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的基本规则

越位和“造越位”。在比赛中,当队员传球的瞬间,两队队员同时处于下述情况时即为越位:在该队员与对方端线之间,对方队员少于两人(包括守门员);位置在对方半场内,并在球的前方。但如果是直接球门球、角球、界外掷球、自己带球以及裁判员的抛球等虽处于越位位置,而不判越位犯规。

造越位战术是防守队员利用“越位”规则,在对方传球中将触及的一刹那,突然同时向前场跑动,造成攻方接球队员在本方端线之间只有一个防守队员的局面,形成越位犯规。

任意球。分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当运动员有踢人、拉人、推人、打人等剧烈犯规动作以及手球时,就判直接任意球。处罚时,把球放在犯规地点,由对方主罚,可以直接射门得分,也可以传递给别的队员。当运动员越位、违例、做危险动作时,就判间接任意球。它必须经过两人接触后入门才算得分。比赛时,当听到裁判员的哨音,则裁判手指发球方向,就是罚直接任意球;手往上举,则罚间接任意球。

足球比赛的时间。一场 90 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为 45 分钟,

中间休息 10 分钟。如双方在 90 分钟里打成平局,而这场比赛又必须决定胜

负,就应踢延长期(也叫决胜期)。延长期时间 30 分钟,开赛前双方在场内

休息 5 分钟,双方要重新选择场地和开球权。延长期也分两个半时,每半时

15 分钟,上半时终了不休息,交换场地后继续比赛。如延长期内仍打成平局

则采取互射点球决定胜负。先各踢 5 个,如还成平局,则进行一对一轮踢, 直至有一队领先时比赛才告结束。

红黄牌的意义。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有故意伤人、故意将球踢出场外很远、故意拖延比赛时间、不服从裁判的裁决、对裁判有不礼貌行为等,裁判便要对该运动员出示黄牌,以示警告。如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黄牌警告,就要被罚下场。其他队员不能替补上场。如果运动员有较严重的故意伤人、不服从裁判的判决、辱骂或欧打裁判等行为,裁判便要向他出示红牌, 并命令他立即离开比赛场地,取消他的比赛资格。如果一个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一次红牌处罚或两次黄牌警告,那么还要停他参加下一场比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