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地理学的争论

地理科学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问题是一个极端复杂、争论很多的问题。难道把地理学作为统一科学家族的概念还不陈旧吗?也许这里统一是表面上的,整个这个体系是简单的习惯上的东西,发端于往昔统一根源的各门学科只是形式上的结合,但是它们现在又为什么彼此之间差别这样大呢?如果存在这样统一的话,那么它的本质又是什么呢?难道这种统一性是建立在共同对象的基础上的吗?对整个地理科学系统来说,能有共同的理论,即存

① 壁虱脑炎,又名苏联壁虱传染脑炎,是由壁虱传染的一种流行性脑炎,病情由轻度以至死亡,除了神经系统外,并有器官之变性。甲状腺肿又名瘰疬。这两种病均系苏联地方病。——译者

② Е.И.伊格纳齐耶夫:《医学地理学研究地理环境自然组成成分的原则和方法——医学地理学总结、展望》,伊尔库茨克,1964 年。

在“公共地理学”吗(以此类推,在生物科学系统中有公共生物学吗?)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有可能结合成公共地理学综合体吗?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地理学家还不能得出一致回答,围绕这些问题目前还在进行热烈的争论。在西方,特别是美国有这么一种观点:认为地理学是统一的或单一的,

一元论的科学,不能把它区分为自然科学和经济科学。著名的美国地理学理论家 R.哈特向硬说这样人为地区分是有害的。这里没有必要把哈特向及其同道者的理论说教全部地引证出来。①但应该指出:这种臆造的统一地理学的出现,是他们科学极端贫困化的表现,他们拒绝深入研究规律性,抛弃自然综合体的思想,不去应用部门地理学的最新成果。美国统一地理学是描述性地域性的学科,它把我们带回到李特尔的时代,当然,这种观点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应该提醒一下,地理学在本质上从来都不是统一的科学。它处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边缘位置,它一方面属于自然地理部门,另外又属于地志学、人类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方面,这就是它成为二元论或两分论的原因。

在苏联科学界,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作为具有不同对象和不同规律的知识部门,它的独立性是任何人无法辩驳的。然而,某些专家却认为:除了这两大部门科学以外,还应该有某一门把二者结合起来的普通的(“统一的”)地理学。另一些学者(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类似这种共同的“上层建筑”是不应该有的,这种观点看来接近于实际。然而,很遗憾,统一地理学的反对者,往往竭力把自然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对立起来,却很少注意加强这些科学之间的牢固的相互联系。这种观点,在极端的情况下就会导致经济地理学脱离地理科学体系。

现在我们开始研究统一地理学拥护者的主要论据。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认为整个地理科学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研究对象。有些地理学家力图把这个对象找出来。特别是,他们提出来以“地域”作为研究对象。但是地理学家所关心的并不是抽象的地域,而是与地域有联系的充分确定的客体。

我们可以说,各个时期的各国地理学者一直是在研究地球表面。这在某 种程度上讲是对的,但是很不确切,因为地理学家所关心的不是作为几何概念的地球表面,而是与地球表面有联系的现象、过程、物体、物质体系,并且不是包罗万象的,而是属于地理学自身的。传统的地理学对象是非常多样化的,并且是按照不同的规律发展。从而导致地理学不可避免地分化成许多独立的部门。仅仅以在地球表面或在地域上分布着的许多有关的客体为根据,就把有关部门合并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地圈漫无边际

——在地球表面各种各样的客体是那样分散,在地球表面各种各样的事件又是那样繁多!

