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

在汉元帝时代(公元前 49—前 33 年在位),关于天命的观点又取得了新的力量。这个时期进行了许多政策上的改变,它们是作为对汉武帝(公元前 141—前 87 年在位)极端进步措施的具有改革性质的反动对策。这种变化伴随着出现了新的政治理论观点,而且也随之出现了相应的宗教上的变化。③约在公元前 45 年,光禄勳匡衡以实行宗教活动的改革著名,他批评了许

多政治问题并发表了对君权的看法。①他在这里包括这样的意思:统治者既然受命于天,他们的责任就是要传皇位于永世勿替。这种说法在一百年前可能已为董仲舒等少数人所接受,但在匡衡时代,它对许多人来说很可能带来了某种新的启示。匡衡描述了君权的延续性和神明降福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指上天所赐之福祉,也指鬼神所赐的福祉。②他还援引过去的前例,主要是引用郁郁乎文的周室诸王的成例。匡衡更进而坚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必要;指导人类的方式是应该使他们能够完成自己的本性,这样他们就能前进到更高的道德行为的境界。

在一个流产的企图更新汉王朝的五德之运的过程中,即在公元前 5 年,

天命的重要性被突出了出来。人们甚至这样议论,汉成帝(公元前 33—前 7 年在位)因没有产下一个皇子,也归咎于他不能上应天命。③此后不久,这条教义被班彪的《王命论》提了出来,它或许是中国文献中表述政治原则最完善和最清楚的文章。

班彪(大约公元 3—54 年)是班固的父亲,也是《汉书》的第一个作者。

他曾经目睹王莽朝廷(公元 9—23 年)的兴起和灭亡,经历了最后导致刘秀

(光武帝,公元 25—57 年在位)中兴汉室的那个内战的年代。此文的目的在于向觊觎皇位的隗嚣和公孙述等人指出,刘氏完全有权称尊和实行统治。这篇杰出的论文④重申了帝国大一统的主张。这个主张已经王莽在不久以前予以确立,他托辞说是上天特授此任务给他的。所以很清楚地应该指出,光武帝的政权也会据此理由而得到支持,这一点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从一开始,班彪的文章就重申人君统治之权本自天授的原则。其证明就表现在尧、舜、禹(夏代开国之君)这几位神话君主身上;他们都受命于天。虽然他们取得成功的情势不同,但他们恰恰在下面这样一件事情上是一样的,即他们全都是上应天命而取得帝位,并且符合人民的意志。统治的延续性可以上溯自圣君尧而直接传到刘氏,因为有许多事变和预兆都是这样显示的。在代表五行之一的赤色当运的势力下,这些事变和预兆都证明了其直接继承关系。只有在这种基础上皇权才有指望可得到鬼神的福祐,才能变成普天效顺的目标。

然后,班彪讨论了汉王朝所借以建立的环境。他直截了当地声称,民间

③ 见本书上面第 2 章《改革和衰落》和第 12 章《帝国的崇拜》。

① 《汉书》卷八一,第 3338 页及以下诸页。关于匡衡在宗教改革中的作用,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伦敦,1974),第 158 页及以下诸页。

② 见本书上面第 12 章《民间崇拜》。

③ 《汉书》卷七五,第 3192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与冲突》,第 278 页及以下诸页。

④ 《汉书》卷一百上,第 4207 页及以下诸页(狄百瑞、陈荣捷、沃森编:《中国传统的来源》〔纽约,1960〕第 1 卷,第 176 页及以下诸页)。

普遍认为,汉室在乱世所赢得的地位是凭借它的雄厚的物质力量,其实这是错误的。他说,这种观点不了解神器——即御玺——乃天命之所归,是不能用智识或力量来强求的。由于这种误解,便产生了乱臣贼子,其原因在于它不能体会上天的原则,也不能领会人的活动。

所有的人,从贵为天子到穷愁潦倒之辈,都是命中注定的;任何人,如果没有做皇帝的命,他就不能做皇帝。因为正当的物质必须用在正经用途上, 否则,就要祸患随之。班彪要他的读者注意历史上几件意外事件的例子;例如,有时那些最微贱而最闭塞无知的人曾经了解并预见到天命归于某些最优秀人物的身上。他们能够料到某个企求权位的人必然获致成功,或者必然大失所望。

与某些似乎还不明确的情况相反,有五种迹象完全清楚地显示了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帝(公元前 206—前 195 年在位)——便有这种品质,使他能够接受天命。他是尧的苗裔;他的身体有许多奇异的特点;他的精神和勇武品质得到了实际的验证;他有慷慨大度的性格和仁慈的秉赋;以及他能够判断某人是否适宜于担任某一项特殊的任务。除此之外,汉高帝的战略谋画能力使他能创业垂统;曾经被人们正确地报道的天象表明,他本来受命自天,决非仅凭人的能力获得他的权力。所以班彪在总结中提出严肃的警告, 要人们必须倾听符兆的启示,从而憬悟命运的重要性;不然的话,其人必会粉身碎骨。他要求他的读者们应当注意自己的身份而不要觊觎非分。

班彪的观点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进展,例如被王莽连系在符瑞上的力量,以及上天在皇帝的祭坛上最后被认定为正确的崇拜对象。这种观点并不完全符合世袭制原则。天命教义所固有的含义是要表明,皇帝这个最高的地位决不能虚悬,它应该总是有人担任着。在公元 220 年度黜汉朝末代皇帝汉献帝而让位于魏王的时候,其禅让文件也讲明了这一点,它说:①

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群臣不可以无主,万机不可以无统。

① 《三国志·魏书二》,第 75 页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