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的分类

第一,刑事违法。在我国,犯罪主要可分为八大类:即反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婚姻家庭和渎职罪。总的来说,犯罪是一切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 但不同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又有轻重之分。

第二,民事违法。民事违法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例如,非法占有、使用、处分或损坏了其他组织, 个人的财产;与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

第三,行政违法。行政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一般违法行为,例如,不服从上级决定、决议、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丧失立场、包庇坏人;腐化堕落,损害国家机关威信等等。另一种是社会组织和公民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如公民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在城市任意发放高大声响,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不听制止等等,都是行政违法行为。

第四,违宪。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根据,因此,上述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从原则上讲,也是违反宪法的,但这并不是特定意义上的违宪。违宪,一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决议,以及采取的措施与宪法的内容和原则相抵触;二是指主要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行为与宪法的内容和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