按照另一种说法,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共同对象应该是地理壳。① 这个观点与上述的观点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在那里所谈的好象是二维空间,而在这里所谈的是三维空间。此外,地理壳的概念是在自然地理学中产生并且具有自然科学的性质,是一个自然界的体系。虽然人类社会实 际上只是处于地理壳的内部并与地理壳发生相互影响,可是人类社会有自己

① 详细参阅:А.Г.伊萨钦科:《当代美国地理学的思潮与流派》,《国立列宁格勒大学学术报告集》第

358 期,地理科学类第 21 期,1971 年,第 17—71 页。

① 参阅例证:В.А.阿努钦:《地理学的理论基础》,莫斯科,1972 年,第 149 页。

的特殊规律,这些规律无论如何也不属于地理壳发展规律的范围。换句话说, 在社会中起作用的内部联系系统与在地理壳中起作用的自然界的联系系统有着原则性的差别。当然,这还需要作专门的研究。所以决不能把社会经济学

(其中包括经济地理学)视为自然系统的研究对象。

最后,还有一种意见:地理环境是一切地理科学研究的共同对象。应该 指出,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通常人们把自然环境理解为直接环绕人类社会的自然界。但是某些作者包括В.А.阿努钦、Ю.Г.萨乌式金在内,实际把地理环境和地理壳等同起来。① 不论如何说,地理环境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应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范畴。即使人类极力地改变地理环境,用其劳动成果来丰富它,但这个原理决不能因此而改变。人们造林和建立水库, 由于不正确的开垦而形成的沟壑,把生产废物排放在大气圈中,这些也都是自然现象,它们完全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并通过自然地理学来研究。

此外,任何“环境”都是相对的概念。这里所指的是社会发展环境、生产环境,尽管社会和生产与环境之间也相互作用,但它们好象是环境的对立面,因而,它们不可能包括在环境之中。正如С.В.卡列斯尼克所指出:假如容许它包括社会本身的话,社会地理环境就是一个缺乏完整逻辑意义的概念。②如果同意В.А.阿努钦的说法,以为一切地理科学都是研究地理环境或它的各种要素(气候、土壤等),那么,整个或几乎整个经济地理学都要排斥在地理科学系统之外(因为怎样能把人口地理学或工业地理学看成是地理环境某种因素的科学呢?)。

统一地理学的拥护者正确地指出了地域综合体研究的重要意义,甚至要把各种地理学部门称之为地域综合体的科学。这些学者也承认所研究的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综合体本质上是不同的,它们的界限也不相吻合。但这些学者仍希望有朝一日把他们结合起来而得到“普遍地理的”地域综合体。可是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成功地做到(例如,大家知道,作为自然地理概念的乌拉尔并不与乌拉尔经济区相吻合,冻土自然带并不与养鹿业农业区相吻合等等)。

可见,想在一切地理科学中寻找共同研究对象并未获得成功。

确立共同的地理规律的企图,其结果同样如此。С .В.卡列斯尼克曾对这种企图提出过批评。①

也有人企图寻找共同的方法(或观点)。В.А.阿努钦得出一个结论, 认为:“空间法”(区域法)或分布法是任何部门地理科学的方法论基础②。这个观点并不新鲜。老实说,这同样意味着把地域作为普通地理学对象的提议被采纳了。如果同意这种观点的话,那么就不得不把许多部门乃至整个学科(其中包括作为地理壳学说的普通自然地理学)从地理学中开除出来,因为这些学科并没有把分布作为重点,另一方面,地理学就会膨胀,并且依靠其他科学所包含的分布部分而重新向各个方面扩展。区域法(空间法)不仅是地理学的属性,它也适用于研究任何物质体系,而且被生物学家、语言学

① 参阅:Ю.Г.萨乌式金:《经济地理学概论》,莫斯科,1970 年第二版,第 7 页。

② 参阅:С.В.卡列斯尼克《地理环境问题》,列宁格勒大学通报,1968 年,第 12 期,第 93 页。

① 参阅С.В.卡列斯尼克:《关于苏联地理学理论中某些误解》,全苏地理协会通报,1971 年第一期,第

34—35 页。

② В.А.阿努钦:《地理学理论基础》,莫斯科,1972 年,第 208 页。

家、刑法学家等所利用。由于每门科学一般都采用多种方法,有自己的方法 体系,所以方法(观点)通常不能作为任何一门科学的独立性和统一性的标 准。

某些地理学者认为,涉及到人类或者涉及到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的问题能把地理学统一起来。在国外文献中,甚至发现有人把地理学的定义定为是人类和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按照Ю.Г.萨乌式金的定义:“地理学

