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真的反对研制杀人武器吗

“诺贝尔发明安全的黄色炸药,为社会作出了贡献,他自己也成了富翁。但与他的意愿相反,黄色炸药被用于战争,因 此他非常伤心,为了有所补救, 消除战争,带来和平,他在遗书中决定献出自己的全部财产,设立诺贝尔奖金。”

人们经常这样说,但是其中有两个大错误。一是黄色炸药被作为武器的问题,二是“违背诺贝尔意愿”的问题。

艾尔弗雷德·诺贝尔(1833~1896 年)从他父亲一代起,就参与火药生产,先是制造了液体炸药硝化甘油。但是,这种炸药一晃动或者一受到冲击就会爆炸,极端危险。这致使诺贝尔工厂和仓库相继因发生大爆炸而化为乌有,整个世界为之震惊。

为了把事业继续下去,诺贝尔被迫设法生产更为安全的炸药。因此,他费尽心血,终于发明了使硝化甘油渗进硅藻土的炸药,并于 1867 年获得专利权。这就是黄色炸药。这种炸药,不管怎么晃动,冲击,还是用火点燃,都不发生反应,不使用雷管(雷管也是诺贝尔发明的)引爆,就不会发生爆炸。所以,这种炸药大受土木建筑、矿山等方面的欢迎,诺贝尔立刻成了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富翁。

但是,反应如此迟钝的炸药,即使想用于武器也用不上。充其量也只能用来爆破炮台和据点。

自此以后,诺贝尔便积极地致力研制军用火药。1887 年发明的无烟火药

——混合无烟火药,可以普遍用于枪炮、鱼雷、炸弹等。诺贝尔不顾一切地生产这种优良的军用火药,向世界各国出售。

这种行为完全与和平主义背道而驰,但诺贝尔本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他终生诅咒战争,渴望和平是真的,但是,他认为,要实现这一点,只靠缩减军备和缔结不战条约是没有多大效果的。

“我想制造一种具有摧毁一切的可怕威力的物质或机械。这样,交战双方的军队就可以在瞬息之间同归于尽。文明国家便会由于极端恐怖而不再打仗,并解散军队。”

就是说,诺贝尔的想法中有一种以毒攻毒的理论,即越是研制杀伤效果大的武器,就越能导致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