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汉朝的对外关系

汉代中国的世界秩序:理论与实际

公元前 219 年,秦始皇决定用建造若干刻石的办法来颂扬他的皇帝生涯中登峰造极的成就,这些刻石建立在沿着他首次视察旅行路线的东海滨的各个地方。在一座刻石(位于琅琊,今山东)中,皇帝为自己统一了中国人所知的全部文明世界而深感喜悦。刻石铭文毕竟是一种公开的文献,写它的意图是要激发新近统一帝国的团结一致意识。因此,它不能用来表示始皇帝的世界地理概念。在邹衍(公元前 305—前 240?)的地理学思考影响下,始皇帝和战国时期其他统治者一样,相信在大海彼岸能够找到“不死药”。事实上,这正是公元前 219 年始皇帝派遣徐福市(也叫徐福)前往海上寻找蓬莱、方丈和瀛洲几座虚构的岛屿原因所在。

邹衍的理论

按照邹衍的理论,世界有几块大陆(大九洲),每一块又分成九个地区。九大洲彼此由大海隔开,每一块大陆上的九个地区彼此也是由环绕周围的海分开的。中国被称为红色地区的神圣大陆(赤县神州),但仅仅是一个洲中的九区之一。换句话说,中国只占有整个世界的 1/81。在邹衍的体系里,中国是否位于它自己所在大陆的中心,并不清楚。①

由于邹衍的理论传播日广,中国对于它的位置的自我意识经历了一次根本的改变。视中国等于“天下”的旧观念逐渐让位于较为实际的观念,即认为中国位于“海内”。秦汉统一以后,中华帝国确实仍被认为是“天下”。但这主要是在政治领域中的一种习惯用语,旨在证明皇帝是天之子;它不能用来证明秦汉时期中国人仍然赞同中国包括整个世界的看法。下面可以举出一例。公元前 196 年,高帝访问他的家乡沛,邀请他的旧日友人和邻居长者聚会。在宴会到达高潮时,皇帝创作并演唱了著名的《大风歌》,其中一行是:

威加四海兮归故乡。②

宴会以后,他对长者们说,他有天下应归功于沛的土地和人民,因为他的帝业是从作为沛公开始的。这个例子清楚地表明,“海内”是在地理学意义上使用的,表示中国领土的界限,而“天下”则是较纯粹的政治概念,与现代的帝国是同义语。

战国后期和秦汉时代的地理著作中提到中国时实际上全都使用更加现实的“海内”一词,指出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这些著作包括《书经》中的《禹

① 关于后汉时期对外关系的某些方面,读者可参考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北部边疆:后汉帝国的政策和策略》(堪培拉,1984),该书出版时本书在印刷中。

① 《史记》卷七四,第 2344 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卜德译本,第 1 卷,第 160—161 页。

② 《史记》卷八,第 389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397 页。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

约和伦敦,1961)第 2 卷,第 114 页。关于“天下”观念,见安部健夫:《中国人的天下观念》(东京,

1956),第 83—89 页。

贡》篇,《山海经》,③《吕氏春秋》中的《有始》篇,以及《淮南子》的《坠形》篇。《淮南子》尤其显示出邹衍的影响。它断言中国之外有八殥,八殥之外有八极。①按照这种观点,中国因此仅仅是全部世界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

此外,由于他们的世界地理知识随着时间而增长,汉代中国人甚至认识到中国不一定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这在后汉时期中国人称罗马帝国(更确地说是东罗马)为大秦一事中表现得很清楚。根据《后汉书》的记载,用此名称呼罗马帝国,恰恰是因为它的人民和文化可与中国相提并论。②

但是,如果汉代中国人在地理学意义上并不认为中国是中心,那末,在政治文化意义上,他们的确是中国中心论者。因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秩序从来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倒不如说,他们关心的是建立和维持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这一秩序是由中国中心论来确定的。汉代中国人的世界秩序不仅作为一种思想存在,更重要的是,还作为一种制度形式表现出来。

