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比赛的基本规则

转动式游戏规则。比赛者必须先将 1 号球击入袋中,再按号码顺序 2~ 15 逐个击球落袋(不得超越号码顺序击球,即使无意将其他球击入袋,也要

取出重新置放于尾点),得分以号码为准。如 11 号球被击入袋,则得 11 分, 以此类推。当母球与最小号码的目标球相碰,将另一个目标球撞入袋所得分有效。如母球落袋或跳离球桌外,由对手从头线后开球,桌面上最小号码的目标球在头线之外的不用重置,在头线之内的则要重新置放尾点。

8 球式游戏规则。比赛者根据开球时所击入袋的球的号码,决定他击球的号码及袋口的位置,如:最先进的球是 1~7 号之间的号码,要自 1~7 号依次将目标球击入头栏右边的袋,留下的 9~15 号的球则要打进头栏左边的袋中,将球全部击入袋中,最先把 8 号球击入袋者为胜。如目标球被击出台外,除将其重置外,还要将已落袋的球中号码最近的一个球重置于尾点,如母球被击出台外,则被判罚将 3 个号码相近的球取出重置;目标球入错袋亦要重置。

“14、1”连续式游戏规则。开球者必须将一个“叫球”(即比赛者在击球前选定要击入袋的球)击入袋中,或将母球及 2 个目标球撞向栏边橡皮。

如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判罚 2 分。对手有权在“接受被击后的局面”或“要

求重新开球”两者之间作选择。如 2 个目标球被撞向橡皮边而母球入了袋,

被罚 1 分,随后发球的另一方可得到“手球”(可将母球随意放置于头线后的任何一点击球)。

比赛者取得的分数,必须是他在击球前声明要击入那一个袋中的“叫球”。如同时也将其他球击落袋,亦算得分。

当 15 个目标球被击剩一个时,要将已被击入袋中的 14 个球取出重新置放,进行第二组分的球击。如果未入袋的最后那个球滚进三角球架的范围, 要将它移至头点。若母球和最后那个目标都停在架球的位置,那么 15 个目标球就要全部重新架置,母球则要从头线后击球。当母球阻障架球,最后一个目标球高于头线时,14 个目标球照常架放,母球可在头线之后的任何一个位置上击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