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3 世纪的哲学复兴

上面我们看到,汉朝政治秩序的崩溃如何把文人引得离开了儒家的价值观并离开了积极的政治活动和行政活动。①他们被宦官集团所迫害,并且在公元 166 年到 184 年之间被放逐到外地(党锢事件),这使得他们把自己树立成清议的代表;这就是说,他们认为要靠评断得失来纯洁朝廷的风气。

在汉代的政府体系中,州牧或地方官可以在他的治下挑选那些以学识、才能或道德品质见长的人,或者挑选他认为够条件承当官吏职责的人。这些人便是所谓经过“州举里选”的人。②这种选用人材的办法必须考虑公众意见和地方贵族人物的评判,因此这些贵族人士能借机利用他们的影响以服务于自己的目的。贪污腐化和裙带关系风靡一时。

在这种不正之风的背景下,文人们纷纷写嘲讽之作,用尖锐泼辣的语句来描述讽刺的对象,例如他们与道:③“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 又例如这时也有关于曹操的品评,说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除进行这种批评之外,人们还对性格的研究越来越感兴趣,稍后把它加以系统化的有刘劭的《人物志》:这本书兼有儒、道、法三家的影响,但其主旨却是要依据各人的命分和天赋给予他们的性格来确定选拔官吏的标准。

为了避免清议人士的批评,政府转而对文人学士们采取攻势。它单独负起了品核人物为官吏候选人的工作。建立了视察员的制度,使他们负责发现和挑选那些经过评论而适于推荐到中央政府并准备予以任命的人。这种制度被称为“九品中正”制。①它是在曹魏的初期(公元 220 年以后)才由官方开始采用,但它的起源可以上溯到汉代末年。事实上它是这样一种荐举制度: 它为独断专行和任人唯亲大开了方便之门,也使得国家的官员都要俯首听命于那些急于控制文人的军人独裁者。

从这时候起,这种文人越来越脱离公共生活,清议便逐渐被代之以清谈, 即谈哲学,谈文学,谈艺术——所有这些题目都用马拉梅的午后集会方式加以谈论,即用机巧、论难和才华进行辩论。这种事情部分地是那些尚无一官半职的知识分子用来消遣时间之道,但是,他们也用宗教的语调——先是用道教语调,后来又马上转而用佛教语调——来展开哲学的辩论。它的发展趋势只限于社会上的遗闻佚事方面,按照大多数历史学家的意见,它为紧接汉朝黑暗时期之后的哲学复兴铺平了道路。②

于是我们看到了古代世界的各种哲学流派出现了新面貌;其中不仅包括

① 见本章《东汉时期哲学的衰颓》的有关部分。

② 关于“州举里选”在早期文献中的起源和发展,见诸桥辙次:《大汉和辞典》(东京,1955—1960)第11 卷:第 11841 页,词条 39571(24)。又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32 页以下;以及上面第 8 章。

③ 见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第 230 页;马伯乐与白乐日:《历史与制度》,第 116 页注 2;以及唐纳德·霍尔兹曼:《中世纪九品中正制度的起源》,载《高等实验学院论文集》,1(1957), 第 402 页。

① 关于“九品中正”,见霍尔兹曼:《中世纪九品中正制度的起源》。

② 对于“清议”和“清谈”的关系的确定问题,尚有某些疑点。见冈村繁:《清谈的系统和意义》,载《日本中国学会报》,15(1963),第 100—119 页;这篇文章摘载于《汉学书目评论》,9(1971),第 770

号。在 19 世纪,“清议”这个名词用于指“清高地”支持传统的人,他们反对从西方输入现代思想。

墨家和法家,也有所谓的名家在内。如果按照西方中世纪哲学用语的意义把“名家”译成 nominalism,那可能是译错了。名家学派按照法家和儒家的精神,主张每一个“名”(onoma)、每一个术语、每一个头衔,不管它是行政方面的或者社会地位方面的,都应该配得上相应的“实”(pragma);换句话说,这意味着应该调整使每个人得以量才授职的这种属于社会的和政治的范畴的秩序。①甚至经学的今文学派和古文学派这个老的争论问题又被提了出来。

