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黎锦晖与舞蹈美育和舞蹈普及
历史进入 20 世纪,新旧文化的斗争日益尖锐,新派知识分子提倡废科举、办新学,使得教育界气象更新,旧貌换新颜。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一些大城市的学堂教室,在开设了“乐歌”课的同时,也把“舞蹈”列为体育课的主要内容,从而达到增强国人体魄的教育目的。
起初,这类舞蹈课的具体内容,主要由外国传来的交谊舞和“土风舞” 充当。到 30 年代,为了配合学校里的这部分舞蹈教学内容,一大批这类书籍相继问世,如先后出版的《学校舞蹈教材》、《舞蹈新教本》、《舞蹈教材》等教材,为学堂舞蹈课的实施与传播提供了方便。有些外国舞蹈,传入中国社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已经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从最初的完全照搬到吸收消化再到有所创新。
在这样一个教育领域的新运动中,有一位音乐家的努力不容忽视。他就是当时远近闻名的黎锦晖。他从 20 年代开始,就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
响,先后编写了 30 多个具有儿童特点的、融教育与舞蹈于一体的新型儿童歌舞和歌舞剧,为学堂歌舞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音乐家黎锦晖,1891 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早在童年时,他就十分喜爱各种乐器的演奏,先后学习过道教音乐的演奏、湖南花鼓戏、京剧以及北方的曲艺,成年后又非常热衷各种民间音乐的搜集工作。在意义重大的新文化运动中,黎锦晖于 1918 年参加了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的活动,1920 年秋, 发起并组织了“明月音乐会”。1921 年他到上海后,除日常工作外,还创办了《小朋友》周刊。这类工作提供的便利条件,使他渐渐产生了运用美育的方式来教育下一代的念头。
由于黎锦晖拥有深厚的民族民间音乐的素养和汉语音韵学的功底,同时
又有志于继承发展民族乐舞的传统,因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为了宣传国语,改革和普及儿童的音乐教育,他在十年间先后创作了 12 部儿童歌舞剧,著名的如《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明月之夜》、《小小画家》、《三蝴蝶》、《小羊救母》和《最后的胜利》等,以及 24 部儿童歌舞曲,如《可怜的秋香》、《寒衣曲》、《努力》、《春深了》、《小鹦哥》、
《蝴蝶姑娘》和《吹泡泡》等。
1927 年 2 月,黎锦晖创办了中华歌舞专门学校,招收了 30 余名青少年。在舞蹈课中的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艺术舞蹈,有古典舞、现代舞、土风舞等,主要学习《天鹅舞》、《水手舞》、《西班牙舞》等,并编排了
《火光舞》、《金铃舞》(少数民族舞蹈)、《宝刀舞》(传统武术)、《浪里白条》(戏曲中的水斗)等节目。第二是形意舞,用舞蹈手段将各种动物、植物及自然事物拟人化,并努力突出其内在个性。第三便是歌舞剧,主要培养演员将歌、舞、剧融为一体的能力。通过紧张而有效的学习,学生们在短短的三个月中就能登台表演了,他们边学习边演出,很快就成为出色的演员, 受到广泛好评。“歌专”于 1928 年停办,然后成立了中华歌舞团。1929 年又组建了明月歌舞团,一时名声大噪,在国内外产生不小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黎锦晖的一些优秀作品如《喜鹊与小孩》和《小小画家》等被搬上舞台,受到广大儿童的喜爱。
虽然晚期的黎锦晖有些许不足之处,但无可否认,由他创作的儿童歌舞, 像旋风一样在当时的学校生活中盛行达 20 多年。这种兼有启蒙与美育双重目的和价值的歌舞活动,由于其空前的教育意义和广泛的接受规模,成为中国近代舞蹈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学校艺术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