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农民运动
中国革命通常被认为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农民革命,甚至被认为是农民革命的原型。的确,如果没有农民武装和如此众多农民的支持,中国共产党人就不可能取得政权。然而,很简单,如果没有共产党人,农民也决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
为证实这一论断,这章将首先论述农民的骚动;它是自发的,与共产主义运动同时发生,而又独立于共产主义运动之外,并由汲干农民收入的三种主要渠道,即地租、利息和赋税所激起。①第 2 节在概述那些不是由地租、高
利贷和税收引发的骚动后,将概述民国时期农村骚动的类型。不论第 1 节中
所分析的骚动,还是第 2 节中所涉及的骚动,显然都是农民发泄愤怒的传统方式,突然爆发又迅即消失,对现行秩序极少形成威胁。简单地说,在农民能自发地做到的,与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农民所能做到的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第 3 节将考察共产党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及其克服这些困难所采用的方法。利用农民作为基本力量推动革命的胜利,这既是难得的机会,又是巨大的挑战!中国革命的鼓动者们变成了夺取政权的行家里手,他们忠实于列宁的教导和榜样(不必考虑是农民,而不是工人构成了基本力量)接受了这一挑战,克制与狡黠并用——不仅激发起热情,还引起怨恨——克服了这些困难。
关于农村各类骚动和风潮发生的相对频率的统计,有必要预先警告,由于来源的多样和细目的多变,这些统计表和百分率只对准确性提供一种迷惑人的保证。例如,在南京统治的 10 年间,记录或仅仅提及的近千起事件中,
只有 100 起根据有用的资料能以准确的细节叙述,这些资料有的只有几行,
有的却有几页或多至几十页。这 1000 起事件中其余的那些,我们只能从不过一、两行的概述①中极粗略地看到;更糟的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是一般地提到,完全没有提供细节。②此外,某些被分别记录于这种或那种记载中的事
① 见乔尔·S.米格代尔:《农民、政治和革命:第三世界中对经济和社会变革 的压力》,第 89 页上的图表。
① 参看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三辑,1927—1937》,抗税抗租 26 起 (第 3 辑,第 1021—1023
页),与盐税有关或盐工造成的风潮 24 起(同上,第 1023—1025 页),与水和水利工程有关的纠纷 21 起(同上,1026—1028 页), 与土地有关的纠纷 6 起(同上,第 1026 页)以及抢劫 27 起(同上,第 1031— 1032 页)。又参看全在 1934 年发生的与盐有关的风潮 43 起(《中华日报》, 1935 年 4 月 4 日),以及同年发生的分属其他六类的事件一百余起(《中华日 报》,1935 年 2 月 27 日;3 月 6、13、20、27 日;4 月 18 和 25 日)。这些表 的另一缺点是,尽管它们所含信息稀少,却有时提醒人们是否应当怀疑甚至 拒绝某一特定事件或风潮的分类。
② 例如,1932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10 日江苏无锡县抢劫 25 起;两周内(1934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8 日)
浙江东北部嘉兴县王店镇一地抢劫 40 余起。分别见冯 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第 1 卷,第 423 页;美国国务院档案 893.00B/ 1070,附件 5;又仅在 1932 年夏陕西省田赋风潮 70 起(《中国农村经济资 料》,第 2 卷,第 413 页);牵涉佃农的事件 197 起,大多是 1923—1932 年间 在江苏和浙江发生的,也就是说
在跨南京 10 年和以前 10 年时期,见蔡树邦: 近十年来中国佃农风潮的研究》,《东方杂志》,第 30 卷
第 10 期(1933 年 5 月 16 日),第 26—38 页。也应注意抢劫和其他重要性小的事件,因为资料只 提到抢
劫和小事件在某时某地(如 1932 年 5 月和 6 月在浙江和江苏的蚕茧 产区)“很多”乃至“几乎每日发生”,
几乎无法估计其次数(《中国近代农 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030 页)。上面提到的王店的 40 起抢劫和
件,却可能与同一事情有关。1936 年上半年,在苏州专区(江苏)记载下来的 20 个抗税案例中,大部分就是这种情况。是不是每一案例都应单独对待?