魏国的一位高级官员王肃(公元 195—256 年)据说曾伪造《书经》的古文本,想以此证明他攻击汉代注疏的正确性;他又据说曾伪造《孔子家语》; 孔子这位圣人在这本书里被描绘成一个纯粹的普通人,从而揭穿了汉代传统把他变成的半神的形象。②但是,最重要的是道家卷土重来,恢复了它的辉煌的过去。

正始年间(公元 240—249 年)哲学中的儒家和道家

从这时起大约有 1000 年时间,儒家经历了哲学上(以及宗教上)的贫困

的年代;但是由于它与道家结合,它在公元 3 世纪也有一个最后的哲学上的

辉煌时期。在曹魏王朝第三位皇帝治下的正始时期(公元 240—249 年),仍被视为中国哲学和文学编年史上富有成果的复兴时期。正是在这个时候,何晏(公元 249 年被处死)和他的朋友、被视为玄学创始人的王弼(公元 226

—249 年)都发挥了作用。“玄”这个字取自《道德经》的开宗明义第一章: 它指出,“有”和“无”二者构成了“玄之又玄”。在玄学的研究中有所谓“三玄”,即老子为一玄,庄子为一玄,《易经》(及其哲学附篇)又为一玄。

在这几部书的基础上,何晏——更主要的是王弼——他们阐发了一种学说,它在许多方面颇似西方同时代诺斯(gnōsis)的含义。这两位作者都注释了《道德经》、《易经》和《论语》,但只有何晏所注《论语》和王弼所注《易经》与《道德经》流传至今。他们两人都没有注《庄子》,但是他们都对此书很熟悉。为了充分理解他们的折衷于儒、道两家之间的思想的意义, 我们必须看看他们生活的环境。

何晏出身于基本上是豪门贵族(aristocratic)时期——甚至就某种程度上说还是封建(feudal)时期——的最上层贵族之家。①他的母亲是曹操(公元 155—220 年)的一个妾,所以何晏被收养在宫中。他娶了曹魏的一名公主

——即他的母亲同曹操所生的一个同母异父妹,所以成了一件丑闻。他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面如傅粉而文雅的人,一个他的敌人往往称之为“浮华” 或花花公子式的人物。他“喜欢黄老”之学,因此在“清谈”中很出众。他的放荡不羁招致了重视正统传统的人的敌意。他甚至被说成让一种使人发狂的药物风行于世;而且他的许多朋友和追随者都是吸毒者。②在无子的魏明帝

① 关于“名”与“实”的问题,见罗伊·.米勒对 N.C.博德曼的评论:《关于〈释名〉的语言学研究:元音群与辅音群》,载《通报》,44(1956),第 281 页。

② 见罗伯特·P.克雷默:《孔子家语》(莱顿,1950),第 54 页以下。

① 《三国志·魏书九》,第 283、292 页。

② 这就是“五石散”,是一种用五种不同矿物质合成的粉末,其中包括钟乳石中的钙;见鲁道夫·G.瓦格

(名曹叡)于公元 239 年死去以后,由他的只有七岁的养子继位,此人在历史上被称为少帝。曹家的另一个成员曹爽当了辅政。他也有浮华的非正统趣味,但还有政治野心。可是,与他同时辅政的却是司马氏的一个成员。此人就是司马懿(公元 179—231 年);他也想夺取帝位。他的孙子司马炎杀了曹

家的最后一个成员,结束了魏王朝,从而建立了西晋(公元 265—316 年)。

在正始这个短暂的时期内,即从公元 240 年到 249 年之初,曹爽取得了主宰一切的地位,他的周围聚集着一批鼓吹思想和行动自由的知识分子。于是何晏成了尚书中的一员。这使得他能够任命他的几个朋友为官,特别是任命了王弼,虽然他只能给他一个低级职位。这两位哲学家现在都被卷入了公共生活之中——这是他们选择了儒家的道路,但却与道家的宗旨大相径庭。所以何晏在开始他的宦海生涯时不是没有保留的。他在一首诗中呼唤飞到伟大的纯净中去以逃避猎人罗网的野天鹅,但是他们仍因随俗浮沉而受到了谴责。

