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指挥系统
国家级作战指挥系统,是军队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其职能、地位、作用不同,其组织形式可分为集中型和联合型。
集中型,是目前多数国家采用的形式。前苏联就采用它。它是由国防委员会主席、国防部通过总参谋部对各军种、战区实施指挥。总参谋部是平时和战时国家武装力量的指挥机构。这种指挥机构拥有比较广泛的指挥和管理职权,在国家军事当局和国防部长的领导和决策下,负责对军队实施作战指挥。这种结构形式,有利于现代条件下作战的集中统一指挥。目前东欧一些国家仍是采用这一形式,我国的作战指挥系统,基本上也是属于这一类型。联合型是西方少数国家采用的形式。如美国就是这样。美国国家级指挥
系统,由总统、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长和参谋长联席会议组成。总统和国防部长构成“国家指挥当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就“国家安全”问题负责向总统提供咨询;参谋长联席会议既是总统、国防部长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军事咨询机构,又是向各联合司令部和特种司令部发布总统和国防部长命令的军事指挥机关。其下属的“联合参谋部”和其他机构,是总统、国防部长
(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挥全军作战的执行机关和基本指挥机构。参谋长联席会议是一个委员会性质的联合机构,其成员由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陆军参谋长、空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陆战队司令等人员组成。这种组织形式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文官治军”及历史上军种分立有关。
各个国家级作战指挥系统,尽管称谓不一,如有的叫总参谋部、总司令部、国防参谋部、国防司令部,有的叫参谋长联席会议、三军参谋长联合委员会等,但在作战指挥这一主要职能上都是一致的,因此,世界各国军队总的指挥机构,都设有以作战部门为中心的作战指挥体系。其主要职能部门有作战、情报、通信等。作战部门是实施作战指挥的主导部门,是指挥机构的核心。美国国家级作战指挥系统见图 3-1。
我国国家级作战指挥系统见图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