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

这种认识,在许多人的头脑里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法, 在处罚有一般违法行为和处罚犯罪分子时,我国法所坚持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至于犯罪人数多少,是几个人共同犯罪还是单个人犯罪,都不影响法律处罚的实行。对两个人以上作案的共同违法犯罪, 犯罪分子人数越多,越“众”,就不仅越要“责”,而且要重责、要严惩。因为共同犯罪比单个人所实施的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