这便是左右何晏和王弼二人的思想上的妥协——此即在道家的自由意志论和儒家的信仰之间所作的妥协。①公元 249 年司马懿在政变中结果了曹爽的性命,也终止了何晏对于卷入政治的默认态度;两人都被处死。他们的朋友嵇康(公元 223—269 年)是另一位不守礼法之士,也在公元 262 年被接替其父司马懿为独裁者的司马昭所杀害。在这时蔑弃正统是要冒生命危险的。

王弼也是世家大族、书香门第的子孙,这个家世与荆州(湖北)州学的建立者有世交的关系。这是一个在汉朝末年的动乱中相对安定的地方;它变成了那些以革新的古文学派精神注释经书的学者们的庇难所。② 王弼生而早慧,他的思想近似于何晏,但他的哲学思维才能要大得多。他在“清谈”中学会了运用辩证法,所以他的思想主要是以“有”和“无”为基础。“有” 的字面意义就是“there”;“无”的字面意思就是“there is not”或“there is noth-ing”。③“What there is”组成了现象世界,组成了经验的、具体的一切,而同“what there is not”相对立;后者乃是一种无差别状态,一种绝对的状态。这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 being 和 nonbeing 没有关系,这两种本体论的范畴从来没有使中国人发生过兴趣,更确地说,而是含有我们今天所说的“existential”和“not existen-tial”的意思。“无”不是我们给予这个词的虚无意义上的 nothing-ness,它只有“有”的反面的意义;相反地,“无”是“有”的基础。依照王弼的说法,它是现世的根源,他似乎是用宇宙起源论的观点来看待它,因为他的思想关注的是这个世界,而没有设想任何先验的超自然存在。“无”是宇宙的原初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为“there was nothing”,但称为“there is”的万事万物却由此而生。

这两种完全地道的中国思想产生了也是完全地道的中国的辩证法。“有” 并未被否定。它补足了“无”,正象“阴”之补足“阳”一样。王弼说:“是

纳:《中世纪中国的生活作风和药物》,载《通报》,59(1973),第 79—178 页。

① 见马瑟:《六朝时期关于遵奉传统观点和崇高自然的争论》,载《宗教史》,9:2— 3(1969—1970), 第 160—180 页。

② 见汤用彤:《王弼对〈易经〉和〈论语〉的新解释》,沃尔特·利本塔尔译,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

10(1947),第 129 页。

③ 法文“ily”和“iln’yps” 或“iln’yrien” 要更确切一些,因为“有”意指“tohve”,而“无”则意指“not to hve”。

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①“无”可以比作“理”,这是主宰一切事的nomos;它是同“众”相对立的“一”,即组成“有”的那些“末”之本。“有” 是用,即是实际的应用,亦即体”——也就是“无”——的作用。“无”是静,是动的根源;是表现和完成于行动主义(activism)中的寂静(quietism);是一个人要介入而又尚未介入的不介入状态:“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②

以一个人从“无”中吸取灵感为例,它是行动于“有”之中的最好的办法;这种行动是“无心的”、“无爱憎的”、“无为的”。圣人并不是“无情”的,这是一个在中国详加讨论过的问题,正像它在希腊化世界大约也在同一时期受到讨论的情况那样;他不是无“情”(pathos,feelings 或passions)。他和常人一样,也有情,但是他比别人更富于“神明”,使他能用“通无”的方法升华它们;这就象大乘佛教那样,“是要通过情(Klesá) 本身来逃避情”(“应于物而不累于物”。①

