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的要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进行,重新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律的任务,“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又提出:“要在全体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法制的宣传和教育,从小学起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努力使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特别是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制。”从1986 年起党和国家又在群众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两个“五年普法”。

可见,党和国家对每个公民包括每位党员都提出了学法守法的要求,并寄予很高的希望。我们每个公民都不应辜负党和国家的希望,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