五服论

作为一种概念,汉代的世界秩序主要是根据所谓“五服”的理论来界说的。③按照这种理论,自从夏朝起,中国划分为五个同心的和分层次的地带或区域。中心区甸服是皇室管理区,在国王的直接统治下。直接环绕皇室管理区的是国王建立起来的中国人的列国,被称为侯服。侯服之外是为统治王朝征服的中国人的国家,构成所谓绥服或宾服。最后两个地区是留给野蛮人的。生活在绥服或宾服外面的蛮夷居地称为要服(受管制的地区),这样命名是因为假定蛮夷隶属于中国人的控制之下,即使这种控制是很松散的。最后, 在控制地区以外的是戎狄,他们在荒服(荒凉的地区)中基本上是自己作主, 而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在荒服到达了它的自然的终点。

这五个等级对中央的关系还通过不同地区奉献给国王的贡赋名目(包括地方土产和服役)有所表现。大体上,贡赋是按递降的次序由从王室管理区到荒凉地区的五类百姓交纳的。因此,国王按日从甸服收取贡赋,按月从侯服、按三个月向绥服、按年向要服收取贡赋,对荒服则只收一次。

不用说,五服理论描述了一种理想的模式,因此不能按表面价值去理解。不管怎样,两个令人无话可说的理由要我们认真对待这个理论。首先,所谓九服论是由一些汉代注疏家阐述的,主要是虚构的,而五服论与之不同,基

③ 关于《书经》中的“海内”观念,见李雅各:《书经》,载《英译七经》第 3 卷上(牛津,1893),第

150 页(禹贡)。在《山海经》中有五篇题为“海内”(第 10、11、12、13 和 18 篇)。

① 《吕氏春秋》十三,第 1 页,参见以下;《淮南子》四,第 4—6 页(约翰·梅杰:《淮南子》卷四中体现的汉初思想中的地形学和宇宙论,哈佛大学 1973 年博士论文,第 49 页及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19 页。

③ 五服最早可能见于《书经》,见高本汉:《书经》,《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2(1950),第 11—12

页;李雅各:《书经》,第 74 页。也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收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费正清编(坎布里奇, 1968),第 20、 292 页注①。我对九州和五服理论的扼要叙述是以多种版本为依据的,见李雅各;《书经》,第 142—149 页(禹贡);《国语》上,第 3 页;孙诒让:《周

礼正义》64(卷十八),第 90—95 页;孙诒让:《周礼正义》(《四部备要》本)71(卷二十),第 80—84

页。

本上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的。当代最有批判能力的历史学家之一认为,三服结构的确存在于早期中国的历史,即甸服、侯服和要服。①公元前 221 年,一群朝臣(包括李斯)向秦始皇联合上奏说:②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关于远古中国人世界秩序的这种现实的报道,能够在可靠的先秦文献中

充分得到证实。显然正是在这一实在的基础之上,经过创造性的想象和在五行思想的影响下,使实际的中国世界秩序理想化。他们在侯服之外创造了想象的绥服,在要服之外创造了想象的荒服。

其次,五服说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思想。正好相反,它在汉代对外关系的发展中扮演一个重要的历史角色。事实上,汉代中国人除了根据语言和这种理论的参照结构,几乎无法去了解世界。例如,在公元前 117 年,武帝说扬

州(现在的江苏和浙江)在夏商周时代称为要服;公元 14 年,王莽试图系统地把五服论应用于他的新世界秩序。①

在对外关系领域中,这种理论甚至时时影响汉朝的决策。公元前 51 年, 匈奴单于呼韩邪前来向汉朝表示敬意,萧望之向宣帝建议,宁可将单于作为敌国的首脑来对待,而不要作为附属。萧用来作为论据的理由是,匈奴属于荒服,不能指望他们向汉朝表示常规的效忠。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②按照五服说,荒服的野蛮人只须向国王献纳一次贡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种理论转化为行为的一个典型例子。班固发现把汉代对外关系的现实纳入五服论的框架是很方便的,这个事实足以表明五服说构成了现实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贡纳制度

汉代对世界秩序的认识在制度上的主要表现是有名的贡纳制度的发展。确实,有些原型的贡纳常规甚至可以追溯到商代。但是,这些常规的制度化以及它们在对外关系领域中的应用,无疑是汉代的独特贡献。原因是不难找到的:汉帝国面临的对外关系问题和前帝国时期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基本上有本质的不同。新的关系需要新的制度来表现。汉代的贡纳体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和复杂的演变过程,这在论述各个外族集团的几节中将予说明。但是, 在这里将提出几点总的意见。①

