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3:《史记》及其他史料的统计数字

历史记载的统计数字的可靠性问题是人们在所有历史著作中常常碰到的问题,本章所用的《史记》材料和其他的史料上的这种问题肯定不会很少。在前面的叙述中,数字可靠性的问题约出现了七次,但在本附录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前,只能简略地间接提到。除了下面七件事外,还有一个数字模糊不清的事例。本附录没有列出这个事例,因为在注 32 已经提出这很可能是文字错误所造成,已没有内容可以补充。

周末的人口数字

除了据认为是前 323 年的一段话并记于《战国策》(八[齐七],第 337 页;克伦普译文,第 126,第 157 页)的材料以外,实际上缺乏城市或地区的数字。这段话提到华东齐国首都临淄有人口七万户,按一般的算法,这意味着足足超过了 35 万人。如与现代学者①认为公元 1 世纪东汉的首都洛阳有

人口约 50 万人的估计相比,这么高的数字是根本不可能的;洛阳当时是全帝国的、而不是一个诸侯国的首都。《战国策》的陈述对历史研究来说非常模糊,这可以从谈话人继续描述临淄街头拥挤情景的比喻中得到证明。他说行人之多,可以“挥汗成雨”。①

公元前 3 世纪军队的规模

《史记》报道的军队的巨大规模引起了可信性的严重问题。例如,该书声称秦在前 224 至前 223 年使用 60 万大军灭楚并把它吞并:见《史记》,卷七三,第 2339—2340 页(率军征讨的秦将王翦传)。此数系指秦成为帝国以前的军队,如与前 133 至前 90 年汉武帝征讨亚洲腹地匈奴时所记载的整个汉

帝国的军队和骑兵 13 万至 30 万人的数字相比,它高得令人难以置信。事实上,即使汉代的数字也很可能是夸大的。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92、95—96 页。

秦军造成的伤亡

《史记》记载,从前 364 至前 234 年这 130 年,秦参加了 15 次大战斗或大战役,书中列出了秦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数字。除一次外,伤亡数都达两万人以上,有四次竟达惊人的 10 万人以上。最不寻常的一次是前 260 年对赵的长平之役,在五六个月的初期战斗中,赵国一方据说损失了五万人;后来当所剩的 40 万名士兵在常平向秦将自起投降时,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

只让 240 名最年轻的士兵回赵。②因此,据推算秦在这整整 130 年中给其敌人

① 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76),第 19—21 页。

① 关野雄:《中国考古学研究》,第 246 和 280 页,他在引了《战国策》的叙述后,说这是夸大其词。但是看来矛盾的是,他后来表示战国晚期临淄的人口可能已达数万户。

② 此事在《史记》的白起传(卷七三,第 2335 页)中有详细描述,文中使用“坑”字,使这件事具有可怕的气氛;“坑”这里应作“屠杀”解,但此字常常被错误地解释为“埋”或“活埋”。见前面注 76。

造成的伤亡总数竟达 1489000 人。

这些数字需作评论。首先,应该指出,它们只表示秦给其他国家造成的伤亡;秦自己的损失从没有记录,虽然数字必定是相当大的。第二,这些数字不完整,因为数字中只有两起包括了受伤和被俘的数字。在所有的事例中

(除了前 260 年用“坑”字外),所用的标准字眼为“斩”(此字的用法可追溯到商鞅时代),严格地说是指战斗中杀人。第三,除了《史记》中具体列出伤亡数的 15 次战斗或战役外,还有它根本没有列出数字的其他战争。这一切考虑意味着,秦及其敌人同样要遭受的伤亡数,包括受伤、被俘以及被杀,必定相应地远远高出所记载的数字。

最后,如与伤亡数比较准确并具有世界重要性的近代战争和战役的数字相比,上述的数字就显得不可信了。以 1812 年拿破仑出征俄国之役为例,他

在 6 月率军 453000 人侵俄,在 11 月返法时不到 10 万人。乍一看,这与五个

或六个月的长平之役相比很恰当,后者赵国士兵总的伤亡据说几乎达 45 万

人。但是这种相似性应该说是表面的,不符实际情况。因为这 45 万人中,在最初几个月的战斗中损失了五万人(数字合理),而在长平时,突然消灭的人数竟为 40 万人(数字不合理)。