①再者,在哪一点上(持续时间、涉及人数、暴力程度),农民的愤怒表示能
被视作一起风潮?而且,一起风潮在什么时候就成了一场起义?换言之,我们必须认识到所记载事件的重要性是不一致的。
由于这些原因,在任何事件中,任何统计评价的可信性都可能为资料所提供信息的无法比较的性质所损害,而一种统计评价若把不能进行比较的事情(种类、持续时间或重要性迥异的骚动)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恰恰足以证明这种统计评价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
关于方法论的最后一点是,我们所了解的农村骚动的样本,对那类持续时间较长的骚动的频率并非很有代表性,也完全不能代表其空间分布。例如, 我们是否应当把从 20 年代到 30 年代记载下来的抗税风潮次数的增加归因于土地税的增加,同时农作物的价格下跌(从而纳税人的收入也降低了)?或者我们是否更应当把抗税风潮次数的增加归因于目击者(新闻记者及其他知识分子)对农民处境更加关心?(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但比例如何?)当许多目击者在上海的报纸上写文章时,我们所知道的占压倒多数的事件也发生在江南(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②内地,特别是西部的省份,很少有报道; 而在这些省份,专区和县远离省会,情况更是如此了。
杨庆堃曾进行一次统计分析,不是对民国时期,而是对 19 世纪(1796
—1911 年)。①对那一相对长的时期,他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农村的骚动,也包括数量更多的城镇风潮和冲突,土匪活动,以及为帮助政府满足军费开支而筹款,更不用说与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有关的 1600 起事
件)。对于民国时期的史学家来说,把可与杨庆堃所分析的 6643 起事件和群
众行动(也就是说每年平均 58 起)相比的每年的总数加以比较考虑,并非不可能。然而,如果不确定的结论少一些,在某些情况下重复的结论少一些那就好了。一方面是他的雄心勃勃的课题②谨慎而有争议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他的关于家庭、乡村和宗教的名著的非常有价值的发现,这二者之间存在鲜明的对比。③罗伊·霍夫海因茨所作的“生态学”研究的令人失望的结果,与这位历史学家用传统方式研究④所提供的大量信息储存这两者之间的对比,同样
无锡的 25 起抢劫证实抢劫具有“几乎每日发生”的性质;而后一资料只表示 1932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10
日间在县里发生的少数劫案;大多数劫案在报纸上没有报道,所以没有记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第 1
卷,第 423 页)。
①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021—1022 页。关于苏州抗 税,见本书第 6 章第 1
节。
② 一位资料编集者很公正地提到,素有中国“天堂”美称的江、浙两省的劫案 记录数只不过表明江苏和浙江的新闻界优于其他省的新闻界。(章有义编: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032 页)。
① 杨庆堃:《关于 19 世纪中国民众活动的若干初步统计模式》,载魏菲德和卡罗 林·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 174—210 页。
② “它企图用计算机处理过的历史数据作为一种探索手段来辨识民众活动事件 的量值和构形 ”,杨庆堃:《关于 19 世纪中国民众活动的若干初步统计模 式》,第 174 页和注 1。
③ 杨庆堃:《共产主义革命中的中国家庭》;《一个共产主义过渡初期的中国村 庄》;《中国社会的宗教》。
④ 小罗伊·霍夫海因茨:《中国共产主义胜利的社会生态学:农村影响模式, 1923—1945 年》,载鲍大可编:《中国共产党的现行政治》,第 3—77 页;《大 浪潮:中国共产主义农民运动,1922—1928 年》;
有说服力。当然,本章所用的定性方法本身也会有主观主义之类的明显弊端, 但这样的方法至少不会显示出一种名为用科学方法确定的,而实际有可能导致错误的貌似真理的外表。
《农民运动和农村革命:在 农村的中国共产党人,1923—1927 年》(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6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