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礼作乐”与“礼崩乐坏”
商朝末年,纣王穷奢极侈,刚愎拒谏,搜括剥削,重刑镇压。人民的负担和社会矛盾都达到极点。这种社会现象,呼唤着一位圣贤君主,来结束这种状况。于是,周武王联合了庸、蜀、羌、髳、微、卢、濮等多个部落方国, 共伐商纣。伐纣联军,前歌后舞,士气旺盛,于牧野(今河南淇县)一战, 灭商除害。此后建立西周——强盛奴隶制国家。社会的发展,淘汰了许多部
族,而新的政权如何协调各族人民,乃是治国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西周政权吸取前代经验教训,在因袭夏商礼仪乐制的基础上,增订修改,制定了一整套法定礼乐制度,即史书盛传的周公“制礼作乐”。这套乐舞制度实际上是治国手段,以相应的乐舞制度与当时的统治秩序相结合,通过乐舞礼仪来体现奴隶制社会的等级名分制度,由此规定着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等之间的上下、尊卑和亲疏关系。并以法律的性质将这套乐舞礼仪制度确定下来, 不能违反僭越。当对宫廷设立了相应的乐舞机构,专门掌管乐舞礼仪事宜。这套礼仪乐舞的代表作品是《六代舞》(又叫《六舞》)和《六小舞》。《六代舞》包括:黄帝的《云门》(又叫《云门大卷》)、尧的《大章》(又叫
《大咸》)、舜的(大韶》、禹的《大夏》、商汤的《大■》和周武王的《大武》。其中,前五个乐舞皆是前代的遗存,而《大武》是周武王讨伐商纣后, 新创作的乐舞,以歌颂武王伐商的丰功伟绩。《六代舞》共同的内容特征, 就是歌颂首领和君王,赞美他们的贤德和功绩。《大夏》以上的四个乐舞, 因重在歌颂黄帝、尧、舜、禹等人,以文德治天下,因此,这四个乐舞叫“文舞”。《大夏》以下的两个乐舞,因重在赞美商汤、周武王以武功征服天下, 故叫“武舞”。所有《六代舞》的演出仪制和用途,都是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从歌词、曲调、音律、服饰、动作、队列等方面,都有严密规则。比如, 天子君王用乐舞“八佾”(8 人为一佾),共 64 人。诸侯、大夫、士,每一等级用乐舞,人数都递减二佾。《云门》祭天,《大章》祭地,《大韶》祭四方神,《大夏》祭山川,《大■》祭先妣,《大武》祭先祖。这些规则不能更改,否则都是犯法行为。《六代舞》总体风格特征,就是规范和礼仪化。据史籍记载,乐舞的动作姿势多为礼仪动作,诸如“正揖”“右揖”“左揖” “俯仰”“躬身”“仰观”“叩头”“拜舞”等。舞人手执道具,文舞执龠翟(一种乐器和一种鸟饰),武舞执干戚(武器)。舞蹈追求容貌庄严,进退整齐,“身不虚动,手不徒举,应节合度,周其叙时”的风格表现。
《六小舞》包括:执道具的舞蹈《帗舞》、执鸟羽的舞蹈《羽舞》、执牛尾的舞蹈《旄舞》、盾牌舞《干舞》、插羽饰或执雉尾的舞蹈《皇舞》、徒手舞蹈《人舞》。这些舞蹈是原始舞蹈的继承。主要用于教育贵族子弟的教材,也用于祭祀仪式。周王室及贵族子弟从 13 岁开始,要逐渐学习掌握各种礼仪乐舞,20 岁左右要全面掌握《六代舞》和《六小舞》。当时的社会很重视乐舞修养,询问小孩的年龄都以能否从事乐舞学习来判断。在贵族阶层, 乐舞修养操持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正所谓“大夫无故不撤悬,士无故不撤琴瑟”。因为历史久远,这些舞蹈的详细内容已难以考证。
西周“制礼作乐”推出的《六代舞》《六小舞》,首开中国古代雅乐舞之先河。雅乐舞确立了诗、舞、乐“三位一体”的格局。不论身体动作、音乐曲调和词意表达,都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伦理道德的表现,并被限制在理性原则之中。《六代舞》的实施,是要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通过乐舞促使人们完善内在修养,并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进而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在这样的前提下,对于雅乐舞来说,个人情感表现和感官享乐,是不被纳入其审美标准中的,甚至完全被否定。而人的理性以及社会的伦理道德,则被推崇。在当对整个社会的理性精神统领下,前代纵情声色的歌舞被赶下了舞台,被历史所淘汰。乐舞礼仪为标志的雅乐舞匡正了舞蹈历史的发展道路。
在这一时期,除了《六代舞》《六小舞》以外,宫廷还有民间歌舞“散乐”,四方少数民族舞蹈“四裔乐”,宴乐射礼时用的“弓矢舞”。有专门
求雨的“雩”祭,仪式中伴有咒语呼号和歌舞相随。有驱疫逐鬼的“傩”祭, 全国性的“大傩”一般在岁终举行。“傩”祭仪式中,有固定程式的傩舞。在民间,有庆祝丰收,报谢神祗的全国性祭典“蜡”,又叫“大蜡八”,内容是报谢八位主要神祗。举行蜡祭这一天,举国欢腾,歌舞宴饮。这一传统秦代以后称“腊”,至今民间的“腊八”即是蜡祭遗风。