这是可以追溯到王弼本人身上的几种意识形态原型,此后就变成了中国哲学必备的内容。在它们的背后有着明显的儒、道二家之间互相牴牾但又有一种想调和它们的企图。如果翻译成实际行为上的语言,那么,寂静和行为主义、静和动(这些词均出自《庄子》和《易经·大传》)便是表示既要从事于公共生活、又要退隐林泉,既要受国家的征召、又要标榜遁世主义。② 这是一种二难推理式的困境,它一直使中国人大伤脑筋,而且至今仍然是中国人热门讨论的话题。对于正始时期的哲学家和他们的追随者来说,政治环境使它变成了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问题。他们那时极需强调儒家的优越性。如果某人提出反对,说孔子并没有提到“无”,他们会这样回答:这恰恰是因为任何人都没有能力谈论它。③孔子因为在很大程度上把“无”变成了他本人的一部分,体现了它,所以才对它默而不语,而老子和庄子所以要经常谈到它,乃是因为他们对它没有足够的经验。④这很象基督教徒试图在《旧约》圣经中找出它的言外之意那样。《论语》中有一段话(《先进第十一》,八提及孔子曾说,他的以神秘倾向知名的弟子颜回,有好几次发现他自己“屡空”,即贫穷,何晏的注说这是指精神上的空虚,也就是“无”(“虚无”)。

① 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第 2 卷,第 181 页;以及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长沙,1934),第 609

页。

②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长沙,1934 年),第 608 页。

① 关于“无情”(pthei),见让·达尼埃卢:《柏拉图主义与神秘的神学》(巴黎,1944),第 99—100

页;西尔万·莱维编:《大乘庄严经论》(巴黎,1907),第 87 页。

② 可比较柏罗丁对 kinēsis 和 stsis 的讨论;埃米尔·布雷伊埃:《柏罗丁的〈九章集〉》(巴黎,1924—1938), 3(vii)2,第 128 页以下,和 6(iii)2,第 157 页以下。又可参照库萨的尼古拉斯书中关于 motus 和 quies 及其 coincidenti 的讨论;M.德冈迪利阿:《库萨的尼古拉斯的哲学》(巴黎,1941),第 8 和第 101 页注7。

③ 《道德经》,第五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④ 例如王弼;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长沙),第 603 页;汤用彤《王弼对〈易经〉和〈论语〉的新解释》,第 152 页。

①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英文版),第 2 卷,第 173 页。

儒家的面子必须保住。据说王弼“好论儒道”。②儒家胜利了,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因为孔子对王弼说来仍是大圣人。但是这只是表面上的,儒生们没有上当。例如裴◻(公元 267—300 年)就在那一个世纪之末对何晏等主张“贵无”的人发动了攻击,著《崇有论》来嘲讽他们。③后来,儒生们诅咒何晏和王弼是制造灾难的人,认为他们应该对中国北部沦陷于夷狄之手的这个问题负责。

庄子思想的复活

如上所见,不论是何晏也不论是王弼,他们都没有注过《庄子》,虽然这本书在他们著作中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属于这位伟大哲学家名义下的稿本历来少见,搜寻他的稿本在他们的时代必已开始,从西晋(公元 265—316 年)之初起就开始出现了现已亡佚的第一批注疏。据传,此种注释不下一二十种。崔寔的注就我们搜集到的一些残篇看,其志似乎不是要在哲学方面有所标榜;晋皇室成员司马彪这位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注也不在哲学方面。真正从哲学方面注释《庄子》的要算从向秀和郭象开始,这两人是何晏和王弼之后的那一代人中间最伟大的思想家。

我们现在拥有他们所注的《庄子》,注者名为郭象,但是我们不能确切知道,这两个人中谁对哪一部分负责。有一种说法,郭象“发展了”向秀的注。郭象还搜集了《庄子》当时存世的诸种版本,从中弄出了个定本,按照传统说法它多少作了些删节,这就是我们现时所有的本子。象何晏与王弼的情况那样,我们也要谈几句关于这两位哲学家的生平,因为在中国。一个人的生活和思想总是有联系的。

