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的兵勇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长期的封建割据和连绵不断的战争,使这一时期的兵制受到特别的影响。世兵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实行的兵役制度。
世兵制就是使士兵全从普通老百姓中分离出来,脱离民籍,集中居住,变为军籍,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其家子子孙孙世代为兵。但魏晋南北朝各个集团的集兵方式各有异同。
曹操的魏国郡县民、屯田户、士家之间的界限划分比较严格,魏国士家制是典型的世兵制度。
曹魏政权将国家控制的人口一分为三,力求保持三者之间各自承担义务的稳定性,并使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使社会分工固定化。
郡县民、屯田户、士家向国家承担义务的形式虽然不同,但三者负担相对平均,经济地位不相上下,因而这样的人口编制方式经受住了社会实践的检验,对封建秩序的稳定和生产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保持军队的士气和战斗力,曹魏朝廷又规定了不少优待兵士的具体政策。由于常备兵主要由士家组成,对兵士的种种优待措施的主要受益者自然是士家。比如保障士家的婚配,对阵亡者的家属优待等。
曹魏时期的朝廷军,分为中军和外军。中军是对外军而来的。由于当时战事频仍,中军常常四出征伐,与汉代北军相比,魏中军的作战任务重得多。
外军是留屯各地的军队,开始编制很不一致,统帅往往临时由朝廷委派和更换。
除了中军与外军,曹魏政权还有作为地方兵的州郡兵。州郡兵以守备本州郡为职,必要时也应调出征。
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两种,是汉代官田出租办法及边郡屯田的推广。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农掌管全国的民屯。民屯的任务是种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获上缴朝廷。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实行军队式管理,也属于兵制的范围。
蜀国国小力弱,必须统筹使用民力,方能抗衡他国,因而继续实行普遍征发百姓的制度。魏、吴虽以士家兵户为主体组建国家军队,但仍兼行征兵之制。
蜀政权不仅让蜀中汉人当兵,而且大量以外族为兵。从东州兵的情况还可看出,蜀国还把外来流民组建成军队。
南中百姓,勇敢善战,擅长弩箭,蜀国政权曾大量征发他们扩充弩兵部队,还曾在曙陵,即今四川省彭水及黔江、酉阳地区征兵。仅从少数民族地区两次集体性征发的人数就有8000之众。
蜀国有陆军、水军两个兵种,以陆军为主。陆军有步兵、骑兵、车兵,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弩兵。弩兵是蜀军的精锐,战斗力最强。
蜀汉的军队和曹魏相同,基本建制为部,以下有曲、屯、队等。直接带兵的军官有校尉、司马、都尉等。部以上的统兵将领为将军,所统部数,多少不一,根据最高统帅的授权而定。
吴国兵制大体与魏国无异。吴国并不重视在兵户、屯田民、郡县民之间保持严格的界限,经常将一部分郡县民或屯田户变成兵户。但有时吴国征民为兵,战事完毕后还是要让他们解甲归乡的。
吴国有陆军、水军两个军种。陆军又有步兵和骑兵两个兵种。由于吴国地处东南沿海,北控长江中下游,辖区内又河湖纵横,所以水军是吴国的主要军种。
吴国水军的船只体积大、数量多,并且有艨艟、斗舰、楼船、飞云、盖海、赤龙、驰马、长安、大舶、舟扁、青龙战舰、晨凫等众多名号。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三国时期,无论是数量上,装备上还是战斗力,吴国的水军都居于首位。
230年,吴国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甲士万人,乘船到达夷洲,即今台湾,可见当时吴国水军舟师不仅时刻巡守长江天险,而且游弋于辽阔海域。这是我国古代文献中明确记载大陆人到达台湾的最早记录。
吴国军队名号甚多,羽林是宫廷禁卫部队,虎骑是拱卫京城的骑兵部队,敢死、解烦、无难、马闲都是精勇的冲锋队,多分左右两部,各以左部督和右部督领兵。
此外,还有五营、五校、升城、绕帐、外部、营下、帐下、车下虎士、丹阳青巾、交州义士、健儿、勇敢、虎射吏等。
西晋是世兵制的全盛时期,凡为兵者皆入兵籍,单独立户,不与民同,父死子继,世代为兵。
为扩大兵源,西晋还发奴僮和谪发罪犯为兵,作为世兵制的补充。士族官僚则享有免役的特权。军队的主要兵种是步兵,其次有骑兵和水军。
西晋军队分为中军、外军和州郡兵。中军直属朝廷,编为军、营,平时驻守京城内外,有事出征。驻在城内的中军为宿卫兵,由左、右二卫负责宫殿宿卫,其他军、营担任宫门和京城宿卫。驻在京城外的中军称牙门军,无宿卫任务。中军力量强大。
外军驻守重要州镇,由都督分领。晋武帝为加强王室对军队的控制,用宗室诸王充任都督,出镇四方,并允许诸王置兵,大国三军5000人,次国两军3000人,小国一军1500人,成为外军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州郡兵是地方武装,晋武帝平吴以后,曾下令诸州取消州郡兵,仅置武吏,大郡100人,小郡50人用以维持治安。但实际上取消的州郡兵甚少。
