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礼仪

升降国旗的基本仪式

国旗,是神圣而庄严的。升降国旗,都应该在一种严肃、庄重的气氛和场合中进行。

升旗:按国家教委所发《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精神,各校国旗升旗仪式应该在每周星期一的早晨举行(寒暑假及天气不好除外)。遇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时、也应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都应参加。首先应将全体学生集合在大操场上,使队列整齐,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升旗仪式的整个程序是:

出旗(旗手持旗。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庄严肃立);

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唱国歌(由仪式主持人宣布开始与结束)

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降旗仪式的有关规定是:

一般在每日傍晚前进行。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 16 条的规定降旗。仪式不限,学校可自行安排。但在降旗时,所有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

对国旗,自觉肃立,待降旗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当然,降旗时也不一定每次都要将学生集中起来,也可以在放学以后,由旗手和护旗直接将国旗降下来,但在降旗时态度要认真恭敬,然后将旗叠好,收交给负责保管的老师。

国旗切不能随手乱放,以免弄脏弄皱,亵渎其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