这一时期乐舞机构完整而又庞大。最高的官职叫“大司乐”,“大司乐” 以下,有歌唱、舞蹈、器乐及其他工作人员近 1500 人。乐舞机构除了负责管理各种场合的仪式乐舞演出外,还负责乐舞教育工作。周代君王对乐舞教育十分重视,定期视察,奖罚分明。可以说,西周时期,已出现了我国历史最早的乐舞教育机构。
西周统治阶级所推崇的雅乐舞,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一直做为统治手段、教育方式和审美娱乐的主要方面,同时其它歌舞排斥在大雅之堂之外。经过一定的历史发展,又走到了转折阶段。西周末年,周幽王被杀死在骊山下, 致使西周结束。此后,东周建立。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动荡变革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此时,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逐渐过渡,周王室已失去对诸侯的控制能力,礼乐制度也随着西周王权的丧失而开始动摇崩溃。雅乐舞制度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被当作法规,严格遵守。诸侯士大夫们在王室政权被削弱,而自己的权势日益增长的情形下,公开将天子用乐的规模作为己用。最典型的例子是鲁国的大夫季孙氏,在自己的家庙中,用天子的乐舞规模, 被孔子痛斥为“是可忍,孰不可忍!”此时,诸侯大夫僭越礼乐制度的行为已相沿成风。同时,雅乐舞本身的发展,已在祭祀典礼仪式中,变为呆板无生气的程式。过分强调理性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审美规范,已不能适应在新的社会发展状况中,人们日益更新变化的审美需求。人们不喜欢观看雅乐舞了! 这种呼声首先还是来自统治阶级自己。战国初,魏文侯曾坦白地承认,自己按照礼仪要求端冕而坐,欣赏雅乐,总不免打瞌睡。但欣赏不属于雅乐的其它乐舞。总觉得兴奋。齐王也曾向孟子表白,自己所喜爱的并非是“先王之乐”的雅乐舞,而是“世俗之乐”的民间歌舞。可见,在社会政治的变革中, 雅乐舞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削弱,雅乐舞自身僵化呆板的弱点也更为突出。匡正约束人们的理性和伦理道德已在动摇。“礼崩乐坏”势所必然。同时, 已存在的地方民间歌舞,在“周室大坏,诸侯恣行”“制度遂坏”的社会动乱之中,获得生机,即所谓“⋯⋯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 民间歌舞原在西周一直被官方排斥压制,那种自由纵情的歌舞不被礼乐体系所接受,但是,社会的变革,使得民间歌舞获得发展。
关于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歌舞的情况,在《诗经》中有不少反映。早在西周初,王室就有“采风”制度,不少民间诗歌舞词被收集整理。《诗经》中部分诗歌,原是舞曲歌词。这些歌词有不少是直接描写民间歌舞情态的。如《陈风·东门之枌》《陈风·宛丘》《王风·君子阳阳》等诗篇中,直接描绘了青年男女歌舞和相爱的场面情景。《诗经》中除了记载各地民间歌舞外,在“雅”“颂”部分,还保留了宫廷祭祀典礼等仪式的乐歌颂词和贵族士大夫的作乐歌,它们反映了周代雅乐舞的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祭祀性巫舞也很盛行。各诸侯国虽然风俗不同,但巫舞之风普遍流行。其中楚国巫舞最有代表性。位于江汉流域的楚国,信巫好祠,歌舞娱神。著名诗人屈原所作的《九歌》,就是根据楚国民间祭祀乐歌素材创作而成。《九歌》祭祀了 11 位神,有独舞、群舞、歌舞和伴唱等场
面描绘,从中反映出当时楚国巫舞活动及其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崩乐坏”雅乐舞失宠之后,代之而来的是从各地民间歌舞发展起来的表演性舞蹈,为统治阶级所喜爱欣赏。在这种发展趋势中,各地优秀乐舞艺人涌现并集中在贵族之家和诸侯后宫。诸侯及贵族阶级在王室权力削弱、自己的势力增长的现实中,抛弃原有的理性及伦理道德, 进而追求感官享乐,“耳目极欲声色之好”。在统治阶级范围,一般都受过乐舞训练,宴饮歌舞、自娱而舞的风气普遍流行。这一时期,“女乐”“倡优”队伍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了舞蹈的发展。舞蹈艺人技巧水平都很高。史籍记载,燕昭王时,“广延国”舞女旋娟、提嫫身怀绝技,擅长表演舞蹈《萦尘》《集羽》《旋怀》,她们身肢柔软,体态轻盈,在铺上四五寸厚香屑的席上跳舞,竟“弥日无迹”。关于这一时期舞蹈及技巧的发展状况,可从史籍记载和出土文物中窥见一斑,长袖、细腰是舞人的特征,抚琴、跕屣,扭转腰身,飘逸轻盈是舞蹈的特点。
这一时期,统治阶级对声色歌舞的沉醉,还表现在外交场合和政治斗争中,歌舞艺人被当作工具使用,以达到政治目的。比如,接待宾客表演乐舞, 赠送舞人乐器;战争中以赠送舞人乐工求和;在政治场合,以乐舞表达政治愿望和政治态度;以不合礼的乐舞表示政治挑衅和政治进攻;乐舞馈赠上奉下赏;以歌舞讽喻时政等等。当时齐国因怕鲁国强盛,挑选数十名歌舞美女献给鲁国,使鲁国君臣沉醉女乐,荒废政务。秦穆公因怕西戎强盛起来,献给戎王从未见过的中原女乐歌舞,致使戎王沉迷女乐而不理国事,最终被秦国活捉。