向秀(大约死于公元 300 年)是嵇康(公元 223—262 年)的朋友;后者为曹魏的富裕贵族,曾联姻于曹操之曾孙女。在正始时期的末年,他招集了一批后来称为竹林七贤的文士追随着他。①这个俱乐部包括一些实际信奉道教的人,这种道教有时被称为新道教。这些人中有些人搞长生术,例如嵇康本人就是如此,而另外一些人则从道家的自由意志论趋向放荡不羁,从“无” 走向虚无主义。后者放纵自己:饮酒、服用药物——而最令儒家清教徒难堪的是搞裸体主义,②打着庄子主张“自然”的旗号来为这些古怪行为辩护。

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公元 210—263 年)是诗人,曾著有《达庄论》一文。就是在这些人中间向秀才有了应该给《庄子》作透彻的注疏的想法。他

② 《三国志·魏书二十八》,第 795 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英文版),第 179—180 页。

③ 《崇有论》,部分翻译见于白乐日:《虚无主义的叛逆或神秘的遁世主义:公元 3 世纪中国的思想潮流》, 载于他的《中国的文明和官僚:一个主题思想的变异形式》, H.M.赖特译,芮沃寿编(纽黑文和伦敦), 第 251 页以下。

① 关于“竹林七贤”,见唐纳德·霍尔兹曼:《嵇康的生平和思想(公元 223—262 年)》(莱顿,1957);

《竹林七贤与当时的社会》,载《通报》,44(1956),第 317—346 页;以及罗伯特·G.亨利克斯:《公

元 3 世纪中国的哲学和争论:嵇康的文章》(普林斯顿,新泽西,1983)。

② 关于服食药物,见瓦格纳:《中世纪中国的生活作风和药物》。关于裸体主义,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英文版),第 2 卷,第 190 页;泽克;《佛教征服中国史》,第 79 页;白乐日:《虚无主义的叛乱

或神秘的遁世主义》,第 236 页以下;以及戴密微:《一位诗人的作品》,载《通报》,56(1970),第

241—261 页。

的朋友们喜欢蔑弃书本和咬文嚼字的形式,所以嘲笑他,并问他为什么觉得应该写一本注释而不使自己适情任性,象伊壁鸠鲁学派的信念所要求的那样。在这方面我们得知,在向秀以前读过《庄子》的人们只是一些方士,但是没有人能够解释庄子的思想体系(“旨统”)。①在他的一段关于诡辩家惠施的注文中,就连郭象(如果不是向秀的话)也说,在他读到《庄子》以前, 他经常听到辩论家们讨论惠施的悖论,说它们应该属于庄子,最后他确信, 庄子是属于辩证学派的。②当向秀把他已完稿的著作送给他的朋友们看时,他们都大为惊异,其中有一个曾嘲笑过他的名叫吕安的人大声叫道:“庄子可以不朽矣!”③

公元 262 年,竹林七贤中的两人——嵇康和吕安——被司马氏处死,因为后者敌视自由意志派的道家。向秀马上赶赴京城,为他的朋友们说情。但是,他很快又与独裁者司马昭取得和解,④跟他的朋友脱离了关系;在司马氏于公元 265 年做了皇帝以后他便当了司马氏的官,从而直接否定了他的道家信仰。因此,150 年以后诗人谢灵运说向秀是一个儒、道二家的调和者,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向秀在年青时曾著有《儒道论》,但他后来否认此文与他有关。⑤

郭象(大约死于公元 313 年)这个人甚至更重要一些。他甚至比向秀更明确地注意不让他的哲学观点牵扯到他的世俗利害关系中去。他在西晋王朝初年中的宦海生涯中很是得意,颇得统治者司马氏的言听计从。据说,他们待他非常好,致使他在政府中有过分的影响,因而很多人嫉妒他,甚至有人指责他剽窃了向秀。向秀的注释可以追溯到曹魏的末年,其时是在嵇康和吕安于公元 262 年被处死之前;郭象对它的修订则应完成于晋惠帝统治时期(公

元 290—306 年在位)。

他们的这个注释本子浸透了在道家和儒家之间搞调和折衷的精神,重点却细心地放在儒家方面。郭象的序是一篇极好的散文,精巧而富有深意,他在这里对庄子表现了种种保留的态度。他说,庄子的华丽词藻不能见诸实用, 因此他的著作不能与儒家经典相提并论;他只不过是古代“百家”中最前面的一家而已。①