东晋沿袭西晋的军事制度,但有许多变化。由于皇权衰微,导致中军寡弱,宿卫军、营往往有名无实。而统率外军的都督、刺史却拥兵自重。尤其是长江上游的州、镇,兵势之强往往超过朝廷军。
同时,东晋的兵员多通过募兵解决。如参加淝水之战的北府兵,多是由广陵即今扬州一带招募的。此外,也征发民丁为兵。
与东晋并存的还有北方地区的一些政权,史称“十六国”。其从中军、外军的组织体制到都督、将领的领导指挥系统,大体沿袭曹魏、西晋制度。
十六国时期,各国大都把本族的部族兵作为基本兵力,加强少数民族在军队中的比重。这些军队中的汉族士兵,来自投降的坞堡武装和招募的破产农民,一般都是终身为兵。这些政权遇有战争,也征发郡、县民众补充军队。
南北朝时期的刘宋政权兼行征兵和募兵,募兵是其最主要的集兵方式。它的内外军是以刘裕原来统率的北府兵为基础组建的。内均担任皇帝的宿卫,外军警卫京师并随时准备出征。
南齐的兵制沿袭刘宋旧制,但是小有改革,如建国之初即下令各将帅不得募兵,但是朝廷的募兵仍然照常进行。不过战事一起,则征募并行。
梁的兵制主要部分沿用宋、齐旧制,但是梁实行新的职官制度,扩大官僚编制,广泛安插世族子弟为官为将,以调和内部矛盾。
陈的兵制完全因袭梁朝,世兵制更趋没落,朝廷军队皆来自募兵。地方豪强接咬大量私家部曲,往往用于国家征战,是陈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在陈后主时,下令原本不交税的军人和百姓一样交税,士兵地位更加低贱,军队战斗力也更加薄弱。
北魏的兵役制度主要是世兵制,同时也实行征兵和募兵制,中军和镇戍兵主要来自世兵,州兵则由征募而成。北魏也实行中外军制度,但和十六国差异不大。
东魏、北齐的兵役制度以世兵制为主,也实行征兵和募兵。
北周、西魏采取很特别的府兵制来征集兵勇,既有少数民族部落兵制的痕迹,也有汉魏以来征兵制的因袭成分。
北周武帝为集中兵权和扩大兵源,把府兵士兵改称侍官,把招募的百姓改为府兵。
西魏宇文泰将魏晋以来汉族政权长期实行的军民分辑制度同北魏早期实行的八部制度结合起来,进行军事改革,府兵制初步成型。
北周西魏时期产生的府兵制延续至隋唐,自西魏大统年间初兴至唐天宝年间废止,共经历200多年。
[旁注]
曹操(155年~220年),沛国谯人。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谥号“武帝”,庙号太祖。他为统一我国北方作出重大贡献,还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史称“建安风骨”。
士家 魏晋时期,兵士及其家庭称为士家,也称兵户。曹魏政权控制士家,是为了保证兵源,防止将士叛乱,强化朝廷对于割据势力的控制,将本来属于私家的部曲夺取到朝廷手中。这对对结束东汉末群雄割据,形成三国鼎立和西晋统一的政治局面都起过一定作用。
屯田客 曹魏时期参加屯田的农民。196年曹操开始屯田,其劳动力为招募而来的农民,称屯田客。屯田客初专以农桑为业,不负担力役、兵役。魏文帝以后,屯田制度逐渐破坏。吴也推行屯田,主要以被征服之山越人为屯田客。
南中 南中一词出现于三国时期诸葛亮平定南中孟获。历史上的南中指今天的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三国时期,南中成为蜀汉的一部分。
孙权(182年~252年),字仲谋,吴郡富春人,三国时期东吴的建立者,谥号“大皇帝”,庙号太祖。在位期间,设置农官,实行屯田,平定山越,设置郡县,促进了江南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他又多次派人出海。230年,他派卫温到达夷州即台湾。
晋武帝(236年~290年),司马炎。河内温,即今河南省温县人,晋朝开国君主,谥号“武皇帝”,庙号世祖。在位期间,采取一系列经济措施以发展生产,并能容纳直言,还重视法律,社会出现一片繁荣景象。
淝水之战 发生于383年,是东晋时期北方的统一政权前秦向南方东晋发起的侵略吞并的一系列战役中的决定性战役,结果有绝对优势的前秦败给了东晋,国家也因此衰败灭亡。东晋则趁此北伐,把边界线推进到了黄河,并且此后数十年间东晋再无外族侵略。
刘裕(363年~422年)。祖籍彭城县绥舆里。刘宋政权开国之君。卓越的政治家、改革家、军事家。执政期间,吸取前朝土族豪强挟主专横的教训,改善了政治和社会状况。他对江南经济的发展,汉文化的保护发扬有重大贡献,被誉为“南朝第一帝”。
宇文泰(507年~556年),鲜卑族。西魏王朝的实际建立者和权臣,也是北周政权的奠基者,掌权22年。西魏禅周后,追尊为“文王”,后又追尊为“文皇帝”,庙号太祖。杰出的军事家、军事改革家、统帅。
北周武帝(543年~578年),代郡武川人,鲜卑族。周太祖宇文泰第四子,南北朝时期北周第三位皇帝,谥号“武皇帝”,庙号高祖。在位期间,整顿吏治,改革图强,有一定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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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东吴孙权曾让大将军吕蒙多读一些书,但吕蒙觉得事情太多没时间。
孙权说:“如果说时间紧的话,应该是我比你更加紧张,但我还要抽出时间看书。我希望你也能看一看。”
因为孙权的劝说,吕蒙开始看书学习。其实吕蒙是个作战经验丰富的人,再加上学习,整个人发生了巨大变化。
过了不久,孙权再到吕蒙的军队视察,和吕蒙交谈之后,他感到吕蒙已经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大将军,不由得感叹说:“士别三日,就应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