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转化为自由,自由意味着纪律

关于良由与纪律的关系,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有过深刻的表述:“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的。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有民主,也不可以没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

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来约束自己。”

自由和纪律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怎样把它们统一起来?这是一门艺术。从纪律的角度看,一是纪律可以转化为自由。纪律确实意味着对某些行为的限制、约束,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意味着某些不“自由”。对这一点,我们不必讳言。然而,它又反过来给人们带来自由。我们不能只看到纪律是对自由的限制、约束,还要看到它归根到底是对自由的保护、扩大。比如篮球比赛吧,你别看裁判员动不动吹哨子,判犯规、判罚球,对运动员的自由似乎是很大的束缚。但是,这一切带来了竞赛双方不受犯规损害的自由。

二是纪律也意味着自由。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纪律是自由。” 乍一听,似乎不太好理解,纪律怎么就是自由呢?这就是说纪律本身也意味着自由,包含着自由。比如有一个学生因受不了学校的严格纪律和繁重的学习任务,逃学后和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一伙青年交上了“朋友”。起初他还觉得在他们中间混挺自由开心的。但后来他才慢慢感到这群人恃强欺弱,勾心斗角的事经常发生。他成天提心吊胆,感到很不自由,他开始想到了学校, 想到了老师的关心、教育和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对自己的出走产生后悔,最后终于鼓足勇气返回了学校。

只要自由、不要纪律,是不对的;只要纪律、不要自由,也是不对的。纪律与自由,毕竟是两个概念,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不否定在集体生活、社会生活中,还需要个人的自由,在不违背宪法和纪律的前提下,我们个人应该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个人完全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在集体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主动性。我们既反对只要自由、不要纪律的自由主义;又要反对只要纪律不要自由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