卷第 692—69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