这一时期,乐舞文化交流很活跃。西周《六代舞》就是一次各族乐舞大融合。周王室的乐舞机构中,有专人掌管兄弟民族歌舞,比如,“旄人”(乐官)掌管散乐、夷乐。“■■师”掌管东夷“■乐”,“鞮■氏”负责“四夷”歌舞。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间的兼并战争频繁,使得这一时期乐舞文化得到交流融合。
在河南、湖北、四川、云南、浙江等地,出土了有关这一时期的舞蹈文物。比如,河南洛阳出土的舞人装饰的玉佩,河南信阳出土的绘有长袖舞人的漆器,湖南长沙出土的漆器上的舞蹈训练图,四川成都出土的女子采桑乐舞纹饰铜壶和宴乐渔猎攻战铜壶,浙江绍兴出土的铜乐人等等。这些舞蹈文物从侧面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舞蹈发展状况和乐舞风格特征。
春秋战国以来,社会经济和社会政治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同阶级、不同阶层和不同集团派别的思想学说,在思想领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斗争。各学派在不同的宇宙观和社会观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 形成了历史上“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古代乐舞思想理论也在“百家争鸣” 中,得到重大发展。其中,儒家、墨家为代表,提出了迥然不同的两种乐舞观点。
儒家学说代表人物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现实,痛心疾首。他主张恢复礼乐制度,维护巩固西周的社会秩序。认为乐舞可以陶冶性情,移风易俗,起到教化作用。乐舞是人的思想感情的自然表露,内容和形式完美结合的乐舞,可以调和阶级矛盾。主张乐舞用于教育和政治,赞成“雅颂正声” “先王之乐”,反对“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民间歌舞。将礼乐与政刑并列为治国手段。孔子创办私学,将贵族阶级享受的教育,即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推向广大平民阶层。孔子本人由于有乐舞实践和乐舞理论两方
面卓越功力和水平,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乐舞理论,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春秋战国时期,公孙尼子的《乐记》是儒家乐舞理论代表著作,也是我国最早、最完整、最有影响的乐舞理论著作。
与儒家学说相对立的,是墨子学派。墨子本人是木匠出身,其信徒多是劳动人民,其思想观点,主要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墨子的乐舞思想,并未对乐舞本身进行探索,而是从当时列强争战不休,劳动人民生活困苦,统治阶级穷奢极欲的社会现实出发,提出“非乐”思想,反对乐舞享乐。认为乐舞并不能对社会政治和现实生活起到积极有利的作用,只能加重劳动人民的负担,使统治者和国家,走向夏桀、商纣、周幽王的下场。墨子乐舞思想, 从社会政治经济的角度为前提,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局限性。作为乐舞思想, 它不具备相应的体系和全面的观点论述。墨子乐舞思想主要保留在《墨子》一书中。
在这同一时期,道家学派的思想观点,也引人注意。道家同墨子学派的乐舞思想共同之处,都在于对乐舞活动的否定态度。但是,道家对乐舞的否定,是从人性复归的角度来认识的。认为礼乐的产生,本身就意味着人类及社会的堕落纷乱。“五音”“五色”只能使人诱发情欲,迷失本性。提倡复归无欲素朴的人类本性和人类社会。道家的乐舞思想主要保留在《庄子》《老子》。
在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这一时期,儒、墨、道等各家乐舞理论思想成果, 为这一阶段舞蹈历史发展,划上了句号。
人类社会在原始时期,有了与生存息息相关的原始舞蹈,它包括了当时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进入奴隶社会后,舞蹈走入两条道路的发展:个人享乐,声色追求,极尽其欲的女乐舞蹈发展与用伦理道德匡正感官声色追求的理性化雅乐舞的发展。同时,从原始祭祀仪式发展而来的巫舞,一直延续着, 在殷商时期是其盛期。“百家争鸣”中所形成的乐舞思想理论,对后世舞蹈及艺术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