(地理科学系统)是在自然和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地球表面形成的以区域系统的面貌出现的物体的发展规律和管理这个系统的科学。”③Ю.Г. 萨乌式金的基本思想是:地理科学所研究的任何一个区域系统(景观、海洋、河流、湖泊、地形、城市、生产力综合体等),都不可能离开自然和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研究任何自然对象的地理性,就在于研究它们与人类活动的关系。

对地理学来说,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概念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关于这一点将在下一章中论述。但应注意到:“人类与自然”的问题是这样大, 包罗万象,一门地理学绝不可能有力量去解决它。与它有直接关系的是政治经济学、历史学、人种学,以及其它许多科学,更不用谈哲学了。另一方面地理科学所关心的,不可能仅仅局限在社会与自然相互作用的问题上。对地理学而言,这只是一个问题。如果地理学家完全集中于研究社会与自然环境间相互作用的话,那么他们势必丧失本门科学许多极为重要的领域。

事实上,假定景观学家、水文学家、海洋学家以及其他一些地理专家, 都象Ю.Г.萨乌式金所建议的,仅仅研究自然和社会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系统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们拒绝研究冰川、海洋、湖泊、南极大陆以及其它许多自然景观,因为它们是天然形成的东西,人类没有参与任何活动。生物地理学家势必只是研究播种、造林,而拒绝研究冻土、泰加林和其它方面。地貌学家则只应该去研究人工挖渠和修堤、采石场和人工石堆,而把冰川、喀斯特及其它天然地貌的研究转让给别人。С.В.卡列斯尼克曾正确地指出:类似这种观点,就把整个地理学缩小为经济地理学了。

在统一地理学的概念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是普通地理学最重要的部分地志学,它是普通地理学综合的最主要形式,也仿佛是整个地理学的最终目的。有关地志学的重要意义我们在前面曾经讲过了,但不应该夸大这个意义。实际上这门学科是服务性的,它的主要功能是起着科学普及作用。地志学不是理论科学,因此,它不能作为“最高地理综合”的化身。它把许多事实结合在一起,但不是理论上的总结。由于地志学的描述,通常是按照政治或行政管理单位进行的,它把不受政治行政管理区划界限所限制的、完整的自然区域分割开来,所以不可能把它作为自然和经济地理综合体来研究。同时,自然地理知识在这种描述中仅处于从属的地位。Н.Н.巴朗斯基曾指出:地志学所注意的核心问题是人民的风俗习惯、文化、政治和精神面貌。与自然地理学家相比,经济地理学家对地志学更为关心。

最重要的情况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各种现象共同存在的事实,决不意味着在它们彼此之间有内在的发生学上的联系,也决不意味存在着可以把它们综合起来的互相依存的条件。例如,在对比土壤和植物群落的分布时,我们发现它们的界限非常接近,这是由于土壤形成和植物群落生存之间具有极为

③ Ю.Г.萨乌式金:《地理学的历史和方法论》,莫斯科,1976 年,第 316 页。

深刻的(发生学上的)内在联系的结果(例如,在灰化土和针叶泰加林之间、黑钙土与草原草本植物之间),而事实又说明了列宁格勒对南泰加林有适应性,而莫斯科对生草灰化土壤带有适应性,在这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们之间有任何因果联系的存在。自然,也就不能说如何进行综合了。

В.А.阿努钦认为:可以建立为一切地理科学所公认的地理学理论。这个理论的主要部分就是地志学。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阐述很多了。此外, 在这个理论中还有一个部分就是区域地理学,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把世界划分为若干大洲和最大的地形区,以及研究世界劳动分工、世界人口地理、世界市场的地域组合和最重要的世界交通运输线的特点等。因而,在В.А.阿努钦看来,区域地理学是现代观点认为的区域自然地理与世界经济地理诸要素机械凑合起来的。当然,在他们精心编排下,可以出版一本书,但由此却得不到任何综合性的东西,因为没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可以使最大的地形区和最大的世界市场同时发展起来。