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毛泽东在《矛盾论》一文中说:“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①
很清楚,欲弄清史学研究的特点,必先要弄清史学研究的对象即历史的“特殊的矛盾性”,弄清历史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换句话说, 我们研究史学,就应该先研究什么是历史。
唯物辩证法的一条基本认识是,世界由物质组成,一切物质都是运动的。这个物质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便是历史。因此,历史的一般性定义就是这种客观世界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说: “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②
但是,认真地考察就会发现,历史还有以下两层意义。
第一,它有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的区别。“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 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③既包括自然史,也包括人类史的“历史”, 就是从广义上对历史的理解。而单单指人类社会史的“历史”,便是从狭义上对历史的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讲了上述话以后,说:“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①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人们常说的也是史学所要研究的“历史”,应该是指的狭义理解的历史,即人类社会史。
第二,历史应该是人类社会活动发展的过去形态。这是与人类社会活动的现实形态相对而言的。在佛教寺庙里,供俸的主佛像一般都有三尊,称“三世佛”:一尊是代表过去“世”的燃灯佛,一尊是代表现在“世”的释迦牟尼佛,一尊则是代表未来“世”的弥勒佛。这里也明确地将“世”划分为三, 有过去、现实和未来。我们史学所要研究的历史,就正是指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过去“世”,即过去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