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异性同学交往的误区

“早恋”是中学生异性交往中一种特有的值得重视的现象。正如一位老师在她的工作笔记中写道:

“那天我正在讲课,全班同学都在聚精会神地听讲,只有一个女同学始终低头在写什么,看样子很动情,很投入,写完之后,又小心地折叠着。就在这时,我出现在她的面前,拿走了纸条。下课后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她写给一个男生的一封情书,信上赫然写道:“我爱你⋯⋯我要把你从×××手中夺回来⋯⋯”

这位老师在这篇工作笔记的最后深有感触地说: “我真没想到十二三岁的初一学生,也会写出这种东西。看来,中学生

异性交往中的早恋问题已经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必须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 这位老师讲出了当前中学生异性交往中的一个令人忧虑的问题。

确实,随着中学生生理、心理的逐步成熟和一些报刊、影视中的性信息的刺激,一些中学生在同异性接触、交往中,出现了过早的谈情说爱,即“早恋”现象,他们写情书、约会、逛马路、游公园,甚至有极个别的还有不正当的性行为和堕落犯罪的情况。

大量的事实说明,“早恋”确是中学生异性交往中的误区。《中学生守则》中明确指出:中学生不准许谈恋爱。这是因为正在成长中的中学生不具备谈恋爱的条件,他们的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缺乏社会知识和经验, 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和生活能力,不能独立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这种“早恋”既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也是不现实的。请看下列的一些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