首先,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贡纳制度务必不能只在狭隘的意义上来理解,而把它看成是用来调节中国对外关系的一种标准模式。就其广义而言, “贡”的概念是汉帝国的一项普遍施行的政策,同样适用于中国人本身。例如,各个地区的地方产物都要作为贡品献给朝廷。在理论上,有理由这样说, 中国人与非中国人之间在贡赋体系下的不同是一种程度的问题。

① 顾颉刚:《史林杂识》(北京,1963》,第 1—19 页。

② 《史记》卷六,第 236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125 页)。

① 武帝述及要服之事,见《汉书》卷六,第 2759 页。关于王莽,见《汉书》卷九九下,第 4136—4137 页,

所述与孙诒让的《周礼正义》一致,见该书 71(卷二十),第 80—84 页(见前第 408 页注③)。

② 《汉书》卷七八,第 3282 页;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 31 页。

① 关于进一步的论述,请看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

1967)。

学者们普遍同意,五服说基本上和现实地看,无非是叙述内部和外部地区之间相对的二等分法。对野蛮人的外部地区来说,中国是内部地区,正如同对外部的侯服来说甸服是内部地区,在中国文明周围的要服对荒服来说就成为内部地区。理解了这种方法,那末,我们就可以发现,汉代世界秩序的制度实际上是完全和五服系统相适应的。

如我们所知,汉代早期的皇室统治区位于以关中命名的京师地区,这个地区以四座关口和帝国的其余部分隔开。在前汉的大部分时期,关中地区防卫保持如此高度的警惕,以致百姓经过关口时都要携带传(通行证)。在这个地区以外的是郡,可分为两类。据 3 世纪的学者韦昭说,在中国内地的郡称为内郡,而那些沿着边境并以要塞和关卡对付野蛮人的郡则称为外郡,也可分别称为近郡和远郡。②很容易看出,内郡和外郡十分类似侯服和绥服。

最后,更为有趣的是,与要服和荒服之间的区别粗略相当,汉朝政府也将非中国人分为两个较大的集团,即外蛮夷和内蛮夷。一般来说,外蛮夷生活在汉朝边界之外,因此并不直接受帝国的统治。与之相反,内蛮夷不但居住在汉帝国之内,而且承担保卫汉朝边境的责任。在汉代,“葆塞”这个专门名词经常是适用于内蛮夷的。这样,便有了所谓卫边的蛮夷,卫边的羌人, 卫边的乌桓,等等。①

此外,这种内外的区别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制度化了。外蛮夷在归顺汉帝国以后,通常处于属国的地位。在指派一名中国官员(属国都尉)负责属国事宜的同时,蛮夷照例可以保存原有的社会风俗和生活方式。在理论上,他们现在已成为帝国的“内属”,但实际上他们继续享受外蛮夷的自由。有证据表明,至少在前汉时期,匈奴和羌的几个属国在汉的疆域之外。另一方面, 居住在帝国之中的归顺的蛮夷组成“部”,直接受汉朝的管理。当状况合适时,帝国政府便采取最后的步骤,将“部”转变为正式的州郡。许多例子说明,在公元 2、3 世纪这个过程一直在继续进行。

这种讨论不应认为要断言汉朝政府完全成功地将中国的贡纳制度强加于非中国人身上。这只是表明,汉代中国人有一种中国的世界秩序的清晰观念, 这种观念是建立在内外之别基础上的;他们作出了认真的努力,将它强加在邻近的非中国人身上。必须强调指出,在实践中,汉代贡纳制度在对外关系领域中从来没有达到象它在内部同样稳定的程度。这种制度的平衡取决于许多因素,诸如大多在中国控制之外的各色各样外国政权的兴起和冷落。因此, 在维持一种理想的世界秩序方面汉朝的成就充其量也是有限的。然而,如果脱离汉代对中国的世界秩序的观念去看问题,那末,汉代中国的外交关系显然将是难以讲通的。从一开始这种观念便是外交关系的一个不可分开的特征。

② 《汉书》卷八,第 241 页;《汉书》卷九九下,第 413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3 卷,第 343

页)。

① 《后汉书》卷十五,第 581 页;《后汉书》卷十九,第 717 页;《后汉书》卷二四,第 855 页;关于“葆” 字及其涵义,见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收在他的《中国制度史研究》(坎布里奇,麻省,1961), 第 43—57 页;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967)第 2 卷,第 20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