总之,秦造成的伤亡数,象前面提出对军队规模的怀疑那样,在字面上是难以接受的。例如,以掌握的技术手段来说,真要把一支 40 万人的军队斩尽杀绝,实际上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考虑到这支军队在向也许是更强大的军队投降以前已经被围困和饥饿所削弱这一已知事实,情况依然如此。秦的敌人或秦自己在面临这样灭绝性的损失时,似乎也不可能再三地继续征召庞大的军队,而不出现经济的、或可能的政治崩溃。①对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可能在于“万”字的意义上,这个整数经常见于军事记载中(在非军事的记载中也能见到;见下面的最后两个问题),它也许只是象征性的,所以只应该被理解为“大部队”。①

前 221 年 12 万户向咸阳的迁移

这个数字乘以 5(中国在统计上通常把户折成口的公认的基数)为 60 万人。但即使是如此巨大的数字,也远远不够文中所暗示的总数,因为迁移的贵族之家会随带许多仆从、姬妾和奴隶等人,因此就大大地多于一般农民的五口之家,近代以前的中国人在使用这种计算方法时,想到的就是这种普通农户。所以 12 万这样高的数字似乎是很武断的。它可能因是 6 的倍数而被用,

在前 221 年,秦政府据说就决定突出 6 这个数字,作为它敬奉水及其有关事物的一个部分。但是,《史记》中描述这种崇拜的几段文字的历史真实性已被人怀疑(见附录 2),对这一解释不利。可是,在附录 2 中已经提出,对

① 许焯云的《变迁中的古代中国》第 68 页的脚注持相反的观点,但他的论点至少对我来说是没有说服力的。例如,他认为魏约有人口 500 万,因此,可以“相当容易地”征召一支 30 万至 50 万的军队。即使偶尔一次做得到(但也远不能肯定),它能再三地进行这样规模的征兵吗?

① 鲁惟一在联系到汉代的军队数字时,已经提出这一假设,见《汉武帝的征战》,第 96 页。杨联陞对处理中国的数字和统计数的困难,已在《中国经济史中的数字和单位》一文中详加讨论;此文载《中国制度史研究》(坎布里奇,1961),第 75—84 页。可能“万”应与“千”连在一起,作为一个整数,杨联陞的文

章(第 77 页)对它的模糊性进行了探讨。

有关段落可靠性的质疑远不是定论,所以 12 万作为 6 的倍数的解释依然是可能的。

秦帝国驿道的宽度

据《汉书》卷五一第 2328 页的一段文字,秦在前 220 年以后几年建造的

“驰道”,其宽为 50 步,将近 70 米,因此宽得难以置信。可能“50 步”系

“50 尺”之误,这样其宽度将近 11.5 米。即使如此,它也比大部分罗马的

道路宽,罗马的道路很少超过 8.5 米。可以设想,《汉书》所举的是指位于国都附近的秦的道路宽度,路的一条通道或中央通道显然为皇帝和统治皇室中有权势的成员的扈从专用,而信使、官员和其他旅行者只准使用路侧的边道。但是,御用道和非御用道之别很可能在离京师一定距离之外渐趋消失。见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 4 卷,第 3 部分,第 7 页。

秦长城的长度

在前面讨论这个题目时作出的一个可信的、不过还不是绝对肯定的结论是,蒙恬将军所造的长城,多半比人们在阅读《史记》所述的长城逶迤“万余里”这段记载后最初所想象的长度略短。这里不必再重复支持这个结论的论点,但要说一下,这些论点都集中在“万”字上,在这段有关的文字中, 此字的意思很可能是比喻性的而不是字面上的。“万”字的这种比喻性的用法决不是独一无二的。在本附录中已经引用了几个事例。下面还将引用另一个事例。①

阿房宫的规模

据说,称之为阿房宫的宏伟的朝堂在前 221 年开始营造,自东至西为 500 秦步,自北至南为 500 秦尺,面积将近 75600(675×112)平方米。②这个数字大得不可信,而文中进一步说的大殿能方便地容纳整整一万人(又是一个象征性的“万”字),这更令人怀疑。如果把这个数字与公元 60 至 65 年东汉在洛阳造的朝堂的合乎实际的规模(将近 1376〔86×16〕平方米)相比(据说它同样可以容纳一“万”人③,或与至今仍存在的北京紫禁城中的朝堂(它略为超过 1800 平方米)相比,就能给人以启迪。

① 关于整个王朝史中长城主要特征的探讨,见阿瑟·沃尔德伦:《中国长城的问题》,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 43.2(1983),第 643—663 页。

② 《史记》卷六,第 256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174—175 页)。

③ 关于后汉皇宫中朝堂的规模,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