那么,郭象,或者在他以前的向秀,是怎样高超地把儒家和道家融于一个首尾相连而出色的有创造性的体系的呢?② 他想法把庄子的自然同多年来的半儒半法的给予各人的“分”③的概念联系起来;这便有些象斯多葛派的“命

① 关于郭象的传记,见《晋书》卷五十,第 1396 页以下。

② 关于“辩者之流”,见刘文典:《庄子补正》(上海,1947)卷十下,第 24 页。

③ 《晋书》卷四九,第 1374 页;《世说新语·文学四》,第 13—14 页注(理查德·B.马瑟译:《世说新

语》〔明尼阿波利斯,1976〕,第 100 页)。

④ 见前文。

⑤ 关于《儒道论》,见霍尔兹曼:《嵇康的生平和思想》,第 28 页。

① 《庄子序》,第 1 页。

② 郭象注释的片断由冯友兰译成了英文:《庄子》(上海,1933;纽约 1954 年重印);《中国哲学史》(英文版),第 2 卷,第 208—236 页;以及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集》(普林斯顿和伦敦,1963),第 326—335 页。

③ 见戴密微:《中国哲学词汇形成的研究》,载《年鉴》,47(1947),第 151—157 页;48(1948),第

158—160 页;49(1949),第 177—182 页。

运”(katbēkon),或印度的种姓原则,或者象柏拉图的《共和国》里的正义的观念。在郭象看来,事物之所以是什么(“然”),是由于它本身是这样的(“自”)。按照他的话说,我们应该使“自然”在我们的自身中行动, 遵循我们固有的秉性(“性”),正象它在宇宙秩序中以及在社会和政治秩序中自然而然(“自然”)的那样。如果每个人都安分守己,根据他的“性分”行事,那么,依据每个人的命运在其中密切结合而不可分的事物的自然秩序(“物理”),宇宙之“道”将能够完成它的作用,完成其所“化”了。

因此,在这种共性和这些个性之间就存在着这样的参与,这样的固有性, 严格说来,共性只存在于个性之中。④宇宙[天和地]只是囊括万“物”的一个总名词。⑤共性——即道——只能在个性中才找得到。这些个性是自行存在的

(“自然”),是自己创造自己的(“自造”),是单独地起作用的(“独化”)。道本身是“无”,因为它就是一切事物;它的特性是“无”,因为它就是一切事物的特性。①“无”不再是象王弼所认为的那样是潜在性,或者是“有”的产生的本源。②它确实是“无”,一种非生产的无;再没有任何从“无”到“有”的宇宙演化了。每一种存在物在其自身之中都含有一切存在; 它是一种单子,是所有其他单子所不可少的单子;它与其他单子互相结合于宇宙秩序之中。

因而就出现了关于“无为”的非常个人的社会的和政治的解释。“无为” 不是“静坐于山林之中”(即退隐之地)。郭象说,这是庄子和老子的“无为”,他们的思想是被那些承担负责职务的人——即官吏们——所抵制的。③ 真正的无为就是在自己名分下的有为。因此,“动”应该说是寓于“静”之中;一个人可以服务于国家或一个独裁者,但只要动是出于自然,他在服务时可以不是“无心”的、无自利心思的或者是个人无干预“道”之作用的动机的。

从此又产生了另一种奇怪的理论,即万物同一或同等的理论。是万物之“理”使得万物都各有其决定性的名分,通过这名分它便在整体的适当运行中起作用;在这一方面,万事万物都是同一的和同等的,它们之间不会彼此相嫉妒或相轻视。郭象就用这种方式解释了《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 并说他在《庄子》的第一篇《逍遥游》中找到了自愿服役的学说。如果飞得无限高的大鹏——即利维坦式的宇宙飞行员——是和小蝉(或斑鸠、或鹌鹑, 按其不同种类来说)相对的,如果至人和小民的境界截然相反,那与他们的作为无关;他们是各按其名分而自然如此的,而对于他们每一个人来说自由就包含在“逍遥”的情绪之中,每一个人都在他所接受的名分之中。把这移置到政治方面(郭象越是少言政治,他越是想到政治),你就可以为近似于愤世嫉俗的不平等辩护了。

这种理论在别的地方还接近于荒诞可笑。《庄子》有一部分谈到“天” 和“人”的问题。①天,就是指人之受之于天(自然)者,它存之于“内”;

④ 可比较安那克萨哥拉著作中的 Pnt en Psin;库萨的尼古拉中的 puod-libet in quolibet。

⑤ 见泽克:《佛教征服中国史》,第 349 页注 38。

① 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英文版),第 208 页。

② 或者象老子所认为的那样;见《道德经》第四十章:“有生于无”。

③ 刘文典:《庄子补正》卷一上,第 12 页。

① 《庄子·秋水第十七》。

而人,则是他所加的一切东西,是天赋之外的一切外在之物(“外”)。《庄子》在这里用了著名的马和牛的比较。对于马或牛来说,它们的天的部分是都有四蹄,它们的人的部分是马勒或牛鼻环这种人加之于外的驯养它们的工具。郭象直接同庄子的思想相矛盾,他为驯养、文明、严密的组织辩护。他问道,如果人们想活下去,他们除了驯养牛和训练马以外尚有何其他办法呢? 而且,马和牛拒绝戴马勒和穿牛鼻子吗?完全不。因为这是它们的分,是天命管着了它们的命运,决定它们必须如此。

因此,家畜的驯养虽然是人之所为,但驯养是有天的原则的。唯一违反天理的情况就是超过它们的分之极限而无节制地使马奔跑和使牛劳作。在描写不需要豪华马厩的野马的自由生活的一篇寓言中,马的形象被庄子再一次用过。郭象在这里译注道:“马之真性,非辞鞍而恶乘,但无羡于荣华。”② 中国的农民也是这样⋯⋯很清楚,郭象是完全曲解了庄子的思想,因为庄子总是反对社会的任何等级组织或劳动分工,而且他是把过去(象马克思之把未来一样)设想为“混茫而同得也则与一世而淡漠焉”的社会。③

郭象是一位出色的哲学家,或者至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诡辩家。他或许比古代以后的任何人都更能进行辩论(甚至包括王弼在内);除此之外,他也拥有第一流的文学风格。但是,作为注释庄子来说他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有人说,不是郭象注释了庄子,而是庄子注释了郭象。

此后不久,道家葛洪(约公元 282—343 年)提到了一位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意志论者鲍敬言,他写的一篇短小论文是正确地理解了庄子的思想的。① 但是,人们对于这位作者所知甚少,而是直到佛教侵入之时中古的中国才重新发现了汉代以前这位最伟大哲学家的真正的思想。东晋的佛教大师慧远在他于公元 406 年写的文字中明明白白地承认了这一点。②在向秀和郭象的身上找不到佛教的踪影,但是,佛教对于他们所体现的哲学复兴来说不是完全格格不入的,虽然在这些体系中佛教还没有被明白地表达出来。

后来好久以后,当西方文化在公元 16 和 17 世纪来到中国时,也出现了相近似的情况。对于佛教之如此无知甚至是更令人奇怪的,因为在庄子的两位注释者生活的同一时期和同一地区内,在洛阳和在长安,从大约公元 266 年起,同时又生活和工作着第一个翻译大乘教经文的翻译家。这就是敦煌的竺法护(Dharmarake-sa),一位月氏的通晓多种语言的和尚,他约在公元310 年死于洛阳。也大约是在这个时候,中国的第一位正式受戒的和尚朱士行从洛阳前往西域求取梵文的《大波若波罗密多经》。对于象向秀和郭象等人在这些问题上的见解竟一无所知,这也是佛教的特点。

② 刘文典:《庄子补正》卷四下,第 1 页。

③ 刘文典:《庄子补正》卷四下,第 3 页。

① 见白乐日:《虚无主义的叛乱或神秘的遁世主义》,第 242 页以下。

② 见下文;以及鲁滨逊:《印度和中国的中观学派》,第 103、19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